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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又一愣,对呀,无论怎么看,自己好像都没有资格去同情对方?对方随便扔出来的一笔钱,她一辈子都未必赚得到,一个最低阶的盗贼想要同情一个不管到哪里都能得到礼遇的魔法大师,这就像是一只兔子要同情一头狮子,说出去只怕要让人笑掉大牙。
一时间她给弄糊涂了。
“这小妞果然是个笨蛋,你真要选她,不考虑换个人选?”通天古书依旧不看好。
“又说我是笨蛋,”艾玛气得鼓起了脸,“话说之前我就很想问了,这个说话的讨厌鬼是谁啊?怎么看不见人,难道施加了隐形术?”
罗丰拿出通天古书道:“就是它在说话。”
艾玛狐疑道:“你不是在骗我吧,一本书怎么可能会说话?”
通天古书主动跳出罗丰的掌心,迎面敲在艾玛的脑袋上,并说道:“本大爷不仅会说话,还会打人。”
“可恶啊……这笔账我记住了!”艾玛捂着额头,狠狠道。
通天古书哪会将她的威胁放在心上:“我期待着那一天,不过就凭你笨蛋水准的资质,估计就算修炼一百年,也不可能有这样的能力,所以还是趁早死心吧,没有希望就没有失望,希越大,失望越大。”
艾玛可不认为一本书有多么厉害的本领,不过要报仇,也不急在一时,将来有的是机会,现在权且记在心里。
女人可都是非常记仇的,女孩子也一样。
艾玛询问道:“我们就这样出发吗?要不要雇辆马车,反正你不缺钱。”
“再等一下,马车和车夫很快就来了。”
罗丰刚一说完,就见一辆装饰豪华的四轮马车从旁驶来,稳稳的停在两人的面前。
这辆马车的底盘上篆刻着魔法纹路,却是一道风系术式,用来减轻马车的重量以及减震,哪怕行事在凹凸不平的泥地上,也可以保证车厢里的人感觉不到任何抖动。
负责拉车的则是两匹格外健壮的黑鳞马,这是一种拥有亚龙血统的魔兽,虽然血脉非常微薄,但也弥足珍贵,单匹的价格在五万金币,它不仅耐力持久,还能喷吐火焰,尤其身体上披着坚硬的鳞片,防御能力不亚于那些披了重甲的战马,是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到的好东西。
艾玛还没来得及惊叹,驾马的车夫便从马车上下来,对着罗丰单膝跪地,并将一只手放在胸口,用无比标准的管家礼仪道:“主人,您忠实的仆人暗鬼,向您报道。”
说话者正是暗师鬼君,在鲁里亚王都逛了半个月的他,也变得人模人样,一身笔挺的黑色礼服,系着白领带,戴着白手套,他的每一个动作都透着笔直刚硬,简直就是管家教科书上的完美再现,完全挑不出瑕疵,不管是谁看见他,都会觉得他是一名常年服侍大贵族,有着悠久历史的管家。
而且,不同于罗丰能控制体内的气息,被强行拔升境界的暗师鬼君至今仍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偶尔从他身上泄露出来的细微气息,就令旁人为之动容。
“好强大的气息,这个人至少是黄金阶的实力,甚至英雄阶也不无可能。”
“开玩笑吧,一名英雄阶的职业者,做王国的军团长都绰绰有余,他居然给人当管家,他服侍的家族是何方神圣,总不会是哪个国家的王室皇族吧?”
几名看守城门的卫兵议论纷纷,投以好奇而又小心的视线。
暗师鬼君对此毫无感应,完美地扮演着自己的角色,瞧不见半点过去的猥琐劲。
其实不难理解,因为在这方世界里,界王境的他已经是最巅峰的存在,哪怕对上亡灵主宰,也有不低的胜算——当然真要对上了,他肯定得让手下小弟们先上,自己在一旁偷偷阴人。
既然在这个世界,没人有能力威胁到自己,暗师鬼君自然而然就有了“强者”的自觉。
他听着别人的惊叹和评价,心中暗爽不已,过去因为常年跟着罗丰,对上的都是那些超阶的强敌,令他不得不装孙子保命,如今终于能威风一把,当一回大爷。
这才是我要的生活!
暗师鬼君心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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