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师父,你还没告诉我呢,咱们到底去哪啊?师兄和师姐不去吗?”出了镇子,杜明和九叔两人拐到了一条小路上,看看周围杂草丛生的环境和渐渐黑下来的天色,杜明疑惑的看着自己的师父问道。
九叔一身盛装打扮,明黄色的道袍,背着一把暗红色的桃木剑,腰里还别着一把铜钱金剑,手里拿着鹿尾拂尘。腰间的布包内也塞的鼓鼓囊囊的,一看就知道里边装满了东西。
杜明手里拿着狼牙棒,除了狼牙棒之外,杜明没有带任何武器,因为有狼牙棒就够了,怎么说也是一件真正的法器,捉鬼拿妖自是不再话下,比一般的桃木剑要管用的多,所以杜明也没带什么,不过他的登山包被九叔征用了,背着满满的一背包东西,里边装的都是九叔开坛做法用的东西,手里还拎着一个大桶,也幸亏杜明力气大,要不然一般人肯定拎不动。看这些东西就知道,九叔一定对这次的事情非常慎重。
九叔知道自己徒弟手里的狼牙棒是一件异宝,所以也没再给他什么防身的东西,毕竟杜明身上有一件‘玉观音’防身,那件东西,就比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管用多了。
听见杜明终于忍不住问自己,九叔心里微微一笑,只有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自己作为这个“妖孽”的师父,还是能找到一点成就感的。
这小子平时太妖孽了,估计现在的道法修为比起自己来都不差,让他一点也找不到做师傅的成就感,于是九叔一副严师的样子说道:“这次去的地方非常危险,里边鬼怪肯定不少,估计还有僵尸,所以一定要小心再小心。以前师父就想替天行道,收拾了那里的邪物以免它们总是出来害人,可是我一个人势单力薄,去了也是凶险万分,极有可能又去无回。这次有你,师父算是有了点把握,再加上前几天听说它们又出来害人,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留着它们了。”九叔说着那个地方,脸上却唏嘘不已,看来那个地方对于他来说确实是个心病。
杜明一听,心里一琢磨,就猜出了九叔可能要带自己去的地方,于是看着九叔试探着问道:“师父,你说的是不是城外那个乱葬岗?”据杜明所知,也就那个地方能让九叔表情如此凝重了。
九叔先是诧异的看了杜明一眼,接着点点头,一脸凝重的说道:“没错,就是那里。在所有的鬼魂里边,军卒的鬼魂是最难对付的,因为它们生前杀伐之气深重,死后戾气冲天,再加上保留了一部分生前的战斗本能,所以对付起来非常困难。特别它们还会有长官,将领的存在,这些生前的将领,死后一定会出现鬼首甚至是鬼王,不过,乱葬岗里的鬼混应该不会出现鬼王那个等级的存在,最多也就是个鬼首,但是一个鬼首,再加上一帮冤魂厉鬼,也够咱们师徒两人喝一壶的了,所以,此去一定要准备万全,以防不测。”
杜明听了点点头,虽然他还没见识过鬼首的厉害,不过他的第一个宠物就是一只厉鬼,而且只是一个刚刚成型的厉鬼,比起酒厂小红那样的厉鬼还差一筹,而鬼首,则是比厉鬼高一个等级的存在,而且,这种鬼首,生前还是统兵的将领,可想而知,会有多难对付。要知道,鬼物的实力等级划分可没有人类的详细,因为它们种类太多,法术诡异莫测,一个等级的差距,那绝对是天与地的距离,特备这些军卒所修成的鬼魂,更加难以对付。
九叔抬头看着前边即将下山的太阳满脸担忧的说道:“这还不是让我最担忧的,我最担心的是,万一里边出现僵尸,那就麻烦大了。”
杜明一听顿时疑惑了,看着九叔问道:“师父,僵尸很难对付吗?”杜明虽然没见过僵尸,可是在他的印象里,僵尸好像没那么难对付,有实体,能打得到,总有办法能弄死,比鬼魂好对付多了。
九叔语气凝重的跟杜明解释道:“一般的僵尸当然好收拾,可是那里死的人,生前是军卒,死后必然会成为僵尸中的铜甲尸,铜甲尸一身铜甲,刀枪不入,水火不惧,用对付寻常僵尸的手段,对付它们,威力都会大打折扣,特别是铜甲尸王,那就是无敌的存在,至少我是对付不了,要是见了,赶紧跑,以后找机会再说。”最后一句,明显是对杜明的警告,说完眼睛瞪着杜明等着他回答。
杜明,看着师父严肃到甚至有些严厉的眼神,心里暖暖的点点头,虽然到时候他不一定会跑,可是面对师父的关心,他当然不能拒绝。
在这个时代,师徒关系,不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更是一种类似于父子之间的感情,这种感情,不是现代社会的杜明能理解的,但是这不妨碍杜明知道九叔真的关心自己,所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不是说说的。
看着杜明点头,九叔带着杜明继续向前走,大约走了半个小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师徒两人来到一个小山丘上停了下来,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坐在地上,九叔指着山丘下边的不远处,说道:“看那边,哪里就是了。”
杜明顺着师父指的地方一看,之间那是一个洼地,夏天阳光的照射,到了晚上,洼地的湿气蒸腾,地面上形成了一层薄薄的白雾,这样的景象要是放在别处,肯定如临仙境,可是这里的洼地周围,都是一些枯死的树木,黑色的乌鸦停留在那些枯死的树枝上,发出刺耳的尖叫,杜明的眼神要比正常人好的多,甚至能看见远处地面上露出的皑皑白骨,也不知道是人的还是动物的。
洼地大约有三四千平米,四周是小山丘,特别是南边的山丘,阻隔了一天之中,阳光最炙热时候的照射。杜明和九叔学习这么久,对于风水之术自然有一点了解,这里简直就是个典型的集阴之地,所谓集阴之地,就是自然生成的阴气聚集之地,平时要是把尸体埋在这里,那基本上不出鬼怪也得是个僵尸,更别说这里当初杀的血流成河,死了几百人了,那要是不出乱子才有怪呢,不过,那个时代正是乱世,活人自己都顾不过来,哪有人会管这里的死人如何。
看着这里阴气弥漫的样子,杜明可以百分百的肯定,这里的鬼怪一定少不了。以杜明现在的修为,即使不用柚子叶,也可以看见隐形的鬼怪,这里的阴气这么浓厚,杜明自然看得一清二楚。
看着眼前这个阴气弥漫的地方,杜明心里战意升腾,虽然师父把这里说的危险万分,可是对于杜明来说,危险?又何曾不是机遇?(推荐票啊,推荐票,如果有人能看到这里,证明这书还是比较对你的口味的,能不能投两票支持一下?请支持正版阅读,谢谢各位。)
我酷爱穿布鞋,这天我来到杂货店,无意间拿起了一双不一样的布鞋。没有底子的布鞋,那是给死人穿的,老板说。晚上那双死人鞋竟然莫名其妙出现在我床边。当我再去杂货铺找老板理论时,发现他一周前已经死了。而丢掉的死人鞋竟然又一次出现在我的床边...
高冷接地气萌宠无下限。她是珠宝界的傲娇女王,一朝被陷害,落得身败名裂。妈妈疯了,爸爸跑了,连未婚夫都跟别人睡了,她从云端被狠狠的踩进淤泥。却不想他仿若天神般出现,将她从泥藻中拉出,万般痴缠。他霸道主动强势,却爱她怜她惜她。薄凉,这辈子你只能是爷的女人。从此后,她嫁入高门,享尽万般宠爱。三年后,她强势回归,羽翼丰满,开启复仇之路。如果爱情是一场迷局,他愿意当局者迷。如果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他愿意与她共赴黄泉。他,世家公子,高门大少,无数少女芳心暗许,更是启西市第一冰山男神,可远观不可亵玩,却只待她一人温暖如初。他,龟毛洁癖严谨集于一身,生活犹如苦行僧的他遇见她,开启了腹黑的属性,一步步走向帝王或忠犬的道路!生活事业婚姻,他说,媳妇,咱们慢慢发展温馨小剧场一老婆,我病了。某男搂着老婆的腰,薄唇轻抿,万分委屈。怎么了?我手变短了。某男伸出手,在老婆面前晃了晃。怎么会呢?以前我一只手就可以搂住老婆,现在,要两只。看着老婆越来越大的肚子,某男泪眼迷离,他已经禁欲好久好久了呢!顾温暖,你是不是皮痒了,今晚我和儿子都不用你陪了,你去睡狗屋。不要啊,老婆,我错了我真的错了。老婆,老婆。二爷,夫人今天参加聚会,说王太太那只镶钻耳环的做工奇差无比,是地摊货。嗯。爷,那些个富家太太都说夫人性子骄纵,没有教养,特别无理。谁说了夫人,就取消那家的合作。爷的女人,爷都说不得,谁敢有意见。此文也可以叫小萝莉不爱鲜肉爱大叔珠宝女王的傲娇日常暖男大叔你好萌...
妈咪,我要喝奶奶…唐沫儿奶完了大娃,奶小娃,这日子没法过了。一不小心招惹上了京都豪门贵胄顾墨寒,他疼她,宠她,爱她,伸手掐灭她朵朵桃花。(1v1,娱乐圈打脸爽文宠文)...
秦铮,我是谁阴差阳错的一晚,她在他的身下,妖娆绽放。一夜缠绵,他食髓知味,对她上了瘾。有人说,再性冷淡的男人也会遇到一个让他甘愿变身禽兽的女人!这话,秦铮原本是不信的,直到他遇见乔嘉一!他才突然明白,原来真的会有一个女人让他化身为狼,让他爱不停,睡不够!让木讷低情商不善言辞的他,变成宠妻无度的炫妻狂魔!后来,有人问他秦少将,你为什么对秦太太那么好?秦铮只说了三个字她值得!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爱你的人容易。但要找一个愿意与你同甘共苦同生共死的人,很难!1V1宠文,开头微虐,中后期甜炸!男主傲娇忠犬,女主非傻白甜作者君新浪微博JC钟瓷QQ群258602249...
你弄大我肚子,你断你命根子!来呀,互相伤害啊!叶久久曾经以为嫁给陆向恒是她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却不想,一夕之间,叶家破产,叶父跳楼身亡。一场有预谋的车祸差点将怀有身孕的她置之死地。她为爱痴狂,也恨他入骨。五年后,命运轮转,她与他再次重逢。陆向恒叶久久,跟我回家!叶久久陆向恒,我们已经离婚了。陆向恒我没点头,你这辈子就只能做我的女人。叶久久抱歉,我的身体我做主。陆向恒长臂一勾,将她打横抱起这一次,我不会再让你离开我的手掌心。当尘封的往事被开启,原来掩埋在时光底下的秘密,居然是...
仙侠盗墓流每日二更。荒古时代,烛龙作乱于东海,中洲仙人合力镇压之烛龙断角遁于海外风暴深处其角化为一缕剑芒,坠于中洲以西之地。沧海桑田,转眼已是十万年后。孤儿姜剑秋被师父凌楠子带回淮山派中,自此踏上修真之路。剑破苍穹云海,魂散中洲河山,善恶回谁人定,为魔成仙一念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