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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就去荆州吧”
已是初冬的季节了,冷风像藏着刀,刮着脸都生疼生疼的,虽说看着首富这大胖子,皮糙肉厚的,应该不怕冷,但现在他也被冻得缩着脖子,连手都不愿意伸出来,倒是林修穿的略显单薄,依旧是一袭玄色单衣。
“本来以为这小子细皮嫩肉的,肯定不像我这么能抗冻,没想到穿这么少都不觉得冷,老天真是不公平呐。”首富小声嘀咕着。
可是有谁知道曾经在怀宁城的时候,林峰赤膊在后上瀑布下呆了数月之久,那时正是寒冬,每天都在刺骨的寒水中练功,如今就这一点冷风,自然不能奈他何。
首富实在是冻得受不住了,缩在牛车里说:“等到前面那个村头,我得弄点棉衣穿穿,这天气一天比一天冷,说不定还没到荆州,我就冻死了”
林修依旧站在牛车前面,若不是那飘扬的头发和翻腾欲飞的衣襟,才不会想到此时正是北风呼啸呢。
“喂,你一点都不冷的吗,还是冻傻了呀”首富愤愤地说。
“首富啊,听说秋风最能杀膘啊”
胖子听到这话不高兴了,赶紧起身凑到林修旁边,想猛捶他几下,没想到风光电掣间,林修反手抓住首富的肩膀,轻轻往路边一抛,就像一个大型炮弹砸了出去,却稳稳当当地落到的路旁的草垛上。
“真是好险,差点命就没了,下次不敢再偷袭他了”,首富慌忙从草垛上爬起来,身下的草垛被砸了个大坑,他知道这是林修给他的一个小小的警告,要是来真的,才不会把他丢在草垛上呢,直接都在路边的泥地上,瞬间就会脑浆飞溅,一命呜呼了,再也没有机会去一睹那苏姑娘的芳容了。
看的出林修的马车速度缓慢,是在等着首富跟上,首富马上整整衣衫,其实也没什么可整理的,本来身上的衣服就是乱糟糟的不忍直视了,加快步伐,跟了上去。
……
夜幕降临,星星低垂,又是一个寒冷多风的夜晚,他们找到一个破庙,打算今晚在此将就着过一夜。
林修出门打了只野兔,首富也找到一些柴禾,接下来就全靠首富的了,肯定是以前风餐露宿惯了,造就了首富这一副好手艺,无论是什么荒山野岭,穷乡僻舍,他都能找到一些新奇古怪的吃的,像什么蝗虫啊,菜花蛇啊,都拿过来烤着吃。
一开始林修是嫌弃的,不过后来耐不住肚子太饿,没有其他吃的,而且每每烤后的香味实在是诱人,便也开始吃了,到现在越吃越上瘾,完全不顾及到底什么奇怪野味了。
这次运气好,打到一只野兔,哈哈,终于可以大吃一顿了。
在破庙前架好火架,生好火,把已经剥好皮的野兔放在火上烤,两个人围坐在火堆前,眼睛都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渐渐焦黄的野兔,淡黄色的油脂慢慢溢出来,偶尔滴了几滴掉进火里,“刺啦”一声,火堆突然一声爆响,这是在暗示着他们马上就要烤好了,香味愈来愈浓烈。
林修在旁边咽了咽口水,对首富这个手艺着实佩服,想到要不是首富,不知道自己现在吃的会是什么。
首富实在等不及了,不顾烫,马上把插着烤兔的棍子取出来,取出随身携带的盐巴,小心地撒到烤兔上,美美地闻了下,刚准备朝着肉最多的地方咬下去,突然想到林修白天对他的“惩罚”,深知他武功深厚,只是不跟自己一般见识,给了台阶下,此时可不能亏待了他,可不能自己先吃,必须得递个兔子腿让他先吃表示感谢吧。
想毕撕下大大的兔腿给林修,“林兄弟,小弟知道白天是你手下留情,下次我自然是不敢得罪你了,这个兔腿是最好吃的部分,你先吃,表示我的感谢”
“谢了,你也不必想太多,白天是我太冲动,不该对你如此”
热烈的火光映射在两个人的脸上,浓郁的香气萦绕在空气中,他们大嚼着兔肉,相视然后大笑起来。
林修又抬头看看深蓝色的天,真是个好夜晚,明天又是个崭新的开始,不知又会遇到什么,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他都要勇敢地接受,一定要让自己开心。
可是,父亲、母亲,还有柳芸,你们还好吗?甚是想念啊,我很好,请你们也一定要照顾自己,我一定会变得更强大,有能力去保护你们。
林修想着这些,加快速度吃完了兔肉,找了点茅草把手掌擦干净,取出了望江剑,对满嘴满手都是油的首富说:“我吃饱了,剩下的你都吃掉吧,我去旁边练剑,你别靠过来,伤了你可不怪我”。
胖子嘴里一边嚼着兔肉,一边小鸡啄米般地点了点头。
废话,就算林修不说,首富也不会靠近的呀,白天已经领略到了,他才不会往刀口上撞呢。
林修走到旁边的空地上,确定四下除了首富,再无其他人,他拔出望江剑,剑身在那半轮明月的照射下,闪着明晃晃的白光,看着就让人心头一紧。
林修脚作梅花步,不紧不慢,手持望江剑,忘我地练了起来。
刀光剑影中,首富看得云里雾里,是他看错了吗,一切都很安静,不知那股剑力到底使在了哪里。
直到一片树叶突然飘落,恰巧一阵风吹过,突然无数树叶飘落,随风而舞,不是直接就掉到地上,而是以球形的姿势稳定地旋转着,林修,正好处于球体的中心,手中的剑仍在不紧不慢地挥舞着。
首富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像是突然发生了奇迹,这一切,都是林修轻轻挥舞几下剑,就能够完成的吗?
他喃喃道:“这他娘的,活生生地把秋风切了几斤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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