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章 红石山顶有大妖(第2页)

“大哥,我老戴一定会努力的,这几天都不睡觉了!要追上二哥!”

“好!大家一起努力历练!山顶我们暂时不上去了!我等你们一起境界提升上来!反正时间还多的是,我们就在这红石山附近历练,把红石山的妖怪都清空!”

要说依照袁洪现在的实力,上到山顶也能应对那两大妖,毕竟他有五级废法效的秘术。

只是对方一个陆地一个飞天的,他单独一人估计搞不过,至少自己一个人杀伤力不够,还得让兄弟们成长起来才行。

反正离封神大战正式开始还得有个四五年的。

正好,趁这四五年好好历练一番!

七天后,狸妖王狸大力就已经带着自己手下的四十几号土狸妖开始在红石山厮杀了。

等他一试之下,这才知道,这五光石身躯可是比之前土狸的身躯强太多。

主要是硬实啊!

这什么刀剑利爪在他们的身躯上根本就留不下一点痕迹。

看得狸大力都想直接死了算了,死了就可以换成这一身了。

好在袁洪告诉他,这也是有弊端的,就是想要晋升比较慢,而且会的术法实在有限。

狸妖补天兵跟随狸妖王狸大力,四名火蛇补天兵自然就跟随了老五常昊,毕竟他才是蛇妖,而且常昊还是具有上古洪荒巨兽勾蛇血脉,以后晋级空间巨大。

五名滑熊妖补天兵,被老二金大升要过去做手下了。

金大升本体是异兽兕,加上又有独角兽坐骑,力大勇猛,带着五名滑熊妖,简直不要太拉风!

红石山实在是幅员辽阔,袁洪他们一路厮杀,根本杀不完。

太多妖兽了!

在不断的厮杀中,一个个实力境界都得到了提升。

让袁洪不敢相信的是,晋级速度最快的,竟然是妲己她们三个!

尤其是地蝎妖王钰,实在是太猛了!

她选择的随身兵器是袁洪为她特制的百节链。

袁洪用了十只火蛇腹虫的脊椎骨不断融合而成,而且只保留百节,取名叫风火百节链。

除了火蛇的脊椎骨,还有彘虎、蛊雕、邾乌等异兽的脊椎骨,所以一旦施展开来,还能随风而动,实在是犀利。

这三女妖精原本就是资质绝佳,要不然也不会是族中难得能修成九尾和九头的,如今获得了大道玄功,还有这么好的历练机会,简直就是凭风上青云。

通过这不断的历练,他们十个的资质一看就知道了。

要说努力,没有一个是懈怠的,可是资质上,就各有千秋了。

妲己她们三个晋升速度最快,也就两年不到的时间,就已经晋级到六转,也就是和金大升一样的境界了。

而其他几位,基本上都是卡在四转和五转,就是上不来六转。

因为金大升的本体说是水牛精,实际上是异兽兕。而妲己、王钰、喜媚全都是异种妖兽中资质最佳的。

所以他们四个晋级最快很正常。

喜欢黑神话:我袁洪,请诸圣赴死请大家收藏:()黑神话:我袁洪,请诸圣赴死

热门小说推荐
英雄联盟之我师父无敌

英雄联盟之我师父无敌

我有七个师父,她们强到让人窒息。(当成同人看吧,看不懂的人先去看老书)...

征战寰宇

征战寰宇

浩瀚的宇宙之中,庞大的战场,巨大的战舰,灵活的战机,战士们的热血,一起见证宇宙的战争,新的篇章将为你而开启。...

地球毁灭32亿次

地球毁灭32亿次

我曾见过10万枚核弹升空把地球炸平。我曾见过深渊下的地狱魔王一拳把地球轰碎。我曾见过绝对无情的神明对地球进行终极清理原来,世界和你我想象的都不一样。地球,被摧毁过32亿次。你信么?...

超级园丁

超级园丁

秋天的夜晚,凉风习习,点点繁星宛如璀璨的宝石,闪烁着熠熠光辉。喧闹的都市外,有一座宁静的小院,院中奇花异草香气袭人,每一盆都是人世间绝品!一个其貌不扬的平凡少年,盘膝静静坐在青石板地面上,进行着冥想,周围墙角里,砖缝中,花丛下,蟋蟀织织叫个不停,显得分外静谧!陡然,这个少年悬空而起,好似失去了重力一般,漂浮在一人高的半空中。这不是仙术,亦不是魔法,而是身体进化产生的异能!不过,别人的异能都是与生俱来,由基因决定,而他的异能却是...

特种兵之融合万物系统

特种兵之融合万物系统

看(战狼)电影的陈锋,穿越到了我是特种兵系列的世界中,并且获得了万物融合系统。融合候鸟磁场锁定技能利用地球磁场定位,与射击器械配合使用,到达百分之百的精准度。融合猎豹高速移动技能拥有猎豹的速度,在移动射击配合,到达神乎其技的境界。融合鹰眼视角技能,可以在夜里如同白天一样清晰,超远距离的视角,是成为特种兵的必备融合牵牛花的攀爬技能任何树木或者建筑物面前,宿主都能如履平地,讲高空利用到了极致,对于特种兵制高点的占据,将具备得天得厚的作用。安然想不到世上真存在超级英雄。叶寸心我以前不懂事,我错了,那个订婚能不能别取消。...

电影巨匠

电影巨匠

我想要好莱坞成为我想要的好莱坞。兰斯洛特-施特雷洛。他的一生跌宕起伏桀骜不驯波澜壮阔才华横溢,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出色,左手握着亿万票房,右手揽着无数奖杯,即使是最挑剔的影评人也不得不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更不要说全世界有无数影迷将他顶礼膜拜。他天生就具有一种让男人和女人都陷入迷乱的气质,肆无忌惮地挥霍了一辈子,在这个时代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但,他是一个混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依赖好莱坞成名,却又是好莱坞的叛逆者,他令人深恶痛绝的个性使他成为了整个好莱坞最不受欢迎的公敌,他肆无忌惮地冲击每一个人的底线,他狂放不羁地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轻描淡写地挑战每一个人的权威,他的恃才放旷就像是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却没有人能够拒绝他。你只有彻底厌恶他,才能避免爱上他。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