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刻钟后一幕奇景出现在众人的眼前,一边是数千叛军,一边是数千平叛军,两边军队围成一个大圈。
而圈子的中央一个骑在高头大马上的年轻人,怀抱着一个绝色美女悠闲的在遛马,在马前是一个气喘吁吁的老汉强撑着迈开步子再跑。
说是跑其实比走都要慢,骑马的年轻人只要伸出他手中那杆一丈多长,闪动着冷芒的长枪就能结束那个老汉的生命。
但是看上去年轻人并没有这个想法,至少目前没有,他只是一味的在朝前驱赶着那个可怜的老汉。
这幕要是被后世的某些人看到。他们能在网络上把这个年轻人黑到死,他们能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鄙视死那个年轻人。
可惜现在不是后世,也没有网络这样的神器,更没有那么多闲来无事的吃瓜群众,有的只是肃然的数千军队。
至于说叛军那边,现在别说拿刀战斗,就是放他们逃跑他们都不敢,他们也害怕被这样活活累死!
对!
活活累死,这就是方华的目的,宇文老贼坏事做尽,一枪结果了他实在太便宜他了,方华就是要把他活活累死、跑死!
不过方华没有注意到,别说是那些叛军,就算是投靠他的右屯位军现在看他的眼神中都充满了恐惧,这样的折磨太残忍了!
就在方华准备继续的时候,一把黝黑的大戟横着飞出,一戟劈在宇文化及的脑袋上,一代枭雄宇文化及就这样殒命当场。
出手的正是典韦,在场的除了他也就太史慈敢出这个手,可是太史慈那种看热闹不怕事大的性子,买包瓜子边吃边看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出手制止。
所以典韦才飞起一戟结束了宇文化及的性命,他不是看不下去,他只是不想方华被人误会而已。
就像宇文化及这样的,折磨他时再加重十倍典韦都不会眨下眼睛,只是如果再继续下去,方华的名声就算彻底的毁了。
方华看着地上的大戟,眼神慢慢的变的清明起来,刚刚他好像陷入了无尽的虚妄之中,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走下去。
他知道心魔又一次悄无声息的来袭,他在不备之下差点被心魔控制,如果不是典韦及时出手惊醒了他,有可能他会被心魔控制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想到这个可能方华的后背瞬间被冷汗浸透,被夜风一吹冷的他打了个抖,怀中的杨丽华不解的看着方华。
方华知道告诉杨丽华也只是徒增她的担心,根本解决不了事情的本质,他唯有勤加练习太平真经才是解决之道。
给了杨丽华一个安心的微笑,方华用枪切下宇文化及的头颅,并将其挑在枪尖之上,转过头用冷冷的目光看着那些叛军。
叛军们集体吓得体似筛糠,他们不知道接下来这个魔王会如何对付他们,他们只知道现在自己的双腿就像灌了铅一样提都提不起来。
他们只能徒劳的站在原地,等待着魔王的审判。
“尔等还不投降,难道还需要我亲自去跟你们谈谈不成!”
全文完你是不是觉得捧红我,陪你一次有点亏?要不然两次?李情深沉默。凌沫沫撅嘴,咬手指十次?李情深依旧沉默。凌沫沫抓头发,咬咬牙,一狠心二十次?李情深转身走。凌沫沫气急,跺脚喊二十次还嫌少?总不能一百次吧?李情深勾唇好...
有人挖了我们家祖坟,把他家刚死的新媳妇一丝不挂放进去了,我大伯让我半夜去把她给背出来染染的老书,阴人的同类型作品翻滚吧棺人,...
闪婚军人老公,婚后生活完美的合不拢腿!你在勾引我!某人恶人先告状。她一脸委屈我没有可怜她白天学业忙,晚上还要努力喂狼。女人,该履行你的义务了!呜呜,她不想被吃干抹净啊,奈何老公实在太凶猛!...
准备了整整八年,只为穿越到唐朝俘获我心中的男神!神马?我的男神,竟然是五个人的集合体?我走到哪里,死尸就出现在哪里?我的男神是唐朝的名侦探?难道,都是因为我学了那个坑爹的专业?揭开现场的扑朔迷离,剥开血肉下隐藏的真相,手指永不颤抖,精细度大于完美地分离花朵的雌蕊与雄蕊。古代帅哥不会懂,你做的事,行内爱称-花的解剖学!本文介于认真和脱线之间,介于逻辑和扯淡之间,介于爆笑和温情之间。女主极度虚伪,男主时常精分。要问这到底是神马?敬请自带避雷针!...
你看到了一个简介ps如果您期待跟冰无相似的内容您会很失望。ps2请不要被书名迷惑,主角的能力与炎无关。而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的名字里面有个火...
豪门私生子被当成家族牺牲品,成为弃子,当他被家族同父异母哥哥侮辱得到异能,自此,复仇开始,在复仇的过程遇到形形色色的美女,谱写一段热血走上巅峰的传奇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