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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黄鹤,某大学的大一新生,读的是艺术表演系,前段时间刚刚在某个热播的电视剧中承担了女二号的角色,观众反响极好,估计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活跃于荧屏。
这一切,全都归功于余欢。
黄鹤来自桂林,许是那里的水土格外好,所以她的皮肤也极好,长相秀美,这便是成为明星的第一个要素。
而要想成为明星,第二个要素就得有人捧。
她找的便是余欢。
两人的认识来缘于某次聚会,那个聚会上,全是美女和富二代,而余欢和黄鹤便是其中最耀眼的存在,前者是青帮少帮主,在天海几乎是青帮一手遮天,而后者是学校的校花,尽管身边全是美女,可她依然鹤立鸡群。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走到了一起。
黄鹤是一个聪明的女子,从就立志成为明星,所以一直守身如玉,她要把自己最重要的筹码投放在合适的买家手中,以图利益最大化。
结果,她如愿以偿,把身体给了余欢,后者给了她一次出演女二号的机会。
今天,黄鹤还在上课,但一听到余欢的召唤,她就不得不放弃学业,赶紧过来侍候,只是她今天似乎有些不方便。
心情不好,大姨妈才刚刚过去,哪里会有心情和余欢疯狂。
若是平时,余欢并不会强迫,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居然一反常态,尽管黄鹤一直拒绝,他仍然扑到了她的身上。
依然只是五分钟,他便草草了事,趴在黄鹤的肚皮上,他的脸色满足无比。
黄鹤的眼角还有眼泪,晶莹剔透,看起来楚楚可怜。
余欢站起身来,穿好衣服。
黄鹤忍着痛意,起床,然后拿起自己的衣服穿了起来。
这些衣服,都是余欢替她买的,花费上百万,可谓是出手阔绰。
“欢哥,你要走吗?”黄鹤貌似有些不舍,她看了看天色,已经黑了,她以为余欢要让她陪着过夜。
虽然一脸的不舍,其实她心里却是得到了解脱,因为她并不想这样出卖身体,许多时候,她都会有一种罪恶感,觉得对不起某个她真正喜欢的男生,那个男生什么都很优秀,有才,又帅,唯一不如余欢的便是没有后者有钱有势。
在现实面前,她只能选择妥协。
见识过余欢的能量之后,她甚至已经想好,要永远做余欢的女人,若是有一天能嫁入余家,她觉得也是不错的选择。
可现在,她却不想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成了别人养的金丝鸟,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要走,但你不要走。”余欢道。
“为什么?”黄鹤一愣。
背对着黄鹤,余欢的表情现得有些痛苦,道:“今天晚上,你要帮我做一件事情。”
黄鹤有种不好的预感,脸色变得有些可怜:“什么事情?”
“好好陪我朋友一晚上。”余欢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犹豫了一会儿,睁开眼,他的神情显得特别坚决。
黄鹤傻眼了,羞愤无比。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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