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庄明歌虽然明白了其中的要领,但明白不等于做到。
灵魂和天地规则共鸣,说白了,就是要求灵魂在某个频率发出叫声,然后和天地的某种规则暗合,一步步纯属,然后才能够在战斗中施展出来。
他试了几次,发现自己的灵魂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和想象之中天差地别。
庄明歌估摸了一下,没有三百年的时间,不可能达到这一步。
一念至此,庄明歌学习镇魂曲的性质就散去了大半,用三百年来学会这种魔法,对于庄明歌来说,太过于漫长了。
截止到现在,庄明歌的年纪也没有三百年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
“失落了吧。”
吉蒙里早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点,地狱内那么多天赋超绝,惊才艳艳的恶魔,都做不到这一点,更何况一个人类。
“我算过了,大概需要三百年的时间才能够做到这一点,太难了。”庄明歌感叹的说道。
吉蒙里:……
“怎么了,发什么呆?”庄明歌看到吉蒙里一脸呆呆的样子,不由问道。
“三百年就可以修习成功?”吉蒙里疑惑的盯着庄明歌,确定庄明歌不是在说谎后,惊叹的说道:“我的主人,你似乎并不知道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庄明歌自然疑惑不已,问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你可以学会镇魂曲。”吉蒙里说道。
庄明歌一脸无语的望着她,心想你这不是废话吗?
吉蒙里摇了摇头,无奈的说道:“对于恶魔来说。时间并没有人类紧迫,一个普通的恶魔。从出生到死亡,大约需要一千年的时间。”
“这一千年里。若是恶魔有天赋的话,说不定可以成为地狱子爵,也就是人类的王,这个时候的恶魔,寿命可有一万年之久。”
实力越强大的恶魔,寿命越是悠久。
地狱七十二柱魔神,哪一个没有活上数百万年的时间。
所以对于恶魔来说,花费三百年学习镇魂曲,完全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如说,三百年的时间学会镇魂曲,已经可以说是很少的时间了。
吉蒙里肯定的说道:“刚才那个黑暗骑士,虽然只学会了黑暗序章的皮毛,但我可以肯定,他在这上面消耗的时间,大约有一千年以上,甚至更多。”
大多数的恶魔,面对镇魂曲就是抓瞎。
别说三百年。就算是三千年,甚至三万年,都未必可以做到这一点。
“人类的天资真是令人羡慕,不愧是诸神以自己的身体为蓝本。创造出来的种族。”提起这一点,吉蒙里也非常的羡慕。
人类虽然在所有种族里最微弱小,但潜力却丝毫不逊色诸神。
这一点。从仙人,佛陀就可以看出来。他们都是由人类进化而来,实力强大。连诸神都会忌惮。
庄明歌这时总算明白了吉蒙里为什么会变得痴呆,但对于人类而言,三百年的时间太长了,他虽然不会放弃,但也不会全身心的投入进去。
只期待某一天,水到渠成吧。
鬼这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没有工作的我,无意之中进入一间高大上的超市,美女老板给我高工资,高待遇,唯一的要求,竟是让我陪她,睡觉!自此之后,诡异接踵而至,恐怖不断到来,原来,一切都是因为...
绝对1vs1,身心干净,强宠无敌一夜缠绵,游戏小主播迟小宛杠上了浩瀚娱乐的总裁沈定逸。对于未来的电竞女皇迟小宛而言,打游戏,组战队,拿冠军通通不在话下。却偏偏遇上个凶猛霸道的总裁,还是自己的顶头上司。睡了一次,他食髓知味,缠上来,不放手。怎么办?带着包子跑路呀。沈定逸目光灼灼,逼她到墙角撩了我,还想跑?你和包子,我都要!对于沈定逸来说,宠迟小宛,是和呼吸一样的本能。他不能不呼吸。所以,他停止不了宠爱迟小宛。...
虽然是英年早逝,可是也算是没有痛苦,为何不放任我轮回,把我放在这群魔乱舞的年代作甚在这妖魔横行,仙人乱飞的年代,你让我一朵娇花如何生存?放任我在这里不闻不问,不给个顶级法宝,就给个破珠子,还没有使用说明,这是作死的节奏啊!好吧,做仙要自强,做妖要自强,做人妖也要自强完全非自愿,在昆仑雪磕磕绊绊的回家途中,竟然连番偶遇极品帅哥。冷峻仙君?美艳男妖?上古大魔?不知道姐姐我有选择恐惧症咩?...
重生成为药商之女,拥有全国最大的连锁药铺和一手逆天医术。狼心狗肺的姑父,面慈心狠的姑母,阴晴不定的公主,还有凶狠毒辣的四表妹。且看她如何用药,用毒,用无双医术,让这群牛鬼蛇神通通吃不了兜着走!那个啥公子,她逃婚出京只是为了找寻身世,你不必笑得一脸得意。还有那啥小王爷,逃婚是她不对,但你也不用追杀到天涯海角吧。...
重生于1945年刚刚被原子弹轰炸过的日本广岛,未来的路该何去何从ps不会写简介。...
一颗陨星的坠落,改变了一个世界的命运。一件奇妙的法宝,一个调皮的器灵,改变了一个小小修士的命运。这一切仅仅是巧合,还是有人蓄意为之,又或者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一名性格懒散准备混吃等死的小修士,在不断自我蜕变之中,发现种种令人怀疑的地方,开始踏上追寻真像的旅程,等到真相摆在他面前的时候,小修士忽然一笑了之,他发现真相什么的已经不在那般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