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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得意之下,还把刚抠下来的玉米粒直接扔进了嘴里当松子似的嚼了起来,惊的旁边的宦官面无人色。
这可是还没有试吃过的玉米啊,万一这玉米有毒可咋办。
皇帝对着内侍摆了摆手,“无妨,这玉米其实朕都吃了好几次了,前几天还在李卿的府上吃过一次呢。”一边说,他一边笑着着额头冒汗的李逍,还对内侍以及李绩等几位宰相介绍起玉米的吃法来。
“朕跟你们说啊,李卿可是烹饪高手,这祥瑞玉米啊,到了李卿的手里啊,可是吃法多变,十样多样还不带重复。这还没完全长老的时候,可以炖汤喝,也可以直接蒸煮着吃,朕就喜欢吃蒸的。”
“新摘下来的嫩玉米,但不要太嫩也不要太老,直接放锅里蒸,蒸胡之后就那样拿在手里,咬一口就十多粒玉米在嘴,软糯鲜甜,甚至连那玉米棒芯都可以嚼碎了吃掉。”
“也可以把这还嫩的玉米粒脱下来炒菜,香、甜,口味极佳。”
·······
李逍看着李治得意洋洋的跟百官臣僚们吹嘘玉米的十八种吃法,说的唾沫横飞的样子,心里的那十万匹草泥马再次呼啸而过。
这个该死的老王,不,是皇帝小儿,把老子戏弄了这么久。不时来到他家混吃混喝,原来居然深藏不漏,竟然是当今天子。难怪他几次朝会时,听着上面那龙袍皇帝的声音有点耳熟呢,当时只是完全没有想到那里去。
扮猪吃虎啊。
李逍目光移向太傅李绩,心想老元帅你也不厚道啊,我家的饭菜你可没少吃,甚至我还孝敬了你我李家庄最新研究出来的香水、香皂这些,药酒送了一瓶又一瓶的,你老就这么对我啊。
李绩脸皮很厚,对李逍责问的目光,只是撇了撇嘴,露出老顽童般的笑容。
李治还在那里说着玉米粒能弄成爆米花,放热锅里炒,玉米粒最后便会膨胀爆裂开来·······
“陛下。”
御史大夫宇文节都有些听不下去了,你堂堂一国之君,当着百官的面老说这个好吃那个好吃,哪有点明君的样子啊。
李绩也咳嗽了两声。
这下李治终于从得意兴奋中回过神来,这里可不仅只有李三呢。
“嗯嗯,朕是要告诉诸位臣工,玉米此物,朕和李逍早就试吃过许多次了。”李治伸手让李逍走到他面前去,“李卿,你跟大家谈谈玉米储藏的问题。”
李逍无奈走过去,结果比他也没大几岁的皇帝却非要拉着他的臂膀,还一手抚着他的背,简直跟长辈对小辈一样。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回陛下,玉米种胚大,易发热,吸湿性较强。因此在贮藏时稳定性要差点,易发热发霉,这方面不如粟、黍。不过比起麦、稻来,却也不差。”
“那要如何贮藏呢?”李绩望着李逍问。
玉米的产量大家已经都亲眼看到了,而皇帝也说经过他试吃,证明玉米不但可食用,而且还很好吃,不比麦稻差。现在关键之处还是在于是否易贮藏,要知道在唐人的主食之中,可不久是麦稻粟黍这些,还有大豆、高粱以及芋头。
芋头也是一种主食,而且产量还不低,在江南道岭南道可就有许多俚越人主种芋头,并以芋头为主食,但芋头有一个缺点也是十分明显,那就是不易贮藏。
如果玉米也跟芋头一样,那虽有许多不比麦稻差的优点,但不能很好贮藏就将大大限制这种作物的推广种植。
“玉米贮藏主要以穗藏法和粒藏法,所谓穗藏法自然就是不用脱粒,把整穗贮藏存放。”
说起这个,李逍自然是专家,哪怕他其实也只是个二把刀,但这里再没有比他更专业的人了。
好歹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
到大东北去旅游,那里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农民家里存放的玉米棒子。
“穗藏法又以堆藏法为主,玉米采下来后去掉苞叶,然后放入能够通风的仓库里,这样风干一年去除水份后,等第二年时再脱粒,甚至等到要吃的时候再脱也可以。”
“还有一种挂藏法,先把玉米的苞叶撕开,然后编织成辫状,用绳子连接悬挂起来,只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避免被雨淋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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