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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能看懂。
事实证明闻时的智商很靠谱。
信是11月底写的,到闻时手里已经是11月中旬,路上走了足足大半个月。
一开始他没发现这封信有玄机,直到易迟迟好似不经意间问起某岛的事,他才感觉有点不对劲地逐字逐句从头到尾的将信研究了一遍。
然后他陷入了沉默。
媳妇这个通过报纸广播上获得的那点信息用来抽丝剥茧提取更多信息的能力,属实有点离谱。
真的,打死他也没想到,媳妇会提醒他。
虽然他不需要,但这份情他记着。
笑了笑,他拿了纸笔给易迟迟回信,洋洋洒洒写了六张信纸才停手。
正反面都写满了。
装信封的时候,他不但往里面塞了钱和票,还塞了两张照片。
照片是陪着老贺夫妻俩去逛百货大楼的时候,在照相馆拍的。
一张是他的单人照,一张是他和贺云松夫妻俩的合照。
等易迟迟收到信拆掉信封拿出信纸时,映入眼帘的照片让她惊喜喊道,“妈快来,闻时寄照片回来了。”
“哪呢哪呢?”
人未到,声先到。
等话音落下,戴着袖套手上满是面粉的闻母兴冲冲出现在了易迟迟眼前。
“你儿子老帅了!”
易迟迟将闻时的单人照拿给他看,闻母认真仔细地看了半晌,眼睛有些发红,嘴角却抑制不住的上翘,“可不,他这张脸能把他身上的所有缺点都掩盖住。”
小时候的闻时可调皮,还是个混世小魔星,闯祸打架上水泡子摸鱼,上山逮兔子上树掏鸟窝下地掏田鼠洞等等,就没他不敢干的事。
“妈你是不是很骄傲生了这么好看一儿子?”
易迟迟搂着她的脖子,笑呵呵打趣。
闻母白了她一眼,“那必须得骄傲,我儿子多优秀,你敢说你不喜欢他?”
“喜欢的。”
脸好看,身材也好,性子早些时候直的人无语,还心心念念都想找个能公主抱他的女同志,也掩盖不了婚后他的优秀改变。
“喜欢就行,赶紧看看他都写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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