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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姑娘一本正经地大声道:“可我说的本来就是事实么,女人找男人,不是看他多有钱多有地位,而是看他对自己有多好。不知是哪位名人说得好,世上最完美的感情莫过于找一个自己爱而又爱自己的男人,退而求其次便是找一个爱自己的,下下策才是找一个自己爱的。那个皇帝,我看出来他对叶姐姐上了心,可是他最终不也是想爱而不能爱嘛,要是他真全心全意的,当初就不会针对叶大哥,也不会抓叶姐姐入牢。皇帝可以身不由己,但叶姐姐也可以选择自己要走的路,我觉得这样再好不过了,既然在一起不合适,何必要勉强呢?”
叶宋回头,啼笑皆非地道:“你最近又在看谁的小说,被洗脑了吧?”
英姑娘兴致勃勃地说道:“啊最近世面上流行的有一个叫‘十七公子’写的情感类小说,非常精彩。我学到了不少。回头也给你们看看。”
叶宋不置可否。但她觉得,英姑娘口中那位不知名的名人或许说得对。英姑娘也说得对。
她可以选择自己往后要走的路。
戎狄的大草原,又湿又冷,但那稀疏的白雪下面,草叶青翠。它们拥有十分顽强的生命里,不管这恶劣的天气如何摧残,都不能使它们彻底弯下头去。
叶修在戎狄留了数日。百里明姝轻车熟路地带着他,骑上马在大草原上奋力奔跑。寒风冻红了百里明姝的脸,但她笑得越发灿烂,很早很早以前,她就有一个梦想,希望和自己相爱的人并驾齐驱,在这她最爱的大草原上奔跑。
傍晚的时候,草原上的戎狄汉子,都相继回来了。他们对百里明姝仍然恭敬有加,半路上碰到了总要弯身行礼,等着百里明姝骑马从他们身边走过了才直起身来。但他们看向叶修的眼神,就充满了不屑。
大抵是叶修不像这里的戎狄男人,长了满脸的络腮胡子,身上的肌肉结实,看起来孔武有力,即使是在大冬天里也露出结实的臂膀和上半身,这是一种追求和渴望力量的象征。他们觉得叶修是个柔柔弱弱的小白脸。
当然这都是不了解叶修为人的戎狄汉子抱有的看法,那些吃过叶修战亏听过叶修赫赫战名的戎狄悍将,可不敢如此轻视他。
正巧他俩见一群戎狄汉子正面从远方回来,各个手里拿着家伙,骂骂咧咧的,有人手里还拎着一副锁链,锁链上隐隐有斑驳的血迹。百里明姝再熟悉不过,那是套狼用的锁链。只是没见有狼,看来是失败了。
待人走近,百里明姝就用当地的语言和他们交谈了几句。她随手抽出了戎狄汉子马背上的两把长刀,驱马回来对叶修说道:“他们刚刚去套狼了,说是套了一只母狼,只可惜被她往山谷的方向跑掉了。”说着那双微蓝色的眸子就眯了起来,带着饶有兴味的笑意,似一个蓄势待发的猎人,“眼下快天黑了,山谷里包保不准晚上会有狼群出没。修,你不是说要逮一只小狼崽么,敢不敢和我去看看?”
叶修笑道:“你刀都准备好了,我若是说不去,岂不是扫你的兴。”
说着两人就骑着马往山谷的方向去。这大山是成片成片的草原,山谷里却是广袤的茂林。眼下快要天黑了,两人就拿了两把刀便这样贸贸然闯进那里,是极为危险的。
可百里明姝云淡风轻地说道:“以前我在山谷里没少过夜,我们戎狄崇尚狼的野性、敏锐、机智和冷静,我在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为了能成为戎狄的第一大将军。”
她自我训练的方式,远比其他人要残酷得多。会在这深山茂林里,度过一个个与狼为伴的夜晚。晚上最醒耳的就是呼呼的风声和狼嚎,好几次被狼群发现遭到围攻,她都凭着冷静沉着的态度、亦或是比狼更残忍血腥的野性,杀出一条血路来。
百里明姝说到这些的时候,笑问:“修,你知道我学得最快的是什么吗?”
叶修看着眼前的女子,只觉得这样的女子才是天地间绝无仅有的,顺着道:“是什么?”
百里明姝便笑:“爬树。”
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两人就渐渐入了山谷。地面上的草比山坡上的要杂深,四周也开始生长着稀疏的树木。百里明姝和叶修把马拴在了外围的树干下,随后两人步行进谷。
百里明姝拿着刀,随意地砍着路边的杂草。
天色笼罩了下来,前方的茂林似一片深黑色的泥潭。可越是这样,越能激起她敏锐的感官。
百里明姝嗅到了血腥的气息,用刀随后拨开草丛一瞧,只见那草叶间有斑驳的血迹。很明显,这应该是他们所说的被逃掉的那只狼留下的。
走近茂林时,百里明姝对叶修道:“那头狼应该就在不远处,我带你进去看看,一会儿就走。既然受伤了,应该很好对付,要是皮毛好的话可以把皮剥下来。”
叶修默了默,道:“你说这里有的人家可以来草原上套狼回去豢养,我以为狼对于你们来说,就跟北夏家家户户习惯养狗一样,却为何想杀就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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