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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有势,像闰土这样的魔导师,声势自然更为惊人,在他释放出战意的同时,公孙老头就望了过去,眼中闪过一丝赞赏。
在斩杀夏侯俊的时候,公孙老头就发现了那个躲在城外的小家伙,只是,那个小家伙似乎被他的声势震慑到,竟然不敢对他出手,这样的人,一辈子的成就,恐怕也就到此为止了,所以,公孙老头并不在乎。
而此时,从那股昂扬的战意上,公孙老头仿佛看到了刚从泥土中露出嫩芽的小草,那是生机的味道,对于他这种老人来说,看到这种生机,总是那么令人高兴。
就像是迟暮的老人,总是喜欢小孩的原因,看到他们,似乎自己也就变年轻了一般。
一个晃身,公孙老头直接消失在了宫中,一声剑鸣再次响起,躺在地上的孟宇努力的想爬起来去看看,却只能触动身上的伤口,让他疼得咬牙切齿。
过了半晌之后,城中再次响起了喊杀声,只是,从喊杀声中,孟宇听出来,这是莫林帝国的士兵在逃跑,那就是说:“公孙老头胜了?”
叶庄这时也终于脸色阴沉的从空中落了下来,另一道身影也同时出现在了叶庄的身旁,正是公孙老头。
只是,此时的公孙老头,那种风中残烛的感受,连孟宇也能清晰的感受到了,一股迟暮的悲凉笼罩在孟宇心头,让他心头一紧。
这种感觉,就如同是站在圆明园的废墟上,看着眼前的断壁残垣,想象着之前的繁华,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哭哭啼啼的想个什么样,有你这样的徒弟,以后说出去,多给我公孙长风丢脸。”
公孙老头再次恢复成为那个一瘸一拐的老头,来到孟宇身前,抚摸了一下手中锈迹斑斑,还带有丝丝血迹的长剑,然后还剑入鞘,将之扔到孟宇身边。
“这柄剑跟了我一百多年了,以后,将让他跟着你吧。”
“我这一生也算是活得很精彩了,有过年轻气盛独上贼营,一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有过一段痛苦到要死,却因痛苦而刻骨铭心的爱情,有一群跟我志同道合的好友,一起喝酒吃肉,一起狼嚎泡妞,我这辈子,没什么好遗憾的了。”
看着满脸悲痛的叶庄,公孙老头坦然的笑了笑,其实在这场战争开始的时候,他就已经有想过这个结局了,所以,他自己对此反倒没有太多的意外。
“最重要的是,我还有一个如此争气的徒弟,这样的人生,真是上天眷顾啊!”
“孟宇,等你成为大剑师的时候,别忘了去找魔神会会长聊聊天,告诉他,你是我公孙长风的徒弟。”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当浮一大白!”
公孙老土说着,手中再次多出了一只酒壶,大大的灌了一口酒,然后大笑三声,便再也没有了声息。
……
断刃城原本就距离大漠不愿,所以,断刃城的落日虽然比不上大漠中的雄浑,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在断刃城的某个小院中,一栋用青瓦盖成的小屋屋顶,三个年轻人正躺在上面,享受着夕阳的余温。
此时的太阳,早已经没有了正午时的锋芒毕露,既然是用眼睛正视,也不会觉得刺眼,可此时那橘红的圆球,却有让人忘却时间的魔力。
这栋小屋是孟宇自己建造的,显得与周围的建筑风格,格格不入,却没人对此有什么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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