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此时,心中对景天和苏倩薇充满怨恨的陆大葱,离开苏记牛杂档摊之后,就来到打理灯光夜市街,被称为喇叭哥所在的落脚点。
其实,喇叭哥所在的落脚点,在夜市街中央一家小餐厅当中,距离陆大葱摆摊的位置不远。
喇叭餐厅外,陆大葱透过窗户,看见身穿白色工字背,肩膀上纹着一个喇叭的青年,正坐在一起和几人吃饭,他一眼就看出,那人正是喇叭哥。
毕竟喇叭哥手机没电时,会在他档摊拿移动电源用,所以两人算是有一点点交情。
下定决心找喇叭哥对付景天后,陆大葱仰首挺胸的往里面走进去。
小餐厅中央那张圆桌中,其中一名小弟见陆大葱走进来,便客气的对喇叭哥提醒,“叭哥,外面摆摊卖充电宝的傻缺好像有事找你耶!”
话音落下,剩下几名手下,都是在喇叭哥扭头的同时,往走过来的陆大葱看去,看见陆大葱哈腰点头,就像一条狗似的。
喇叭哥对刚才说话的小弟摆摆手,“这傻缺好歹经常给我充电宝,你怎可以叫人傻缺呢,要叫也他吗叫二百五才对嘛!”
说着喇叭哥在大腿上拍了拍。
“哈哈哈。。。喇叭哥说得对,的确是二百五。。。”
听了喇叭哥的话,几名小弟都是忍不住笑了起来,陆大葱的确是二百五,每次从他这里拿充电宝,存起来,等待数量差不多之后,又让人转手卖给他,可是他一直都不知道。
对于喇叭哥等人的嘲笑,陆大葱听见又如何,谁叫他没背景,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穷逼,他只能跟着他们嘲笑自己这个二百五。
“叭哥,你看看这二百五,笑得贼他吗难看,搞得我胃口都没了。”染了金毛的手下,指了指笑得比哭还难看的陆大葱。
片刻之后,喇叭哥在弯着腰,一脸赔笑的陆大葱背上拍了拍,“二百五,不要说喇叭哥经常在你档摊拿充电宝不还,只要你有事,喇叭哥一定帮忙。”
这番话,说得好像很仁义一般,实际上,只是随口说说而已。
“不不不。。。”陆大葱连连摆手,为了讨好,从老旧的牛仔裤中取出钱包,把里面剩下的五百块,咬咬牙拿出去递给喇叭哥,“叭哥,我。。。我想你。。。帮我教训个人。。。”
整条灯光夜市街都是他喇叭哥说了算,现在陆大葱给五百块让他揍人,这五百块可以说是白白得来。
一手夺过五百块,喇叭哥边数钱边说道:“你的忙喇叭哥帮定了,说说想揍谁?”
既然人家都叫自己把事给说出来,陆大葱自然不敢怠慢,战战兢兢的给喇叭哥解释,“叭哥,是这样的,刚才有人把我女朋友给抢了,我希望你可以帮我警告他。。。”
话音落下,喇叭哥和他几名手下,知道陆大葱女朋友被抢,他们差点把吃进去的东西笑得喷出来。
他们很疑惑,这二百五长得一副逼样,能找到女朋友吗?
既然了收钱,那么喇叭哥肯定会帮忙做事。
“赶紧带路,我倒要看看抢你女朋友的人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对在座的手下摆摆手,喇叭哥以身作则,第一个站起来,搂着陆大葱肩膀走出小餐厅,几名手下陆陆续续的走出来。
而这时候,景天还不知道陆大葱因为刚才的事,带人来找麻烦,不过就算知道也没所谓,反正他不会当回事。
加上有飞扬在,根本不用他操心。
再说飞扬,他表白之后,在苏倩薇和苏妈妈的帮忙劝说下,莫芷欣总算同意给他一个追求的机会。
这得来不易的机会,让飞扬激动得差点把莫芷欣给抱起来,好在有景天的阻拦,不然飞扬都要丢人丢到姥姥家。
解决莫芷欣和飞扬的事情,五人正围着桌子坐在一起,就像一家人般,其乐融融的吃饭。
对苏妈妈来说,即便飞扬和莫芷欣不是她家人,可以坐下来一起吃饭,也算是一种热闹,望着几人有说有笑,她心里很开心。
想起刚才称呼苏妈妈当妈,景天想了想,现在称呼阿姨,显然不妥,当下对四人说道:“大家请停筷,听我说几句再吃,可以吗?”
四人很识趣的停下筷子,把目光看向景天,注意到苏倩薇等人望着自己,景天没想到,他们这么合作。
咳嗽了两声,景天指向莫芷欣一脸认真,说出自己的想法,“倩薇,你和芷欣反正都是好朋友好姐妹,要是让你妈认芷欣当干女儿,你认为怎样?”
此话一出,苏倩薇脸上便是一喜,她认为这提议不错,反正莫芷欣是个孤儿,加上没有兄弟姐妹,按照景天所说,成为妈妈干女儿的话,那就是自己姐妹。
“妈,我认为景天说得有道理,你不如认了芷欣当干女儿吧!”想清楚之后,苏倩薇满心欢喜的拽着苏妈妈手臂,那模样就像小女孩向妈妈撒娇一般。
听到苏倩薇的话,莫芷欣双眼就是一红,她本来担心苏倩薇会有些不满,谁能料到,竟然会帮她说话。
想起曾经在学校算计苏倩薇,莫芷欣在心中发誓,以后一定会把苏倩薇当做亲姐妹一样对待,向以往做过的事赎罪。
...
新书在2012年新年后发表,敬请关注,多谢大家召唤李维可以召唤他想要召唤的一切人作为一个电影游戏动画漫画小说五毒俱全的职业写手,他当然是召唤师。还是那句话祭坛唯有用猪脚的鲜血供奉才有效,大旗唯有用鲜血染红才艳丽扣扣群119816162,入群请写作者名(群名就是无限之召唤笔记备用群)顺道说一嘴哈,上本书和以前群估计都挂了,这个也可能挂,所以请随时注意这里的更新...
八年监狱生涯,他参加过各种比赛,地下黑拳生死飚速极限越野,曾多次出国比赛跨境参演出狱后,一纸任命,只为了保护三位夫人周全龙得水必令长江水倒流,虎归山必要血染半边天张持...
为了逃避追杀,贺兰玖躲入水底,一不小心看见了某妖孽的果体。她嘴贱问哥哥,你那个有舌头长吗?一句话引发血案,她被妖孽毁了清白!这下梁子结大了!等妖孽落难了,她又狠阴了他一把。得逞后,她阴险笑了你毁我清白,我让你不举,公平吧。妖孽反击那我们就凑成对吧。!!!妖孽宣言本王可以欺负你,但,别人不行!...
她是少不更事的酷吏之女,一夜由云间摔落地面,只能卑微乞活,俯于尘埃。他是素有活阎王之称的宴王,高高在上。为避罚没为官奴的命运,犯臣之女以卑微之躯得侍于宴王。他居高临下的俯视着她,问要死要活?她仰头,没好气的道当然要活。不仅要活,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她还想要和他比肩,做这个人人惮之惧之骇之的宴王妃。...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