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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他要写的。根本不是《兄弟》,是另外一部小说,但写着写着。他发现,自己被自己的叙述所控制。
到十万字的时候,余华发现,自己的小说已经逆转了自己原本的思路,变成了另一本书。
而这本书,就是兄弟。
他整个人被一种前所未有的创作激情所附体。他的情绪被自己的叙述所掌控,用后世的一句网络流行语来讲。那就是,跟嚼了炫迈似的,根本停不下来了。
这一写,就是一部超长篇,便有了这一部《兄弟》。
《兄弟》上半部于2005年出版。
出版后,马上引发了国内从圈子到广大读者群体的广泛关注,一下子就变成了当年的畅销书。
十年不出新作的余华,再次成了这个国家的聚焦点,《兄弟》成了一种文化现象。
而《兄弟》下半部在2006年推出后,上下部总计在短短时间里售出了超过一百万本。
这种热销在这个时间段简直就是一种特异现象。
要知道,纯的式微在进入新千年之后是更加的明显的。有市场号召力的作家也就那么寥寥几位而已。
尤其是纯粹的纯长篇,卖得好的,除了公认的经典,新作几乎不可能。
当然,余华的这部《兄弟》出来之后,也是毁誉参半,跟他之前的作品一样,受到了激烈的批判。
甚至有人认为,《兄弟》就是一部毫无思想性和价值的媚俗作品,它的故事是夸张的,它的苦难和毁灭是惨剧而非有意义的悲剧,总体来讲,《兄弟》跟余华此前的几部作品一样,根本就缺乏了之为的东西,只是一本没有价值没有性的小说。
肖飞用了一个上午三个小时的时间,在键盘上敲打出一万多字。
这个速度已经不算慢。
但比之口授速录,还是慢了不止一点半点。
可这本书,肖飞并不打算找刘蓓帮自己速录出来,他要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出来,这也是对经典的一种致敬。
他存好文档,关上电脑,给自己下了一碗从家里带来的水饺。
在做饭的过程中,肖飞还在想着。
为什么绝大多数的纯小说会被普通读者抛弃?
又为何余华这样一个先锋小说作家的作品会被那么多的读者喜爱?
的价值、意义这些高大上的玩意究竟表现在哪里?
他想,余华之所以受欢迎,《许三观卖血记》跟《活着》之所以卖得那么火。第一个原因,恐怕还在于作品的确好读耐读吧?
天才如余华总能从生活中从想象里找到最有意味的故事情节以及情感细节,将之娓娓动听地叙述出来。
就是普通的没多少文化积淀的读者也可以看懂故事。继而被故事感动。
这对于一个作家难道不就是最大的成功吗?
作品的最大价值不就是得到读者的欢迎和喜爱吗?
完全罔顾了读者的感受,只是活在自己的幻想里的所谓作家,真的是太可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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