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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男人是一种游戏,同样也是一种烈性调酒的名字。
经过西蒙的解释,十三也明白了这个游戏的玩法——酒是特基拉两盎司,然后倒雪碧加至七分满,然后滴入五六滴塔巴斯哥特辣款辣椒水,所有材料入杯后,杯口盖上纸巾或者杯子垫,在桌上一墩,然后一口喝光。标准的喝法是每人一次喝完六杯,谁最后倒下谁赢。
四十度已经算是高度酒了,即便是兑了雪碧,也不是酒量不好的人玩的起的。由此可见,外国的酒文化比起华夏来简直是差的太多,一点娱乐性没有,也不说划个拳,吹个牛之类的,就这么直来直去喝躺一个算一个。
很快,西蒙就叫服务员端来无数个杯子,都是那种差不多三两的玻璃杯,几人分别兑好酒,西蒙一喊开始,一群大老爷们儿便在女人的欢呼加油声中开始了比赛。
在场的都是能喝的,第一轮六杯酒过后,谁都没有出局,于是,第二轮在三分钟后再次开始。
虽然兑着雪碧,两轮也等于喝了满满两杯酒,其中一个青年先受不了了,一捂嘴,直奔包厢的卫生间而去。
第三轮,又有两人出局。第四轮过后,王世杰的脸也红的跟猴子屁股似的,晕乎乎的直往他女朋友怀里拱,说什么也不喝了。最后只剩下十三跟西蒙。
十三有些微微头晕,看了一眼西蒙,这家伙居然眼睛越喝越亮,说话的声音也不见一丝醉意。
第五轮、第六轮、第七轮——
十三放下酒杯,摆摆手:“不喝了,我喝不了了,认输!”
“哈哈,那就是我赢咯。”西蒙一脸欢快的把茶几上的钞票拢在怀里,凑到十三耳边低声道:“说实话,你是我见过最能喝的,一般别人只能跟我最多喝五轮——我告诉你个秘密,你千万别告诉别人。我吧,其实天生对酒精不敏感。”
靠,你作弊!
如果对酒精不敏感也算作弊的话,那西蒙无疑是开了挂,只要肚子够大,这才是真正的千杯不醉。
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十三都无力吐槽了,在不调动内劲儿解酒的时候,他也一样会晕。而且,他并不想解酒,他想醉一次。
一直到凌晨一点,所有人都喝的晕乎乎的,唯一清醒的西蒙作为主人,自然要安排这些人的休息,而夜店三楼就有客房。
——
三楼的一间客房内,昏暗的吊灯散发着让人昏昏欲睡的光芒,卧室中那张巨大的圆床上,十三睡的很深沉。醉酒的感觉出乎意料的好,每一次都能让他放下所有的警惕踏实的熟睡。
床边,一个精致的身影站在那,灯光从侧方打在身上,朦胧中把她的线条衬托的更加完美。
“小东西,别怪姐姐啊。”公孙雁一双眸子泛着点点的星光,酒精让她双颊绯红,比平时显得更加动人了几分。
“对,我这就是加一道保险。”公孙雁像个精神病人一样嘀嘀咕咕的,一边嘀咕一边往下脱自己衣服:“与其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你这个小东西。”
一分钟后,房间的灯熄灭,漆黑一片的卧室中传来一阵不可描述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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