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顺着这唯一的大路走了两天之后,理查德终于决定让整个队伍在一个路过的精灵小镇休息一下,理由是“快要到树之城了,我得好好整理一下资料,重新复核一遍,再对计划进行一些调整,所以就放你们一个假吧,我可是很仁慈的。”
“这家伙上辈子绝对是嘴臭臭死的!”王虎恶狠狠地说。
“这辈子他也会死于嘴臭,我保证!”张禅念阴森森地说。
“见过贱人,可没见过这么贱的!”萧默然冷笑着说。
“他自以为吃定了我们——东方不是有句名言吗,小人得志便猖狂。”约翰没好气地说。
程鹏并未参加对理查德的口诛笔伐,他已经提前一步告辞,来到了小镇的广场闲逛。
这个镇子很小,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商业一条街”、“美食一条街”之类景点,除了路边的食品店,广场上的地摊就是剩下的所有商业性设施。
不过这些地摊的数量倒也不少,出售的东西也琳琅满目,看起来颇为繁华,倒是很有一点血。拼的价值。
如果有女孩子在这里,一定会被那些精致的精灵饰物所吸引;如果有老饕在这里,一定要尝尝那些精灵秘酿的美酒和特制的糕点;如果有好斗分子在这里,一定要仔细挑选两件精灵出品的优质武器……然而程鹏对这些都没太大兴趣,他享受的是闲逛本身——当然,有好东西的话,也不妨享受一二。
长途跋涉之后的修整让他心情格外的好,出手间也阔绰了许多,一路走来,看到不错的东西就随手买下,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尝上一点,不一会儿,他已经买了许多。于是来到广场中央雕像下面的长椅上,右手端着一小杯翠绿的甜酒,左手边放着好几种精致得犹如艺术品的糕点,开始专心享用起来。
“这些东西真的不错。”坐在旁边长椅上的一个游客显然已经喝得半醉,笑呵呵地对他说,“难得的休假啊!果然还是这种小镇子比较悠闲,树之城那边规矩太多了,一点也不适合我们这种粗人!”
程鹏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循声看去,顿时吓了一跳。
那人一身红色的铠甲,面容端庄帅气,柔软的金发看起来令他显得有几分软弱,但脸上几条不起眼的伤痕则给他增添了许多男子气概。仔细看去,他的铠甲上也有不明显的破损,显然经历过许多的战斗。身经百战之后的金发青年自然流露出一种沉稳强悍的气质,倒是令他更加显得帅气。
这人,程鹏认识。
他叫路西欧,之前曾经在阿库代恩遗迹里面伴随在战女神蕾娜斯的身边,和他们恶战了一场!
路西欧显然没认出程鹏——上次见面的时候,程鹏一身金甲,勇猛过人,威不可挡,宛如传说之中的骑士英雄一般。而这次见面,他却一身便装,坐在长椅上喝甜酒吃糕点,犹如随处可见的富家少爷。两个身份差别如此之大,尤其是气质迥然不同,除非是跟程鹏很熟悉的朋友,否则还真没几个人能够一眼就认出他来——更不要说路西欧这家伙还喝醉了。
所以路西欧非但没有拔剑开打,反而笑得很开心,犹如跟老朋友聊天一般絮絮叨叨起来……
——————
嗯……究竟是一般结局还是真结局呢?
这个选择真是叫人有些为难啊……
第二更,求红票~
托名国之栋梁,实为乱臣贼子,争地以战,杀人盈野。内破闯贼,外拒鞑虏,迫思宗上吊,江沉弘光帝,驱虎狼祸乱江南,史笔如刀字诛心。谁说明亡之后无华夏?为了新制度的延续,为了终结王朝更替之祸,骂我独裁又如何?一个现代来的小人物,在乱世中崛起,背负数世骂名,手持屠刀,要在这个波谲云诡的明末中,杀出一个万世之太平!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军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人,一剑,一苍天。...
洛夏烟四年前糊里糊涂和他相遇之后,送给薄君臣两张软妹币作为茶水费!四年后再见,却是帝国酒店空中西餐厅外走廊,肤白眼靓的娇俏女孩被摁在电梯门口小野猫,好久不见,你想装作不认识我?女人眼眸斜睨嗤笑我们见过嚒?薄刃的嘴角含着浅笑,男人在她耳旁吐着热气巧得很,我们不止认识,还是友谊特别深厚的朋友呢!...
写实风格丧尸末世小说,美剧即视感,完本佳作,欢迎阅读!格斗联盟,魔幻类蒸汽朋克风作品,火枪手,格斗家,亡灵,海盗,宝藏今天晚上打开本书,发现竟然有四十多个周推荐,俺很感动,本书已经完本,还有这么多读者支持。但是俺希望各位把票投给新书格斗联盟,正在新书期,数据很重要,真的真的很重要,拜托各位了!!!...
四年前,墨夕只身一人到美国。四年后,墨夕心里带着伤回国。回国是墨夕做得最好的一个决定,但是后来这真的是最好的决定吗?最最后谁会知道呢?...
废材草包软弱可欺?一脚踩碎欲杀她之人的丹田,穿越而来的毒妖冷漠一笑,好了,废物之名归你了。既来之,则杀之,她从不知留情为何物。白衣男神未婚夫殿下?摔!什么玩意,品德不端给我都不要!真凤凰血脉天下无双?呵!她最喜欢拔光凤凰毛看你变山鸡!风云榜之上英才聚集?切!都是一群手下败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