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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重楼有个约会,第十九章青衣、青蝶
晚上,我又想溜出去玩,毕竟在香港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丰富多彩的生活,现在倒好,一到天黑,街上就看不到几个人影,还真不习惯。舒悫鹉琻
不对,小玲姐姐给的指鬼罗盘有了动静。我赶紧四处查看,指针跳动的厉害,难道客栈有厉鬼?我急忙往指针的方向走去,没想到,就在离水竹居不远的走廊上,躺着一个死去的女人,眼睛睁的大大的,也许死不瞑目吧,其实已经看不清楚她生前的模样了,皮肤干巴巴的,只能从掌骨分辨出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许还十分清秀。我动了下她的脖子,有两个类似于僵尸所咬的牙洞,体内的血被吸干了,可是不对呀,刚才明明发现的是厉鬼,不是僵尸。
我将她带到月光处一照,果然身上没有僵尸的尸气,不过死的有些奇怪,她的身上混合了人和鬼的味道,我一时间倒无法判断出究竟是人杀还是鬼杀?打发了客栈掌柜来处理此事,很明显的,我想让客栈里的人都知道,人多嘴杂,消息也会增多,也许会对查她的死因有帮助。
“姑娘,你安心去,我会替你找出凶手。”说完后,我便帮她合上了双眼,没心情出门,转身回了水竹居。至于跑掉的那只厉鬼,不急,有我在,迟早他会落在我手里,跑不掉的。
“喝了5年的鲜血,从未咬过一人,也没害死过一人,我不喜欢无辜的人枉死。”此时,我站在水竹居的花园旁,黑衣黑发,似乎就要跟这夜色融在一起。
“傻丫头。”重楼站在我身后,环抱住我的腰,他的红发,我的青丝,早就被风吹乱,不断攀扯、分开、纠缠。他不会问人是谁杀的?因为魔尊并不在乎人间,不在乎人是生还是死,可我不允许,不允许有人在我面前无辜枉死,也不允许善良的人被欺负、折磨……。。
“我自己来查。”我转过身,回抱他,久久不肯放,直到我睡倒在他的怀里。
清晨,阳光洒遍了水竹居的每个角落。呵呵,我不禁偷笑了起来,昨夜的重楼很温柔,他学会安慰人了?不过,我估计他不会知道温柔为何物?也许,只是心情还不错罢了。够了,知足了北瑶光,反正你只是喜欢他,又没真正的爱上他,干嘛还计较那么多。
先梳洗,再上妆。我将一束头发绾成髻,余下的青丝任其披在肩后,再戴上一支小巧精致的金步摇便可。不得不提的是小玲姐姐教我的化妆口诀:先遮瑕,后上粉,薄有三处,额头、眼角、嘴周围。里穿纯白色真丝长裙,外套依然是我的紫色风衣(在外层加了雪狐的皮毛做装饰,配上白色的短靴,既御寒,又华贵大方。
然后,我推开房门,来到院子里,当阳光照射在我身上,很舒服,也很惬意。
“醒了?”重楼从外面回来,他的手中依然只有酒坛。
“我们吃早餐吧。”这段日子以来,他有些习惯我的用语了。
我们在大堂里随意吃了点东西,大家还在讨论昨天的命案,官府的衙役也来了,在隔壁的那桌吃吃喝喝,客栈众人敢怒不敢言,谁不知道他们是打着查案的旗号来捞好处的。
原来,那个女孩叫做春妮,是说书的,昨天早上刚到这客栈,傍晚就死了,还死的如此诡异。官府那里在查?不过是有人报案,便想走走过场,捞点油水,至于春妮的冤屈,真的会有人过问吗?不免自嘲了一下,如果她不是死在我路过的地方,我还会管吗?原来,我也算不得是好人。
“重楼,我出去转转。”他没有答话,不过我知道他已经默许了。我特意绕到柜台,问了春妮与昨天陪她一起来的男人的住处后,便出了门。
春妮家在苏州城外的百里村,太远了,我先去找那个叫青衣的男人,他住在离“有间客栈”不太远的“长风客栈”里,那里要简陋的多,价钱也便宜的多。
歪歪斜斜的门匾上果然题的是:长风客栈。找对了,我推开木札门,走了进去……
“姑娘,你走错门了吧?”嗑瓜子的大娘连忙站起来,走过来对我说,她瞄了瞄我,脸上已笑成了一朵花。也对,我这身华贵的打扮,在她眼里已经等同于金主了吧。
想我北瑶光,自从随干爹回了香港后,身上就从来没缺过钱,更何况在小玲姐姐的灵灵堂打工那么久,练功,捉鬼,逛街,穿的、用的、吃的,哪一样不是最好的。马家女人,第一大本事是忍眼泪,而第二大本事是赚钱。何况现在与重楼在一起,堂堂魔尊会缺钱吗?金子、珠宝,用之不尽,既然他早承诺负责我的花销,那我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大娘,青衣在吗?”我轻声问道。
“在,在啊。小姐,我领您去。”大娘连忙答道。
我便随她进入后院。“小姐,这地方怕是您从来没来过吧……那青衣交了什么好运,竟然让您这样的千金小姐来找他。”大娘唠唠叨叨的。
“青衣,有位小姐找你。”刚走到房门外,大娘便扯开喉咙吼了一声。
大门一开,他便走了出来,见到我显得有些吃惊。“我为春妮而来。”我越过他,进了屋子。
“小姐是官府的人?不会的,官府怎么肯管这点小事。”青衣说着,请我入座。
屋子简陋却干净,没有异味。我坐下后,打量了他,30岁左右,穿件灰色布衣,虽说跟俊朗划不上号,倒也五官端正,只是身形瘦弱,像是个读书人。
“小姐,请喝水。”他将茶杯递给我,水还很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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