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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命重要,你看着办吧。”
改装后的圣雄号,气势凶凶疾速行驶,那些小船生怕惹得这艘全副武装的大船看不顺眼一个大炮射过来,使劲儿往边上靠,差点搁浅。很多不知道的,还以为莫卧儿的水师前去帮他们剿水匪呢。
十天之后来到贝古瑟赖,一路畅通无阻,别说正面遭遇海盗,连大船都没碰上几条。夏枫愈发肯定之前的水匪头子是大明人了,华夏不是有条江湖铁律吗?——民不与官斗。她暗自庆幸把姚敬隋弄死了,这些水匪找不到他终究会散开;如若不然,姚敬隋逃出来不知道会形成怎样的祸害。
照此速度,圣雄号再行半个月,就到呼格里,那是葡萄牙人的地盘,他们在此时被明朝人称之为小弗朗机人,印度也不例外。
出发前满载砂糖,卖去一半,船身吃水线不降反升,船上满满的全是火药。夏枫也顾不得心疼卢比了,安全第一。
剩下的一半砂糖是准备跟小弗朗机人交换火。枪的,界时,船上的五百精兵一人一支藏在身上登岸,唐轩之总可以放心了吧。夏枫理解他身为“老外”的顾忌,更何况在他的潜意识里,印度本是蛮荒之地,南部人更野蛮。
唐轩之把练功改在河上,每天他都要在河中漂移两个时辰,上岸后浑身还冒热气。夏枫也想下去试试,奈何衣衫太薄,一下水就“轮廓”尽显,又不能像他那样只着一件罩衫。但是,运上内力在河面踏一踏是可以的。所以走了四十多天,夏枫的轻功是突飞猛进。
南部的阳光炽热,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冬意。在德里养了半年养得些许白的唐轩之又晒黑了,而夏枫的肤色一点也没变,还是小麦色。因练功的原因,她的目力越来越好,“那啥”不按常理发育得很快,金刚芭比的肌肉终于退去,她也就提前“抽条”了,只有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两颊肉嘟嘟的。
夏枫第二次仔细“照镜子”,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的小水塘里。此时恒河水倒映出的相貌让她顺眼许多,“什么叫女大十八变,这是我的眼睛吗?”这眼睛也太漂亮了吧,跟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因为有一丝浅浅的凹度,看起来具备一些异域风情,五官在她的眼中无比协调。呃。。。。。。夏枫感觉自己真像个中印混血儿。
“快看,红毛鬼的教堂。”船把式奇哈尔遥摇指着前方,雾色中依稀可见尖尖的屋顶。
夏枫骨头都在船上坐僵了,终于到了呼格里,那些西洋风的建筑对穿越者来说,反而比印度风格更为熟悉。
奇哈尔又道:“他们的船跟我们的不同,两位大人仔细看,那船较我的更长更窄,小家子气。”
“哈哈。”夏枫只想说奇哈尔没见识,这种船在河上才跑得快呢。
圣雄号缓缓靠岸,四周没见到几个洋人,反倒是乌黑似炭的南部人居多。夏枫突然想到这是殖民地,哪能那么容易见到“高贵”的人。
奇哈尔还在愁怎么跟红毛鬼打交道,人家已经凑上来了。
“什么?停泊费这么高?”奇哈尔望着唐轩之,不可致信,他们居然一天要收二十个金姆尔。他看着眼前的年轻红毛鬼,悄悄提醒道:“唐大人,请等等,我问问别人交多少。”
这小弗朗机人会的语言很多,他粗声粗气地用北部语嚷道:“漏漏漏,你们的船大,加倍。”叉着腰,一脸不耐烦:“你们是皇船?没钱,不信!”
“先给他。”夏枫在后面喊道。
唐轩之数了二十个递上去,人家拿在手上掂了掂,又摇头:“轻了轻了,不够,再补两个。”
这边不用莫卧儿的货币,他们只论重量,嫌弃给的金币有磨损。
“再给二十个。”夏枫又在后面喊。唐轩之厌烦这红毛鬼的嘴脸,要不是想到还要跟他们□□,真想一拳打过去。
想归想,唐轩之还是耐着性子数了二十个递上,小弗朗机人在夏枫第一次出声时就注意到她了,看着二十个金姆尔,他不懂。歪着脑袋想看清楚,后面是哪个姑娘在指挥,莫非是莫卧儿的王族?但面前高大的男人又是震旦人,愈发不懂了。
“看什么,钱不要了?”唐轩之提高声量。
“为什么,为什么又给二十?”
唐轩之顺着夏枫的意思,说道:“敢问阁下怎么称呼,能否为我们引见贵国的军火商人。”
“我的名字太长,你们叫我弗朗西斯科就行,钱我收下了,不过告诉你们,这里没有军火商人。”这段话他倒是说得流利,说完掉头就走,好像十八个金币就是买一句没有军火商人的消息。
唐轩之气得不行,咬着牙齿说道:“朋友,请等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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