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一十一章 屠夫手枪求订阅求收藏求月票(第1页)

“找到了。”

就在何奥准备把这本书抽出来的时候,身后传来一声轻喊。

他转过身去,发现维安娜身后的机械臂正支撑着她捧着一个黑色的木盒子从空中缓缓落下。

木盒子上还落了厚厚的一层尘埃,看起来她是从某个柜子顶端的角落里找到这个盒子的。

“这是伊诺尔爷爷给我的,他说如果有一天你真的踏入了超凡,就让我把这个东西还给你,”维安娜拍了拍盒子上的灰,缓缓的打开盒子。

一把有着点点暗红色纹路的黑色手枪出现在何奥的视野中。

“这把枪叫屠夫。”

维安娜落到地上,缓缓举起了手中的盒子,举到何奥身前。

她的个子并不高,只有一米五几,而罗伊身高接近一米九,她需要把盒子稍微举起来一点,才能放到何奥的眼前。

“屠夫?”

何奥缓缓的拿起这把枪。

这把枪与看上去与普通的手枪没有多少差别,手感也相似,唯一的差距就是枪身上布满了细密的宛如血液流淌般的暗红色纹路,以及在枪柄靠上的位置有一个齿轮状的旋钮。

而在何奥拿起这把枪的同时,一些信息便传入了他的脑海。

有了魔术师礼帽的经历,何奥迅速把这些信息整理了出来。

这把叫做屠夫的枪是一件超凡物品,它只有一个能力,转动枪柄上的齿轮旋钮,可以将枪调整到三个模式。

手枪模式,有效射程150m,步枪模式,有效射程800m,狙击枪模式,有效射程3500m。

何奥试了试转动旋钮,有明显的切换模式的机械卡顿感,旋钮位置也很合适,在他握住手枪的时候,拨动拇指就可以转动旋钮切换模式。

只是这个能力有些奇妙。

这把枪虽然可以切换有效射程,但是本身还是手枪的结构,手枪的准星本身精度并不高,而且完全依靠人体肉眼判断,普通人的肉眼视力,超过三百米就很难看清楚人体细节了,即使能射那么远,也很难瞄准。

而且手枪枪身短,对于开枪者的力道和枪法要求也更高,这把暴徒手枪枪身大概20厘米左右,在100米的距离开枪,枪口即使只偏移1毫米,也是0。5米的偏差,那就是一个人的身位了。

所以这把枪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很鸡肋,只能当普通手枪来用,但对于少数人却是神器,比如装上了高级义眼的机械改造人,又或者,

拥有‘看客’这种遍知细节的天赋序列的超凡者。

这把枪很显然是极其适合‘看客’使用的武器。

不过同魔术师礼帽一样,这把枪也有使用限制。

这把枪的使用者每七枪内必须要杀掉一个人,如果杀不了,这把枪就会进入一个星期的冷却,如果冷却时间结束后依旧不能在七枪内杀掉一个人,那么该使用者就无法再使用这把枪,除非使用者用自己的鲜血灌满枪膛,则能获得再开七枪的机会。

很符合它‘屠夫’的名字。

“这是我父亲的枪?”

何奥看着手中的手枪,轻声问道,他隐隐约约已经把握住了罗伊父亲的一些信息。

“嗯。”

热门小说推荐
英雄联盟之我师父无敌

英雄联盟之我师父无敌

我有七个师父,她们强到让人窒息。(当成同人看吧,看不懂的人先去看老书)...

征战寰宇

征战寰宇

浩瀚的宇宙之中,庞大的战场,巨大的战舰,灵活的战机,战士们的热血,一起见证宇宙的战争,新的篇章将为你而开启。...

地球毁灭32亿次

地球毁灭32亿次

我曾见过10万枚核弹升空把地球炸平。我曾见过深渊下的地狱魔王一拳把地球轰碎。我曾见过绝对无情的神明对地球进行终极清理原来,世界和你我想象的都不一样。地球,被摧毁过32亿次。你信么?...

超级园丁

超级园丁

秋天的夜晚,凉风习习,点点繁星宛如璀璨的宝石,闪烁着熠熠光辉。喧闹的都市外,有一座宁静的小院,院中奇花异草香气袭人,每一盆都是人世间绝品!一个其貌不扬的平凡少年,盘膝静静坐在青石板地面上,进行着冥想,周围墙角里,砖缝中,花丛下,蟋蟀织织叫个不停,显得分外静谧!陡然,这个少年悬空而起,好似失去了重力一般,漂浮在一人高的半空中。这不是仙术,亦不是魔法,而是身体进化产生的异能!不过,别人的异能都是与生俱来,由基因决定,而他的异能却是...

特种兵之融合万物系统

特种兵之融合万物系统

看(战狼)电影的陈锋,穿越到了我是特种兵系列的世界中,并且获得了万物融合系统。融合候鸟磁场锁定技能利用地球磁场定位,与射击器械配合使用,到达百分之百的精准度。融合猎豹高速移动技能拥有猎豹的速度,在移动射击配合,到达神乎其技的境界。融合鹰眼视角技能,可以在夜里如同白天一样清晰,超远距离的视角,是成为特种兵的必备融合牵牛花的攀爬技能任何树木或者建筑物面前,宿主都能如履平地,讲高空利用到了极致,对于特种兵制高点的占据,将具备得天得厚的作用。安然想不到世上真存在超级英雄。叶寸心我以前不懂事,我错了,那个订婚能不能别取消。...

电影巨匠

电影巨匠

我想要好莱坞成为我想要的好莱坞。兰斯洛特-施特雷洛。他的一生跌宕起伏桀骜不驯波澜壮阔才华横溢,没有人可以否认他的出色,左手握着亿万票房,右手揽着无数奖杯,即使是最挑剔的影评人也不得不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更不要说全世界有无数影迷将他顶礼膜拜。他天生就具有一种让男人和女人都陷入迷乱的气质,肆无忌惮地挥霍了一辈子,在这个时代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但,他是一个混蛋。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依赖好莱坞成名,却又是好莱坞的叛逆者,他令人深恶痛绝的个性使他成为了整个好莱坞最不受欢迎的公敌,他肆无忌惮地冲击每一个人的底线,他狂放不羁地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轻描淡写地挑战每一个人的权威,他的恃才放旷就像是一个永远醒不过来的噩梦,让人恨得咬牙切齿。可是,却没有人能够拒绝他。你只有彻底厌恶他,才能避免爱上他。纽约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