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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爷,你快想想办法,子弹伤到了他的血管,血止不住啊!”
医务兵满手是血,急着把云南白药一整瓶都倒在伤口上,可药粉却被鲜血冲出。赶紧用棉花按住伤口,鲜血很快就将棉花染红,滴落。吓的医务兵急忙抬头大叫。
这种情况下,说是想办法,其实只有一种土办法:将大腿砍了,再用烧红的洛铁烧伤口。
“少爷,就是死,也不要砍我的腿啊!少爷,算我求求你,看在我多年忠心耿耿地份上,一定不要让我死无全尸啊……”
听到二狗子这话,人人沉默,有点兔死狐悲之感,齐齐看向王世华。
王世华眉头紧皱,看向二狗子的伤口,又看向二狗子拉哀求的眼神,再看看满手鲜血的医务兵,正要咬牙下令砍腿保人,却听小梅猛地大叫:“有办法了,不用砍腿了。”
边叫边向西城门冲去。
“德叔来了,这血肯定能止住。”张翠云也激动的叫着,追着小梅而去。
很快,两人拉着一个中年人跑来。
“德叔,这是姑爷的贴身侍卫,为救姑爷受了重伤,现在血流不止,你快施法术止血。”
德叔只是看了二狗子伤口一眼,抬头对王世华道:“姑爷,子弹伤到了他的血管和筋脉,他这条腿十有**是保不住了。”
王世华皱着眉头看向二狗子,见二狗子已经昏迷过去,赶紧道:“这都是以后的事,麻烦你先想办法给他止血。要不然,他流血都得流死。”
德叔从布袋里掏出一个碗,又从葫芦里倒了些水,再拿出一张符咒,点燃后急速的念叨着口诀,最后把燃烧过后的纸灰放进水里,包了一口,对着二狗子的伤口就喷了口。
“世华,别担心,德叔会法术,对刀、枪伤很有一套。在家里这么多年,凡是他出手施法,就没有治不好的伤。”张翠云见王世华面色极为阴沉,小声宽慰。
也对!要没点真本事,张青川作为张家的未来家主,岂能出征都带着他?
王世华下意识的点了下头,眼睛却一刻也没离开过德叔的治疗手段。
王世华好歹上过高中,有几位老师是从大城市来的,对封建迷信极为反感,连带着王世华也受了点影响,对于这些东西是半信半疑。可德叔还真有些门道:从画了符咒的碗里包起一口水喷洒到伤口上,原先怎么也止不住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减少;第二口水下去,血居然不流了;然后对着碗里的水又是念口诀又是比划了一阵,这才包了第三口水喷下去,结果,伤口上原本向外翻卷着的肉居然开始向内缩卷……此处用这种方法止血,是听几位老人都提过,非本人杜撰。如果非要用科学的方法解释,我只能说,水有问题。
“止住了!止住了!”小梅兴奋的拍手欢呼。王世华也露出了几分笑脸,对德叔竖起大拇指:“德叔,你的法术真是扎实!”
管你什么法术不法术,只要能给二狗子止血,抱住他的命,你就说自己是神仙,我也认!
“不敢!不过是仗着家传的一点妙法而已。”德叔如同从水里捞出来一样,满头大汗已将衣衫打湿大半,边擦汗边道:“只是,姑爷,您这位侍卫伤口里的子弹打的实在是麻烦,请恕我无能为力,您最好请一位西医给他动手术……而且,我这妙法也只能管住一夜,要是明天一大早还不能将子弹取出来,恐怕?”
王世华点点头,却看向张来福:这个时候要想找个西医,就看你这地头蛇的本事了。
“你这护卫运气好,我还真知道一家不错的私人医院,地方偏僻,敌人就是找到那儿也不会对医院不利。只是?”说到这儿,张来福苦笑着看向下面:援军的先头部队已经跟敌人交上火了,此时,城里枪声又大作起来……此时要想从中间穿过去,不死几个人是妄想。
王世华点点头,沉声道:“不管了,救人要紧。”
张来福也够意思:他虽然要到城下去保护张府家眷,却将一排调给王世华,加上那二十个护卫,在王世华的指挥下,一行人从城墙上快速向城东而去:走城墙虽然要绕一段路,可碰到敌人的机会小,交通也便利。
无论什么世道,无论土匪还是官军,他们可以杀任何人,却不愿意杀两种人:一种是邮差:谁家都有亲戚,要把邮差杀了,万一是给家里人自己寄信的,怎么办?第二种人就是医生:这兵荒马乱的,谁敢保证自己不受伤?不生病?要杀了医生,出事了咋办?所以,张来福才敢肯定那儿的医生还在。
来到这家名叫‘利民医院’,王世华就有点郁闷了:自己在军营里呆了快一年了,居然不知道离它几百米处有栋三层楼,加一个大院子的医院。
军营嘛,自然要被敌军重点照顾,就算抢不到多少军火,也得放把火烧了泄愤。此时,军营里还火光冲天,可这利民医院却大铁门紧闭,里面静悄悄一片。
“咚!咚!咚……”
“开门!开门……”
“别砸!别砸!来了。”
大门中间那个小窗口打开,有个胖胖地年轻人向外看了眼,笑道:“是要治病还是借宿?”
上来就这么问,你这是医院还是客栈?一路有惊无险的好不容易跑到这儿,居然会被门卫刁难,王世华怒极而笑:“怎么讲?”
“治病先交一百块大洋当押金,借宿先交十块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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