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零三十七章 奴隶主与寄生虫(第1页)

王路“看”着大家:“又或者,你们让我带领着所有的人、异能者、智尸、丧尸,去征服世界?是的,我有这个能力,但是,你们真的想这样做吗?当我们征服了整个世界后,又该做什么?”

所有人哑口无语。

李咏突然道:“王路,你想做什么?你一到崖山,就掀开了钢壳,你可别告诉我你不知道这钢壳是做什么用的。你已经用这一举动表明了你的态度,告诉我,告诉我们,你想做什么?”

对啊,人们这才想起来,他们误以为王路回到崖山,回到龙王庙后,只顾着与家人相聚,还让大伙儿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一派无所做为的样子,可大家怎么就忘了,王路一回崖山,就将众人和智尸们辛苦建造好的防御体系--钢壳,给毁了呢?

王路已经做了这样大一件事出来,这,就是他的态度。

王路这样做,绝对不仅仅是为了威慑李咏等智尸,以他的现在的能力,一道脑电波,就能让李咏跪舔自己的脚趾,又何必彻底毁灭钢壳。

的确,一抬手就毁灭钢壳很牛逼很震撼人心,但了解王路性子的人都知道,王路从来不会干这种无聊的装逼事儿!他有目的!

但是,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根本没有人或智尸能猜到。

弱者,无法了解强者的心理。

“我想做什么吗?”王路喃喃地道。

他看向众人和智尸,众人和智尸也看向他。

王路突然道:“为什么那个光球选中了我?”

这个问题。其实所有的人与智尸都想问--为什么光球选中了王路。别扯什么主脚光环这种操蛋的事。

王路道:“是命运选择了人,还是人选择了命运?”

“看似光球选择了我,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我选择了它。自从生化病毒爆发以后,我走过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路,从人而异能者,从异能者到智尸,又从智尸到丧尸,然后,在孤岛上渐渐的觉醒。”

“正是这一历程让我坚信。人与异能者、智尸、丧尸并无区别。人就是丧尸,丧尸就是人,丧尸,是人的进化状态。他们。才是新人类!”

智尸们没说什么。但普通人类却是一片哗然,那些白痴一样只知道吞噬的丧尸,怎么可能是人类的进化状态。

王路坦然道:“怎么。你们不信?这没什么,就象猿看着第一只直立行走的猿一样,当时全世界的猿,都看不懂直立行走的意义所在。”

“我们恐惧,憎恨丧尸,那是因为丧尸还没有完全的进化完成,当他们彻底觉醒以及全面进化后,我们这些旧人类,也会走上丧尸的道路,成为新人类的其中一份子。”

“正是因为我认识到了这一点,并且自己亲自走上了这条路,光球才与我合而为一。无论光球今后想告诉我什么,想让我去做什么,但第一步是确凿无疑的,那就是,引领丧尸的全面觉醒。”

“光球将生化病毒传播到地球,并不是为了毁灭地球,而是为了促进人类的全新进化。”

“而我,则是这一进化的引领者。”

王路站在大厅中,用最平淡无奇地语言,讲出了这一段话。

热门小说推荐
英雄联盟之我师父无敌

英雄联盟之我师父无敌

我有七个师父,她们强到让人窒息。(当成同人看吧,看不懂的人先去看老书)...

征战寰宇

征战寰宇

浩瀚的宇宙之中,庞大的战场,巨大的战舰,灵活的战机,战士们的热血,一起见证宇宙的战争,新的篇章将为你而开启。...

地球毁灭32亿次

地球毁灭32亿次

我曾见过10万枚核弹升空把地球炸平。我曾见过深渊下的地狱魔王一拳把地球轰碎。我曾见过绝对无情的神明对地球进行终极清理原来,世界和你我想象的都不一样。地球,被摧毁过32亿次。你信么?...

超级园丁

超级园丁

秋天的夜晚,凉风习习,点点繁星宛如璀璨的宝石,闪烁着熠熠光辉。喧闹的都市外,有一座宁静的小院,院中奇花异草香气袭人,每一盆都是人世间绝品!一个其貌不扬的平凡少年,盘膝静静坐在青石板地面上,进行着冥想,周围墙角里,砖缝中,花丛下,蟋蟀织织叫个不停,显得分外静谧!陡然,这个少年悬空而起,好似失去了重力一般,漂浮在一人高的半空中。这不是仙术,亦不是魔法,而是身体进化产生的异能!不过,别人的异能都是与生俱来,由基因决定,而他的异能却是...

特种兵之融合万物系统

特种兵之融合万物系统

看(战狼)电影的陈锋,穿越到了我是特种兵系列的世界中,并且获得了万物融合系统。融合候鸟磁场锁定技能利用地球磁场定位,与射击器械配合使用,到达百分之百的精准度。融合猎豹高速移动技能拥有猎豹的速度,在移动射击配合,到达神乎其技的境界。融合鹰眼视角技能,可以在夜里如同白天一样清晰,超远距离的视角,是成为特种兵的必备融合牵牛花的攀爬技能任何树木或者建筑物面前,宿主都能如履平地,讲高空利用到了极致,对于特种兵制高点的占据,将具备得天得厚的作用。安然想不到世上真存在超级英雄。叶寸心我以前不懂事,我错了,那个订婚能不能别取消。...

电影巨匠

电影巨匠

我想要好莱坞成为我想要的好莱坞。兰斯洛特-施特雷洛。他的一生跌宕起伏桀骜不驯波澜壮阔才华横溢,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出色,左手握着亿万票房,右手揽着无数奖杯,即使是最挑剔的影评人也不得不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更不要说全世界有无数影迷将他顶礼膜拜。他天生就具有一种让男人和女人都陷入迷乱的气质,肆无忌惮地挥霍了一辈子,在这个时代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但,他是一个混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依赖好莱坞成名,却又是好莱坞的叛逆者,他令人深恶痛绝的个性使他成为了整个好莱坞最不受欢迎的公敌,他肆无忌惮地冲击每一个人的底线,他狂放不羁地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轻描淡写地挑战每一个人的权威,他的恃才放旷就像是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却没有人能够拒绝他。你只有彻底厌恶他,才能避免爱上他。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