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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才良是苏南市一名普通的企业员工,四十五岁,上有老下有小,每天过的不好也不坏,按时上下班,每月拿了工资给老婆家庭生活费给小孩上学的钱,再攒起来一部分以备不时之需……
总之,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人,整个华夏像他这样的人起码得有好几亿,抱怨着贪官污吏,抱怨着物价横飞,抱怨着自己赚的钱很少,但也为生命中的一些小事感动,自私过也善良过。
既然是普通人,像什么夜总会、歌舞厅之类晚上娱乐消遣的地方肯定是不会去的,没那个钱也没那个胆。
潘良才和他媳妇吃好晚饭后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窝在床上看电视,夏天时还能去院里转转和邻里聊聊天,冬天太冷就只能钻被窝了。
“‘娇娇帮你忙’要开始了吧?”潘良才说道。
她媳妇哼了声:“是不是又看人家文娇好看啊?什么时候休了我去娶她吧?”
“呵,你这是吃哪门子飞醋啊?我要娶,人家还不嫁给我呢!”潘良才笑道。
“去你的,还是想休老娘是不是?”
夫妻俩笑闹了会儿后就安静的看电视了,虽然是江城台的节目,但潘良才确实喜欢看,因为节目里发生的事都是身边的事,看的时候就特有代入感,特别是看到那些当官的在文娇面前不知所措时,他总会开心的哈哈大笑起来。
节目一开始,他就发现今天的节目有意思,竟然是来到了苏南。
不得不说节目剪辑是一件很有水平的事,同样的话,放在不同的顺序,就能造成不同的效果。
单独看张正豪说话时还会觉得正气凌然,那种一心为民的警察形象油然升起。
但是再和刘蕊一对比的话,形象立即就变了。
“哎呀,你说这张正豪真是的,那么个大老爷们欺负个小姑娘!那小姑娘说的对,不就是莫须有的事吗?这马上都赶上清朝的文字狱了,有证据抓人是应该的,没证据就赶紧放人嘛!”
当电视画面放到汽车俱乐部时,潘良才的意见就更大了,他说道:“就是嘛,人家一个残疾人创业,本来就不容易!现在正是一切都欣欣向荣呢,怎么可能会去偷东西?这也太扯了!”
与此同时,在论坛上,在微博上,也有不少人在讨论这件事,观众们是非理性的,基本上都觉得这个事从逻辑上就说不过去。
一个一辈子没犯过罪的人,怎么可能会在家庭欣欣向荣时去做小偷呢?
如果是家里突生变故缺钱了,去做小偷还能说得过去,现在这种情况真心是逻辑不符。
“其实这件事的关键点不在于李源有没有犯罪!而是他是那么简单的被拘留!让我们来看看拘留他的原因是什么,一张截图,一条短信,一个汇款!就这三样就可以把一个人当做嫌疑人去拘捕!且不论这样做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是不是正确,就算是正确的,我也会说这样的法律是恶法!
也许有人说,这件事是小事,没什么大不了的!对,这件事确实是小事,但我觉得他的影响是恶劣的!就好像南京老太那件事一样会有恶劣的影响!
原因很简单!如果谁看你不顺眼,雇个小偷先和你合影,然后去偷东西!再给你打点钱,发条短信。你就被拘留了?
不要说什么抓到小偷后会还你清白,事实上小额偷盗在全世界的破案率都是很低的,因为办案成本往往比被盗金额还要高,也没那么多警力去破这些小金额的案件。
人活一世,难免得罪人!
那么我不禁要问了,如果是你遇到这种事,你应该如何做?按照张正豪所长的话来说,你还要自证清白!哈,好一个自证清白!那么请问你如何能自证你是人?”
这篇长微博是一个名叫“一叶知秋”的微博红人写的,他在微博上经常发文针砭时政,粉丝都上十万了,而且用他的话说,这些都是货真价实的真粉丝,没有假粉。
微博红人红了之后基本上都会发广告赚钱,但的一叶知秋从来不发广告,用他的话说是不稀罕那样赚没良心的钱,他推荐的东西起码他得用过且满意才行。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的口碑才是越发的坚挺。
这篇博文一发出来,短短一个小时内就被转发了一万多次,而且看趋势转发量还在继续上涨,甚至像新浪、易之类的门户站也开始转发这条博文了。
“一叶知秋”长微博下面的评论五花八门很有意思,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反对的人说你肯定有错,没错会抓你吗?支持的人就说反对的人是五毛。然后反对的人就骂支持的人是五美分。
大家相互骂来骂去,好不热闹。
在“知乎”上也有人提出了诸如“当你像李源一样被人陷害入狱时,你有什么办法自证清白”的问题,下面的回复还是蛮积极的。
这里的回复倒是都冷静许多,没有像微博、门户站上的留言那样以谩骂居多,大家都回复了很多可行性比较强的方案。
但最终都悲哀的认为,没有办法自证清白,虽然最终法院判罪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比较惨的是如果有人要整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派出所是可以羁押你最长37天的。
而且,更悲哀的是,他们发现,如果派出所足够无耻,整你的人足够坚持的话,可以在你刚踏出派出所后再次羁押你。
有人就提出,一罪不能两次审讯。
下面就有人“呵呵”一笑,“上次羁押你的理由是你协助犯罪,这次羁押你的理由是怀疑你是主谋!连下次的理由都想好了,就说怀疑你是幕后策划!”
不过这个帖子很快就被屏蔽了,也不知道是相关部门的要求,还是站出于自保才屏蔽的。
不过这件事确实是在华夏帝国的络上引爆了起来,逐渐从一个地方性的问题变成了全国都在讨论的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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