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胭脂没停脚步。
“你回去吧,胭济也很爱你。”
“等一等,胭脂,再给我一次机会,好吧,我可以和其他人公平竞争。”
林可思主动拉起胭脂的手,十指相扣。很明显的意味。
“向总,生意上我尊重你是大哥,感情上,请祝福我和我女朋友的感情。”
这话说的很有水平。四两拔千斤。
向苏和林可思林瑾都是认识的,最主要他更是惭愧自己没有资格再对胭脂说这种话的。
曾经一朵红玫瑰放在他的花瓶里,他却当成了蚊子血。
向苏紧紧攥着拳头眼睁睁的看着林可思搂过胭脂的肩将她带走。
其实,和胭脂离婚后他早就后悔了,后悔的肠子都折了,但是他自己作的妖像谁说去。
“向苏——人家都不要你,你何苦,难道我的痴情比不上这个贱——”
“住嘴!”向苏憋着一肚子气,一拳向胭济鎚去。
林可思到底软磨硬泡的送胭脂到了她家楼门口。
然后靠在街道招贴板上看着胭脂上楼,并且叫胭脂到家后务必开灯,好令竹马放心。
第二天早上,胭脂睡了个懒觉,八点整,胭脂还没起床,就传来当当当当敲门声。
可能是收卫生费的老阿姨,胭脂随手在吊带睡衣外面罩上件小衫就去看门。
蓦地呆住了。
“林可思,你干嘛?”
林可思抬抬手里的饭盒:“龙井记的小笼包,不吃就便宜我喽。”
胭脂确实有点无措,她没打算让他进来但是他——怎么进的楼宇门?
林可思耸耸肩,又抬抬饭盒。
胭脂还是愣在那:“我不吃早餐,就便宜你好了。”
说着就要关门。
“不准备让我进?好,那你把饭盒接过去,我走。”
林可思说着将饭盒递到胭脂手上,胭脂下意识的接过来,就这功夫,手没扶门,林可思兹溜闪进了玄关又反手将门带上。
“林——可——思!”
上了当的胭脂一手提饭盒一手追打林可思。
他像个滑溜的泥鳅一样钻进了客厅,找了个舒服的姿势靠上翘起二郎腿。
“胭脂,你舍得打我,你知道这笼包子凌晨四点我就排队等。怎么你们A市的人都如此爱吃小笼包。”
“你怎么没回s市?”胭脂边说边去厨房找来两双碗筷,搁在茶几上。
“为了给你送早餐。送完早餐我就回了。”林可思就像做了好事等待被表扬似的喜滋滋的说。
胭脂定定的看他片刻,没吱声转身进了洗手间洗脸换衣服。
不一会儿,素面穿着米菲兔子家居服的胭脂走出来坐到林可思对面。
“来吃一个,灌汤包先吸一吸。”
林可思夹了一只包子送到胭脂嘴边。
...
我来到洪荒到底是为了什么?首先要活下去,谁不让我好过,我就不让谁好活。活下来后,才能追求梦想,我要做一个无拘无束的大魔头,任何人也不能束缚我,鸿钧也不能。本书就像火热的狗血,简称热血,穿插着种种算计,也就是有点坑。求点击推荐收藏,求包养,求月票。书友交流群161029856新书碎虚归真书号21...
都市爽文来历神秘的周臣逸,带着一只很强大又很让他头疼的手镯,来到了繁华都市,成为了一名花都大学的新生。倒霉的是,报名的第一天,宿管灭绝师太居然罚他去女生宿舍扫地,不料扫着扫着,他竟被一位校花掳去当了仆人魔女校花,轻音软妹子,冷艳警花,傲娇千金,腹黑御姐你们放过小弟吧,俺实在忙不过来呀!...
女主与男主的三次见面,可谓是跌宕起伏!第一次见面,男主救了女主!你没穿衣服,你是流氓啊!这是女主!第二次见面,还是男主救了女主!你没穿衣服,你是故意的吗?—这是男主!第三次见面!女主你怎么又没穿衣服?男主那你不是也没穿?!青茉一朝穿越,现代女记者变身古代农家小萝莉,告别电脑和镜头,过上了种田养花的日子。家中爹爹老实宽厚,娘亲泼辣主事儿,大哥踏实能干,小妹活泼可爱。邻里乡亲和和睦睦,亲戚之间互帮互助。庄稼地里硕果累累,国家兴旺没有战争。种田养花,捞鱼捕虾,没事做几个拿手小菜,研究研究庄稼,这小日子是和和美美。而年纪大了,到了该嫁人的时候了,这泼辣的名声在外,却不料求亲的人还是踏破了门槛。青茉犯了难,这到底是该嫁谁好呢?关于婚后男主遇上女主之前媳妇就是要三从四德,夫为妻纲,最好是能生养,孝顺又勤快!女主抱歉,本宝宝恕不奉陪!男主遇上女主之后媳妇就是要像我媳妇这样的才是最好的!女主乖了,妻为夫纲,这才听话!这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主想收服女主,最终却被女主改变为妻奴孩儿奴的故事!本文一对一,温馨种田文,励志,平淡,关系简单!...
本书又名鬼媒女朋友接连离奇死亡,为了探寻真相,我接触上了一个卖墓地的老头儿,从此我干起了午夜让人胆寒的职业求支持,不出意外,日更万字,保证质量!...
西贡,1954。每天都有爆炸,各国势力云谲波诡,一次次政变成功或未遂,危机四伏,枪林弹雨,各色人物往来穿梭这里,只有硝烟。重生到一个即将消失的国家能做什么?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打就打吧,不打怎么坐受渔人之利。李为民站在堤岸孔子街上,张开双臂西贡欢迎您!PS交流群457372140,欢迎各位新老书友加入PS已有超级警监完本,期间从未断更,各位书友可放心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