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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这么小。
但错了就是错了,应该受到处罚,与她的感觉无关。
尚雅的看法就是,如果有证据证明灵月有罪,就拿出来,她自身一直跟在对方身边可以确定江灵月没有离开过半步。
巧合是有!
但并不就此认定是灵月所为。
如果是其他人做的,灵月为了某些原因不能开口。。。。。。
尚雅眼角余光扫了一眼与她父亲相熟的雨柔真人,她对雨柔真人持保留态度,只是对方也算是她的长辈,不管如何,人心总是偏的。
她不会指出关于对方的问题,就像灵月一样。。。。。
尚雅了然的看向江灵月,再次对她深感同情,对方被小女孩扑倒时没有半点反抗,被屈辱的打耳光时也是如此,她有些想瞪小女孩一眼。
但小女孩也是受害者。。。。。。
摇了摇头,尚雅天性中对弱者的怜悯之心升起,在花真人说到姜明魂体一事时,她也看向县尊,对方一直不提这事,恐怕是想着以此诈灵月。
她的父亲也是官府中人,位置还不低。
她从小耳濡目染下,对各种律法案件了解度还算挺多,帝朝案件都是人证、物证、认罪三者缺一就无法结案定罪。
如南鸣打伤姜明一案,从本案中分离了出去。
已经算是随时可以结案。
人证:她和其他几少年,当时店里、街道上的人等。
物证:姜明尸体身上的伤痕、能量残余,这些不用拿出来,还有在城内战斗产生的能量波动,会被自动记录。。。。。。
认罪:南鸣一开始就供认不讳。
这种直接招认,没经多余波折的认罪可以适当减轻处罚,另外,动手者的天赋年龄也在适当减刑的范围,这方面据说是与受害者的天赋年龄也能关系。
至于武堂方面状告江灵月袭杀姜明一案。
人证有越曦存在(驳证有尚雅),但物证没有,死人也是可以作证的,但姜明魂体彻底消失,嫌疑人也未曾认罪,达不到定罪程度。
江灵月毅力比县尊预计的还要出色。
县城级的律法与公正之力对人内心的洗炼都无法让其开口,当然,灵魂强大的人和气运强大的人在这方面是有优势的,这也是公理堂唯一的缺陷。
上面却不曾打算弥补。
公理堂的开启时间是有限制的,南江城的公理堂最长只能开启一个时辰,这是以县城官府多年来积累的律法与公正之力为限。
就是其他人并不知道的金色雾气。
在公理堂开启时间结束后,不得不暂时结案。
花真人摸了摸越曦的小脑袋,看对方沉着小脸一语未发,打算私下里再劝说一二,毕竟,在一开始看到姜明尸体时,他就知道这方面物证不可能有了。
下手真狠啊!
直接灭了魂!
五阶强者除非在府城。
否则,在县城是无法审判他们的,因为等级和资格,雨柔真人不可能在县城受到审判和处罚。
但江灵月却有可能。
不过,花真人选择去公理堂更多的目的,一是为了证明江灵月师徒的嫌疑,二是为了抹去越曦身上的夺舍疑云。
这方面知道的人可能不多。
但官府的人肯定知道!
那就是夺舍者是无法进入‘公理堂’这种拥有强大人道神灵法则所在区域的。
这是人道对异常的排斥。
同样有这方面效果的,还有五阶武修存在的区域、修炼浩然一道文修所在区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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