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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因为是外国人写的,就恶意贬低,以他的眼光,这本《暴雪战纪》只是中等水平,可以一看,但是感觉不到新奇和惊艳。
只是,他打开评论,却惊呆了。
[史密斯,你写得太好了!]
[呜呜,终于等到了,总算有可以看了。]
[这情节,我算被折服了,我昨天熬夜看到天亮!]
“这些都是水军吗?”
陈启又查询了一会儿,发觉还真不是水军。现在华夏大众阅读这一块,除了武侠外,其他市场几乎都被国外奇幻给瓜分了。
“我要不要把《魔戒》《哈利波特》写出来?”
琢磨这个的时候,陈启突然发现另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每当他极力思索记忆中前世地球上的一些东西时,脑海中就会很自然地出现一个空白界面。
界面中间,闪烁着一个光灿灿的搜索引擎。
用意念输入想要搜索的词条,唰唰唰,便会出现一连串的相关内容,仔细看了看,竟然跟在地球上使用百度的效果差不多!
“彻底发达了!想用哪部作品,岂不是可以直接翻阅,一字不漏地照抄了?”
陈启呆滞了半响,喃喃失语道。
“现在开始写《哈利波特》?”
不过很快,他便将发现奇幻文学这一块都被外国公司垄断,他一个华夏人就算投稿,他们也未必要,就算是要了,估计也是白菜价。
“那看看武侠。”
前世地球上,梁金古黄这些武侠大师,几乎把武侠写尽了。这些只要拿出来,肯定能大受欢迎。
陈启找出一本武侠杂志《侠客》。
这个世界武侠主要是在报纸上、杂志上连载。
《喋血杀马镇》
一看到这个名字,陈启一口老血都差吐出来。
这都哪一年了,还这个风格?
《喋血杀马镇》一共十二万字,这本《侠客》上刊登了前四万字。
陈启慢慢看了起来,这篇行文并不像他想象中的生涩,文笔相当老练,只是过于卖弄文笔,文字半文半白,阅读感不怎么好。
至于《喋血杀马镇》的情节——
陈启真得要吐出一口老血了。
少年出生时候,父母就被杀马镇镇长害死,十六年后,少年办成一个流浪儿,进了杀马镇,成了一家酒馆的厮。
然后,复仇之路,开始了……
“我怎么感觉有民国武侠的风格。”陈启腹诽道。
他查了一下这个作者。
《喋血杀马镇》的作者紫月剑,乃是当今武侠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而这本《喋血杀马镇》,更是他突破自我的创新之作,在市场上大受欢迎。
他继续查询网页,发觉老一辈的武侠作家,比起这个紫月剑好上一些,但是也有限,整个华夏武侠,都是一股民国武侠的范儿。
可以,这个世界的武侠,还是停留在搏杀复仇这一层次。
“好吧,你们赢了。这样的都能大卖,我还怕什么。”
陈启眼睛眯了眯,如果金庸的“侠之大者”、古龙的“奇诡莫测”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会引起怎样的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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