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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本赤黑色,死后变动作青色,其痕未见。有可疑处,先将水洒湿,后将葱白拍碎令开,涂痕处,以酒醋蘸纸盖上,候一时久除去,以水洗,其痕可见。
室内,酒醋之气弥漫。
“师父快看!”暗香忙道。
顺着暗香手指的方向,所有人都凑近尸台,瞧见了位于高渐尸身锁骨之下的半圆形淤痕,清晰至极。
“应生前所致。”林慕白伸手轻轻拂过暗色淤痕,“形状很奇怪。”
半圆形淤痕,以左深右浅的方式呈现,宽度有粗壮,似乎不像绳索勒痕。也不像布条紧勒所致。
银针入喉,入腹脏,无黑而出,林慕白深吸一口气,“没有中毒痕迹,可以确定他没碰过醉三之毒。”握住高渐的手,林慕白突然道,“暗香,把竹签拿来。”
在高渐的指甲缝里,有些白色粉末,也不知是什么。林慕白细细的用竹签挑出,至于纸张纸上观看,“这不是醉三,倒有些像花粉的粉末。”
夜凌云蹙眉,“北苑因为是偏院,所以没种什么花,如意班的人也很少去花园。怎么会接触到花粉?是不是胭脂水粉之类的?”
林慕白摇头,“不是胭脂水粉,具体的,我拿回去再说。”说着,小心翼翼的将粉末包起。
“致命伤是脖子上的一刀。”容哲修蹙眉,“可是这淤痕又是怎么回事?”
“如果我是高渐,我就可以回答你现在的问题。”林慕白褪去白衣,醋泼火盆,从白烟上跨出。去了一身晦气,取早就备下的柚叶水洗手。
林慕白没有回房,而是去了花园,她要采集夜家庄内所有花草的粉末以作对比。她常年在山上采药,对于植物的辨识度和敏感度,素来比寻常人要高得多。夜家庄的花园还是与她走的时候一样,清一色的兰花,没有分毫改变。让她难免睹物思情,想起了过往岁月。
“这儿还是与从前一样,都是你喜欢的兰花。”夜凌云笑了笑,“我不许任何人轻易触碰这些兰花,一直都交给专人打理,从不敢懈怠。就想着有朝一日你回来,还能欢欢喜喜的看到兰花开。”
“你不必这样。”林慕白扫一眼一盆盆打理得极好的兰花,心知夜凌云没有说谎。只不过,轻叹一声,她抬眸望着他,“我现在已经不喜欢兰花了。”
“那你喜欢什么?”夜凌云忙问。
暗香打趣,“石头花。”
容哲修一下子笑出声来,与五月明恒一道,带着容盈坐在花园的小亭子里。谁都看得出来,林慕白对夜凌云还是有几分感情的,只不过心意已决。偏生得夜凌云死活不撒手,明知无果也不肯放弃。
“这盆火花兰被谁摘过?”林慕白蹙眉。
夜凌云陡然回过神来,“怎么可能?”果然见花叶中,有花茎无花朵,“花奴何在?”
一声喊,便有一名家奴快速跑来,一脸的惊慌失措,“庄主。”乍见那朵不知何时被人摘去的火花兰,顿时吓得魂不附体,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庄主恕罪,庄主饶命,不是小人摘的。”
“花呢?”夜凌云勃然愠怒。
“不、不知道。”花奴浑身瑟瑟发抖。
林慕白上前,搀起花奴,“你别怕,老实说,这朵火花兰去哪儿了?”
“小的真不知情。那一日傍晚小的修剪完枝叶,就开始把院子里的兰花都搬回花房,可哪知道我刚搬了几盆回去,一出来这花就不知被谁采了。”花奴险些哭出声来,“夫人。真不是小的摘的。小的也不知,是哪个不要命的,明知道庄主通令全庄,不许任何人碰这些宝贝疙瘩,可”
说着,花奴开始抹眼泪。
“没看见人?”林慕白继续问。
“没有。”花奴摇头。
“也没听到动静?”林慕白扫一眼青石板,这夜家庄铺的不是鹅卵石,而是青石板。因为当年林慕白喜欢鞋子落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所以夜凌云就在全庄铺上青石板。到了雨天,雨滴敲击石板,会发出极为清脆之音。
花奴还是摇头。
林慕白颔首,“你下去吧!”
“多谢夫人。”花奴撒丫子逃开。
按理说走过青石板应该都会有脚步声,花房离这儿很近,只是隔了一条回廊,应该能听见。男子的靴声惯来很重,采一朵花,也不可能身驾轻功来采吧?那就该是女子,绣花软底鞋,当然还不能是粗野女子,否则脚下太重也是会发出声音的。
方才花奴说了,夜凌云早就通令全庄,试问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被抓到,只怕皮肉受苦,为了一朵花,自然不值得。
蓦地,林慕白仿佛想到了什么,“暗香,看看还有没有火花兰,采一点花粉回去。”
“你怀疑高渐指甲缝里的,是火花兰的花粉。”夜凌云微怔。
“是与不是,对比一下就知道了。”林慕白深吸一口气,扫一眼偌大的院子,问题是:如果高渐指甲里的真是火花兰的花粉,他一个大男人要摘花做什么?而且走路没声音难道
正说着话,管家却急急忙忙的跑来,“庄主,出事了,知府大人派人过来了,说是”管家见着林慕白,稍显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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