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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路心思电转。
伏击自己的是其他的幸存者团队?不对,简简单单杀了自己就是,为何要如此折磨?
王路突然想到了一个名字--王桥!是王桥!没错,就是他!自己和他早在逃出阳光城时,在月湖中心岛就结下了梁子,此后,自己冒险潜入月湖中心岛时,他是那样的仇恨自己,在自己身上动用了种种酷刑。可事后,却被自己扮猪吃老虎,把他变成了智尸,他的势力全归崖山所有,还死心塌地给自己为奴为仆。
当王桥如同李咏一样觉醒后,他一定会来杀王路。
王路呵呵轻笑着,活该,你这是养虎为患啊,你得有多愚蠢,把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异能上,居然将王桥这样的仇人养在自己身边,记得封海齐反复提醒过自己,如果有一天异能失去作用了怎么办,可笑自己还当成过耳东风。
王路突然嚷道:“王桥!我知道是你!来吧,来杀我吧!我知道你已经清醒过来了,你也知道我已经失去异能了,你还在等什么,来杀我啊。”
在数百米远的一处房屋里,王桥趴在窗台上,通过瞄准镜瞄准着王路的头,他淡淡地问身边举着望远镜的王比信:“能确定王路身边没有别的人员了吧?”
王比信道:“是的,看起来,王路被崖山驱逐的情报是正确的,要不然的话,你一枪打断他的腿,旁边的埋伏人员早就该现身了。我想,王路如果仅仅是为了对付我们,而设下一个局的话,这个代价也太大了。”他顿了顿:“你应该一开始就打王路的脑袋的。”
王桥道:“杀了他?这太浪费了,你和我成为智尸都是王路血液的功劳,我要活捉他。崖山的智尸居然将这样宝贵的东西平白抛弃了,真是有够愚蠢。”
王比信摇了摇头:“你觉得李咏、丁伟、赵科他们愚蠢到会没想到这一点吗?不,他们并不愚蠢。他们只是不想有一天再被王路控制而已。王路太强大了,谁也不知道他潜藏的能力究竟有多厉害,与其逼得他背水一战,又施展出什么令人意想不到的异能,还不如驱逐他。反正崖山李咏他们只要掌控住了王路的妻儿。也不怕他翻了天。更何况,既然王路的血肉有这样神奇的功效,谁知道他的家人是不是也有呢?李咏把王路驱逐出崖山。只是把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已。”
王桥想了想:“不,我还是想活捉王路,得到他就得到了进化的捷径,这与我们冒的风险不成比例。”他重新将王路的另一条腿套入瞄准镜,准备射击。
然后--然后王桥放下了狙击枪:“有只丧尸挡住了我的瞄准视线。”
“什么?”王比信举起望远镜:“难道王路恢复指挥丧尸的能力了?”
王路,并没有恢复指挥丧尸的能力。
当王路躺在地上,徒劳地冲着不知躲在何处打黑枪的王桥嚷嚷时,一只丧尸轻快地跑了过来。它跑到王路身边。就趴在了地上,伸出舌头,起劲地舔着地上的血,从王路伤腿上流出来的血。
是王路的血吸引了它。
这只丧尸,并没有攻击王路,这是来自它的本能。但是,这同样并不妨碍它舔地上的血。
舔血的丧尸,挡住了王桥的射击线,无意中保护了王路。
王路敏锐地发现了这一意外的保护者,他立刻用力挤压着腿部的伤口。让更多的血流出来,他甚至从伤口抹了把血,高高举起手,有空中挥舞着,“来啊,来啊,这里有好吃的东西!”
果然,陆续有丧尸跑了过来,它们趴在王路四周,舔着他滴落下的每一滴血,将他的身子遮盖得严严实实。
王桥和王比信立刻明白了王路想干什么,王桥连开数枪,将王路身边的丧尸击毙了好几只,可是,一只丧尸倒下,就有更多的丧尸补上它的位置。
王路疯狂地笑着,突然从地上捡了块锋利的石片,解开衣服,在自己的胸口划了一个大口子,血从他的胸口流淌下来,吸引来了更多的丧尸。
王路借着丧尸的掩护,站起身,向旁边的鄞江挣扎着走去。
“王路要逃跑。”王桥不再留手,冲着王路的脑袋连开四枪,可每次都被丧尸挡住了--现在王路身边聚集的丧尸已经有数百只,在王路身边围成了一个圈。王路时不时会从自己胸口抹一把血,然后洒到空中,旁边的丧尸会跳跃起来争抢。在以前,丧尸是绝对做不到这样的动作的,可新型丧尸却轻松就能做到,而因此,王桥连开几枪,都被这些紧围在王路身边争抢血滴的丧尸给挡住了。
王比信很快发现王路是往鄞江而去,知道如果让他跳进鄞江,再顺势直入奉化江,那自己和王桥就全白忙乎了。
王比信扔下望远镜,拎起一把手枪,就冲了出去,王桥扛着狙击枪也同样跑出了民房--然而,已经来不及了,王路拖着一条伤腿,在丧尸们的掩护下,一拐一拐挣扎到了鄞江边,扑通一声,跳了下去。
扑通扑通,更多的落水声传来,却是丧尸们追逐着王路的鲜血,也跳了下去。
当王桥和王比信赶到鄞江边时,只看到江面上一片沉沉浮浮的丧尸的人头,而更多的丧尸正从四面八方赶来,哪里还看得到王路的影子。
王桥站在堤岸边,举起一枪,一枪一枪向着江里射击着,似乎这样子,就能将不知躲藏在哪里的王路给射死。
王比信在旁边冷静地道:“我们失败了,走吧。”
王桥却没言语,继续开着枪,直到将随身的子弹全都打光为止。
王桥的失态自有来由,他当初被黄琼植入人工记忆时,黄琼无意中将他对王路忠诚的基础,建立于男女之间爱慕的感情上,换句话说,王桥爱上了王路,正如一个被爱情迷昏头的女子。对情人言听计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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