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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天开始,王扬就一直疯狂的炼制红糖,第二次红糖出炉,他没有和众人开玩笑,老老实实的让众人拿一小块吃。
也不知道是不是红糖中蕴涵的能量太多,众人吃了以后一个劲的傻笑,又想来拿。
王扬也让他们随便吃。
当然,只是吃糖,显然不能满足王扬的吃货心理,他开始在菜中放糖,然后蒸了一笼甜馒头。
白色的馒头被红糖一染,就成了后世的黄色馒头,只可惜没有发酵,依然很硬。
他拿了一个热呼呼的黄色馒头,手里直发烫,左一下右一下的丢来丢去,最后冷了一点。
便迫不及待的一口咬下,刚蒸起来的馒头尽管没发酵过的松软,但也很是柔软。
感受那柔软的馒头在口中传出丝丝甜味,犹如吃了蜜糖一样开心。
众人也切实体会到了糖的好处,几乎顿顿都要放糖。王扬眯着眼睛,目光里闪闪烁烁,就是没阻止。
不仅如此,他还制造了后世的著名吃食,冰糖葫芦!
架起一口铜锅,他将红糖放进锅中,随着温度的提高,红糖再次变软,变成浓汁,然后起了满满的泡沫。
王扬串起一串果子,在泡沫上转一圈,便放到一旁冷却。
等冷却好了以后,那层果子的外围,就结成了薄薄的糖衣。
王扬一口咬下,只觉得嘴中酸中带甜,甜中带酸,泛起的,不是纯粹的好吃,更多的是那股子回忆。
吃到这里,他又一次潸然泪下,一边抹眼泪一边在心底骂道:“该死的烟,把老子熏哭了。”
这个吃食迅速风靡了整个部落,从森林这边传到麦地。再传到草原,无人不为这种吃食着迷。
王扬很清楚,并不是因为冰糖葫芦有多么好吃,而是他们的食物基本上没有花样。于是一种零食的横空出世,便将他们占据。
王扬的追求自然不止于此,他对刘三交代:“这几天回来的时候,帮我掏点鸟蛋,我要做点食物。”
刘三用力点点头,这才刚试过冰糖葫芦,就又有机会吃其他的好东西了?
他心情无比激动,立刻就带着人离开,傍晚的时候,就见他带着一包鸟蛋回来。
附近森林里有很多很多的鸟。原始生态系统没有遭到破坏,加上许多喜欢掏鸟蛋的动物都被人类干掉。
反而让附近成了鸟儿们的天堂,叽叽喳喳的和谐相处。
当然,最重要的是,众人对鸟蛋实在是没什么兴趣。当年在峡谷掏得太多,又是生吃,粘粘腥腥的让人反胃。
他们将自己的感受告诉了其他人,自然人人都对鸟蛋没有兴趣。
王扬的态度也是尽量不惊扰这些鸟,他很想抓几只鹦鹉八哥,教它们说话。
所以附近的鸟儿并不怕人,有些傻傻的鸟儿。在见到刘三爬上树,依然没有飞走。
直到刘三将他的魔爪伸向了鸟蛋,这才惊起一地鸟毛。
“吖的,敢抢我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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