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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交换生名额让给我!
呵。
勾着唇角,安笙唇边的笑容嘲讽极了:“洛阳,本来呢,这次考试我就是随便发挥一下刺激刺激你,我并不打算去皇家学院当那劳什子的交换生。但是,我这人呢,比较坏,既然你这么想要,我为何要让给你。我决定了,这个交换生名额我要了。毁人前程断人财路的事情,我最爱干了。”
笑眯眯地说着,安笙已经打定主意让洛阳不称心如意了。
只是吧,说出这话,心却在滴血。
冲动是魔鬼啊!
为了刺激一个小小的洛阳跑去皇家学院找虐,她脑袋绝对是进水了。
瞧着洛阳难看至极的脸色,安笙才觉得安慰了一丁点。
算了,去那劳什子的皇家学院蹦跶一圈也好,洛市其实怪无聊的。
“你给我等着!”
冷冷扔下这句话,洛阳便大步离开教室,他来到隔壁班,找到安婉,拉着她来到隐蔽的地方,然后说:“宝贝,我已经想好了,你的条件,我同意。相应地,你的父亲把安笙从交换生名单里剔除。”
洛阳这次考试,虽然差了安笙四十分,但他却是全国第十一名。
只要把安笙从名单里除掉,他就能顶替上去,这也是洛阳去问安笙要交换生名额的原因。
安婉闻言,不置可否。
让安笙她亲爹整安笙?!
洛阳,你还真是异想天开啊!
安天宇疼爱自己不假,但他的心头肉一直是安笙。
这么多年,不论安笙闯什么祸,安天宇都会给她兜着。
对亡妻的爱和愧疚,让安天宇拼命弥补安笙。
但当下,她还是笑着同意道:“好的,我试试。”
另一边,安笙见洛阳气呼呼地跑出去了,轻轻一笑,拨打了几个电话:“给我盯住洛阳和安婉,千万别让他们给我整出什么幺蛾子。”
吩咐了下去,安笙便慵懒地靠在椅背上,百无聊赖地看着自己的手。
她的手很美,手指纤细修长,指头圆润可爱,皮肤苍白细腻,完美得就像是艺术品,哪怕以最苛责的目光来打量这只手,也只会惊叹于它绝世的美丽。
这样的手,本应该属于娇滴滴的世家千金。
她的主人,的确是一个娇滴滴的世家千金,但也是一个恶魔。
六岁的时候,安笙便知道自己的不同寻常,她长得就像是最精美的瓷娃娃,可她的内心住着怪物。
有时候,安笙都觉得自己就是一变态,智商超高,能力出众,目中无人,冷漠霸道,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但是,她知道一点,任何得罪她的人,她都会加倍得罪回来。
洛阳,你永无翻身之地。
微笑着抽出一本《近现代诗歌》,安笙阅读了起来。
她记忆力超群,看书更是飞快,厚厚的《近现代诗歌》,一个晚自习就看完了,而且已经烙印在脑海里。
晚自习结束,回宿舍,睡觉。
翌日,周一,七点半,升国旗仪式以及照常例会。
一大早,安笙便得到消息,这次例会校长会表彰她的成绩,并且宣布皇家学院交换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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