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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瑞良却拦住了沈桃的去路,“我家里有,我这就去给你们取来。”说着,他大步走了出去。
等傅瑞良离开了,钟掌柜才松了口气,表情也不急躁了,轻松起来,“沈姑娘,其实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也知道番茄物以稀为贵,为什么直说一两银子呢?”他还是没忍住,将自己的疑惑说了出来。
沈念也大方的说道,“钟掌柜,咱们合作这么多次了,您也知道我赚了多少钱,我这个人不贪,俗语说,没人怕钱咬手,不过,我怕,我的钱,够花就好,再者,我做生意还看一样东西。”
“哦?是什么?”钟掌柜疑惑。
“是人,钟掌柜为人坦荡,为商者,却不奸,赚钱不违背道义,虽然我是女子却也依旧很欣赏您,您这个朋友,我是要交的,既然是朋友,又怎么能抬您的价呢?”沈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虽说不是什么大道理,却字字真情,目光坦荡。
钟掌柜内心触动,“想不到这小山村里,竟然也有这样睿智明事理的坦荡女子,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本身,钟掌柜也不是迂腐的人,瞧不起女子什么的,不然也不会帮沈念找伢侩,跟沈念合作这么多次,都没有为难过她。
两个人谈笑风生,倒也合得来。
沈桃只是在旁边不停地倒白糖水,脑子里一直想着,番茄一两一斤,喝一壶白糖水都值了。
钟掌柜也不见外,一口一口的喝着。
过了好一会儿,傅瑞良才回来,手中拿着笔墨纸砚,“久等了。”
“无妨。”钟掌柜笑着说道。
傅瑞良倒也麻利,酱宣纸铺好,那水杯压住,打开砚台,倒了些水,就拿着墨磨了起来。
一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仿佛每天都做一样,一气呵成,又温文尔雅,不做作,不野蛮。
从前,沈念看傅瑞良收拾动物尸体习惯了,抽筋扒皮的,第一次看到他摆弄笔墨,不由愣住。
从他身上散发出了沈念从没看到过了,儒雅气质。
“好了。”傅瑞良说道。
钟掌柜探究的看着他,不由说道,“我这来时太急了,下车时碰到了手腕,现在还疼着,恐怕无法写字了,沈姑娘你来吧。”
沈念又难住了,写字,她会,可是这毛笔,她就不行了,要是钢笔,她肯定不不会迟疑。
傅瑞良知道沈念成天干农活,便知她不会写字,打破僵局,“我来代笔吧!”
“那再好不过。”钟掌柜说罢,就开始拟定合约。
沈念看着傅瑞良,沾饱了狼毫笔,轻轻落在纸上,番茄合约几个大字写得苍劲有力,又独带笔锋。
紧接着,下面的字又变成了蝇头小楷,竟也规整好看,却不失男人该有的大气。
沈念真是觉得傅瑞良这个人不显山不漏水,从来他都没说过他会写字,沈念一直以为他是个只会打仗狩猎的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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