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讼师写的状子,那就比普通秀才写得好多了。重点明确、措辞清楚,官老爷一看就能看得懂!——好吧,那时候很多官老爷,其实能力也不怎么样。无非是谄八股考上来的,文化功底是过得去,十年寒窗都在打这个基础嘛!猛一下派到陌生的地方当官,猛古丁儿一个披头散发的大嫂揪着一个血迹斑斑的阿叔到衙门口哭喊:杀人啦杀人啦!阿叔猛喊冤:不是我不是我!青天明鉴!我这是鸡血!
你这个青天。你拿着万卷圣贤书,怎么断?
哦对了,当时法医学也不发达。血是鸡是狗、是兽是人,全化验不出来。
万一你手下的刑吏也无功而返,愣是查不出其他什么决定性的证据,你只好自由心证了:觉得哪边更有道理,就判谁的。
讼师写得好,给官老爷先入为主的说服了,官老爷纠结之余,拍了拍脑袋:那大约还是你这边有理吧!
讼师就可以问当事人多要点润笔之资了。
有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说有个混混,看到一个女人卧病在床,穷人家,没门禁,门板都没掩上,就那么个小破屋。他闯进去,不知怎么搞了一下。回头人再来看,女人死了,唯一一件首饰是手腕上一个镯子,也不见了,后来在混混身上搜出来了。
就这么件事儿!你说怎么判好?
混混说他进去时,人已经病死了,他看一镯子掉在地上,不合拾了。女尸上倒也没有太明显的伤痕,除了手上有轻微的淤痕。记住,法医还是不够发达,检测不出女人是怎么死的。你信混混的话?那女人就是自己病死了。混混贪小便宜,你该把他略加训斥后,直接放了。都不带收监的。
正好有人跟这混混有仇,就买了个讼师。好好写状子。
那讼师先是告这混混“揭被夺镯”,就是说他在人家活着的时候就抢镯子了。这一点,有死尸手上轻微的淤痕为支持,空穴来风并非无因吧!官老爷采信这个。就可以把混混收监了。
谁知道讼师忽然受了什么高人的点拨,茅塞顿开,把字的顺序改了一下,变成“夺镯揭被”,告这混混有侮辱的行为!
哎哎。说不定就是这淫辱的动作,才害得女人病怒交加,死了呢?
官老爷自由心证了一下,觉得这可能性很大。到底怎么决定?须知死者为大!混混确实可疑,死者非常可怜,那就把混混流放了吧,以告慰死者!反正混混生前劣迹斑斑,流放了也不冤。死者万一真是被他搞死的呢?官老爷可不想放纵了混混,回头被鬼魂到庭前来算帐。
混混就这样从“也可以略加训斥就放了吧”,到了铁打铁的流放八百里。讼状功不可没。
问题在于。讼师也不是神。他们写的状子也不一定全对。万一回头出了新的证据啊口供啊什么的,官老爷回头一想:哎,都是讼师哄骗了我!
得,不是官老爷的错。全是讼师的责任!
不由得官老爷不虎颜大怒,想办法好好收收讼师的骨头!
讼师写状子万一出了问题,下场也是蛮惨的。
当时所谓“法治”就是这么个情况。讼师就是这么个地位。后世有什么电视,说什么铁齿钢牙的某某人,到庭前,在官老爷面前侃侃而谈、以及跟人骂战?嗐!谄吧他!
古代还真有一些人,可以在官府和民间当中作调剂。一定程度上缓和矛盾、主持正义。但他们绝不是讼师,而是宗族长老、本地乡绅。
这些长老乡绅们,在当地拥有一定的地位,也就是说在本地有既得利益。这就使他们有动力维护本地的秩序。秩序是建立在公义的基础上的。若是不公累积太多,秩序就会坍塌。因此长老乡绅们有意愿来维持公义,至少是表面上的公义。
同时,长老乡绅们往往有文化。当时读书,读的都不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书,看完之后心猿意马、找不着北的。不不。当时要给你读书,从千字文、弟子规,到四书五经,满满全是作人的道理。看完之后,难免受一点浸染。治国安民的心愿,多点少点,总归有的。这也使得他们有兴趣来管闲事。
另外,他们是有钱有势人家的基因和教养,智商啊见识啊什么的,很有可能还是比其他人高一点的,又有很多家丁可供使唤、又有调查经费。他们很可能查得到更多证据。有些人也愿意给他们提供情报、而不是给官府提供。
这些长老乡绅们,调查完了,就可以叫当事人过来了。他们可以给个比较中肯的建议,促进双方和解。除非是太恶性的刑案,否则也就调解开了。
长此以往,长老乡绅们就在当地形成了一个软性官府。百姓有了困难,会更愿意向这个软性的权力中心求助。
我认了一个干妈,干妈教会了我很多东西,包括于是我的生活开始了不一样的精彩。我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野王,人们也叫我夜王。...
黑道,一种永远无法呈现在阳光下的生活江湖,涉过水的人才知道为何称其为江湖。一心闯荡世界,誓要有所作为,良家好孩子秋雨,不料最后却无奈投身黑道。江湖险恶!人心难测!对手奸猾,美女柔情,试看懵懂少年如何在江湖中翻起闪亮浪花。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黑道故事,更主要的是作者对社会人生的感悟,新人新书,望喜欢和读懂的书友大力支持,推荐票砸过来!鲜花砸过来!收藏砸过来!俺挺得住!...
穿越者燕离在异界重生,随他一起穿越的混元古卷也随之苏醒,更获得一柄可吸收他人鲜血提升修为的邪灵剑!混元古卷,邪灵剑,且看燕离如何成为一代邪尊,当然,成就巅峰的路上。大荒宫343013657(欢迎加入)...
冥门开启,入冥门,红尘已断,混迹在鬼域,却为何,接连出现迎亲队伍,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鬼婚?鬼门大开,百鬼夜行,遗失的记忆,等她找寻。一件件诡异的事接踵而来,看她如何拨开迷雾,解开隐藏在背后的阴谋。...
二十五岁那年,江阅微听从父命,嫁给了一个素昧谋面的男人。婚礼现场,新郎从头到尾没有现身。她冷笑,随手抓过一旁的男人新郎没来,你代替他宣誓吧!一场无爱的婚姻,既来之,则安之。他说如果你想找个情人来爱你,我不介意。她笑我爱谁不爱谁,无需你置喙。他说太过随便的女人,只会是暴跌的垃圾股。她笑道貌岸然的男人,只不过是披着人皮的斯文败类。后来,他的爱凌空出世,变得无比霸道。想离婚?除非你给我生下赫连家的继承人!新婚夜,一个受伤的男人闯入了她的新房。一时的恻隐之心,却为她招来祸患。好心的收留,换来他的不断纠缠。他说姐,这个世界上,我只认识你一个人!你不能不要我!他说都在一起睡过了,你还想赖账不成!后来,谎言被揭穿,真相竟是那么残酷。她凝着他的双眼,绝望地笑。是不是只有死亡,才能赎回我所犯下的罪?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那么,我成全你。惟愿来生,再不相见!姐妹们,不要被简介骗了哦这是一个宠文,虽然后面可能会有那么一丢丢的小虐所以,大家可以放心跳坑,放心收藏。戳一戳下面的加入书架就能收藏喽另外,本人的男主究竟是谁呢?咳咳咳咳大家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哈哈...
六年前,她被情所伤,远走异国。六年后,她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重回故里。法庭上,面对一双清凛淡漠的眼睛,她的表情未见半丝波澜,内心却早已波涛汹涌。再见,他轻飘飘的一句话就搅黄了她的相亲,让她的相亲对象顿时脸色惨白,仓惶而逃。她说厉先生,你这是伺机报复吗?呵他清冷一笑,眉眼漆黑深沉,难得苏小姐居然记得我。外传,他的母亲手段了得,即使带着一个拖油瓶,却依然俘虏了G市最有钱的男人,嫁进厉家成了第二任厉太太。据说,他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虽只是个继子,却深得继父的赏识,人前人后皆赞不绝口,甚至远超亲生儿子。传闻,他游戏花丛,却不曾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情,因为他的一颗心早已在六年前遗失。他轻轻将她的碎发别至耳后,声线宠溺而有磁性,做我的女人嗯?除了爱情,你可以得到一切!她指尖深扣,却面容嫣然,厉先生想多了,除了我父亲死因的线索,我什么都不要!彼时,他未娶,她亦未嫁只是,他有娇美未婚妻在侧,他亦有深情未婚夫相陪。人群中遥遥相望,他们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午夜梦回,谁为谁湿了枕畔谁又为谁心痛呢喃,苏苏,你为什么不爱我?爱恨交织,推理商战,欢迎姑凉们来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