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平心而论,金吒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因为自己要拜入阐教成为圣人亲传需要大量气运福源的加持,所以才会有这一次以凡人之身西行常百草之事。
但凡金吒在西行之时成仙都不行,毕竟仙凡有别,红尘之人食五谷杂粮以为生命之源,而作为仙人,采霞服气是修行的常态,从生理的角度上来讲,仙与人已然可以当做两个物种来看待。
固然,若是金吒先成了仙再去找这些凡俗之物可能会轻松许多倍,不过若是失去了凡人的意志,将功德化为恩赐,这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
当然了,对于这其中的弯弯绕绕金吒其实也不是很了解,至于因为触发天道奖励机制而带来因果变动什么的,以金吒的水平根本不可能发现。
在天降功德的异象已经消失,此时的金吒就完全处于收获任务奖励的喜悦当中。
虽然不知道自己这次触发的奖励在洪荒之中算什么水平,但纵览全局,虽不及三皇五帝治世那般使得三位圣皇立地飞升成就准圣,不过若是自己舍得将功德金轮碎掉悉数化作法力,成仙那是肯定没问题的。
不过这功德珍贵就算金吒未曾成仙也是明白其中利害的,虽说凭借《农经》《李易》《天工开物》这三本书金吒后续会有源源不绝的功德进账,但蛐蛐成仙而已,这玉清仙法还未到手,这成仙……
忍住自己脑海中那种奇怪的感觉,金吒拜谢天道老爷馈赠。
祭台下,陈塘关的民众哪里见过这般场面,倒是李老汉的神情变得激动无比,虽说李老汉也不知道这金光是为何物,但眼下这场面,自己儿子未来会比自己强那是一定的。
结束了祭祀三皇的重要任务,金吒回到家中便宣布自己要闭关一阵。
当然了,这李氏三书的传播任务肯定还是要布置下去的,对此李老汉表示儿子你尽管放心,有你爹在这,不出一月,这三本书的内容必定传遍天下。
为此李老汉将陈塘关的军务都扔到了一旁,其实这陈塘关的军务也没什么可忙的,北边闻太师正在北海和袁福通死磕,陈塘关东边临海,西北两个方向又被冀州包裹其中,唯一能称得上军务的就是山野精怪妖魔邪祟之物了。
不过这秋收已经结束,有充沛的余粮在手,谁还需要上山瞎转?
除却日常的巡逻队伍之外,李靖便组织营中精兵全部去由金吒提议组建的李唐商号手底下去帮忙。
这次李唐商号一共组建了三十六支队伍,除却拿手中的粮食纸张农具等物换取牲畜皮毛矿产等物之外,此次出行这些队伍还各自带了一大箱子的书在途经各诸侯部族时对其进行免费发放。
与此同时李靖还派遣自己的副将出马去朝歌面见王上,将此三书传天下大王肯定是不开心的,但他老李家头上可是有三皇眷顾的,自己的儿子为人族赴汤蹈火出门游历了两年半,眼看都是成仙的人了,蛐蛐官位而已……
就算朝歌那边再不情愿,这李氏三书传遍天下只是也得给本大人捏着鼻子认下去。
看到李老汉有如此决心,金吒也是颇为欣慰,虽说自己这么想有点电表倒转的嫌疑,但金吒是真挺怕李老汉心里那种忠君爱国的思想升起来会坏了自己大事。
大概是这官做得还不够久吧,毕竟是西昆仑出来的,身上的官味还没那么浓郁。
见李老汉如此,金吒也就放心的去闭关了。
我有七个师父,她们强到让人窒息。(当成同人看吧,看不懂的人先去看老书)...
浩瀚的宇宙之中,庞大的战场,巨大的战舰,灵活的战机,战士们的热血,一起见证宇宙的战争,新的篇章将为你而开启。...
我曾见过10万枚核弹升空把地球炸平。我曾见过深渊下的地狱魔王一拳把地球轰碎。我曾见过绝对无情的神明对地球进行终极清理原来,世界和你我想象的都不一样。地球,被摧毁过32亿次。你信么?...
秋天的夜晚,凉风习习,点点繁星宛如璀璨的宝石,闪烁着熠熠光辉。喧闹的都市外,有一座宁静的小院,院中奇花异草香气袭人,每一盆都是人世间绝品!一个其貌不扬的平凡少年,盘膝静静坐在青石板地面上,进行着冥想,周围墙角里,砖缝中,花丛下,蟋蟀织织叫个不停,显得分外静谧!陡然,这个少年悬空而起,好似失去了重力一般,漂浮在一人高的半空中。这不是仙术,亦不是魔法,而是身体进化产生的异能!不过,别人的异能都是与生俱来,由基因决定,而他的异能却是...
看(战狼)电影的陈锋,穿越到了我是特种兵系列的世界中,并且获得了万物融合系统。融合候鸟磁场锁定技能利用地球磁场定位,与射击器械配合使用,到达百分之百的精准度。融合猎豹高速移动技能拥有猎豹的速度,在移动射击配合,到达神乎其技的境界。融合鹰眼视角技能,可以在夜里如同白天一样清晰,超远距离的视角,是成为特种兵的必备融合牵牛花的攀爬技能任何树木或者建筑物面前,宿主都能如履平地,讲高空利用到了极致,对于特种兵制高点的占据,将具备得天得厚的作用。安然想不到世上真存在超级英雄。叶寸心我以前不懂事,我错了,那个订婚能不能别取消。...
我想要好莱坞成为我想要的好莱坞。兰斯洛特-施特雷洛。他的一生跌宕起伏桀骜不驯波澜壮阔才华横溢,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出色,左手握着亿万票房,右手揽着无数奖杯,即使是最挑剔的影评人也不得不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更不要说全世界有无数影迷将他顶礼膜拜。他天生就具有一种让男人和女人都陷入迷乱的气质,肆无忌惮地挥霍了一辈子,在这个时代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但,他是一个混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依赖好莱坞成名,却又是好莱坞的叛逆者,他令人深恶痛绝的个性使他成为了整个好莱坞最不受欢迎的公敌,他肆无忌惮地冲击每一个人的底线,他狂放不羁地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轻描淡写地挑战每一个人的权威,他的恃才放旷就像是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却没有人能够拒绝他。你只有彻底厌恶他,才能避免爱上他。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