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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观了特殊教育学校,并且听到了彭透斯令人震惊的同盟请求之后,我十指环扣,长时间陷入了沉默。
看着彭透斯如同黑sè岩石一样的宽阔后背,我的目光变得越发狐疑起来。
“彭透斯,我有最后一个问题!”
“请说。”
“仔细想想,艾淑乔才是你的救命恩人不是吗?她从黑帮火并当中救了差点嗝屁的你,多年来你不是一直感恩戴德地为她奔波效命的吗?突然转变成她丈夫的间谍,你是不是搞错效忠对象了啊!”
似乎是早已猜到我会有此一问似的,彭透斯不慌不忙地把车停在路边,松开了在临近中午时略显炎热的领带,西服的纽扣也在他粗壮但灵活的手指下挨个迸出解放的呐喊——尼玛这个基佬在我面前脱衣服啦!卧槽你要干什么啊!难道你背叛艾淑乔的理由就是看上了我,打算以身相许吗!
不幸中的万幸是:彭透斯只是把西装上衣和衬衫的纽扣全部解开,露出
他看到我恐惧的目光,便笑着安慰我说:
“麟,你不要怕,我只是想让你看一看我的身体。”
看你妹啊!你这么说我更害怕啊!你这么有阳刚之美的身材干嘛要去当基佬,还要当0号啊!我可没法胜任你的1号,你去找一个不会一拳就被你打趴下的人吧!
我总觉得此时的彭透斯笑得很暧昧,“麟,虽然你盯着我胸膛的目光也让我心里小鹿乱撞……”
撞……撞你祖母啊!谁会相信你钢结构的心里会装着一只小鹿啊!就算有动物撞你的心脏,也是刺蛇灵吸怪、雷兽舔食者吧?你再敢靠前一步我就咬舌自尽啊!
“……不要误会,我今天想让你看的,只是我身上的伤痕而已。”
经彭透斯提醒,我才注意到他身上那些如月球环形山一样凸凹不平的可怕枪伤(刚才一直没敢认真看),一眼望去居然数不清个数,看来最早艾米跟我说彭透斯被打成了马蜂窝并非是夸张之词。
“是被黑帮的冲锋枪扫shè的?”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之后问。
彭透斯点了点头,他指着最接近心脏的那处暗红sè的星型伤疤:
“虽然当时很痛,而且现在天气yīn冷的时候也偶尔会疼,但是我并不诅咒这些伤口,甚至也不诅咒把这些伤口带给我的匪徒,因为从这些伤口里流出的鲜血,让倒在洛杉矶街头的我,第一次见到了光辉夺目的上帝。”
那应该是濒死幻觉吧?听老爸说有宗教信仰的人临死前都会见到,当事人活过来以后总会把幻觉说得天花乱坠,我觉得那些匪徒差点把彭透斯送去见上帝倒是真的。
“对于在贫民窟里长大,在地下拳赛里血腥搏杀的我来说,从没想过上帝的容颜是那么光辉,那么神圣,他的男子气概深深地俘虏了我,那一刻,我是如此幸福,如此平静……”
等等,虽然听上去充满了你对人生的感悟,但是有些地方用词颇有不当吧?我为什么有不好的预感?
“对于曾经认为生命中不存在美好的我来说,那是一轮美妙的扫shè,尤其是接近心脏大动脉的那一枪,我从此理解了爱的真谛,并且有了生平第一次初恋……”
我勒个去!彭透斯你逆天了啊!你的初恋对象竟然是上帝吗!如此大逆不道,如此丧心病狂,当年的西班牙宗教裁判所会判你十次火刑啊!梵蒂冈的教皇也会对你比出中指啊!
“我从昏迷中醒来之后,躺在昂贵又冰冷的仪器中间,我并不因为重新回到这个世界而感到幸福——我知道自己失恋了。但是,至少我听到了上帝在我耳边的教诲,从此以后我就成了坚定的同xìng恋!”
教诲你个圣母玛利亚啊!上帝专程跑一趟就是为了教导你变成基佬吗?西方人的这个神也太无聊了吧?这其实只是你的脑补出来的对不对?只是你觉得光被子弹shè还不过瘾,打算再让别的东西也把你shè个痛快吧!
衣衫凌乱的彭透斯,望向远方的目光深邃而又平和。
“在俄罗斯的地下拳赛里,我曾经被人称作‘黑死神’,但我不知道什么是幸福,浑身鲜血的对手倒在地上只会让我松一口气并且感到麻木。我很早就知道,胜利和夺走别人的东西并不能让人感到幸福,幸福只有通过‘爱’才能得到——我很幸运地在我即将因为连续的胜利而变得傲慢之前,得到了那颗擦过我的心脏、让我学会谦卑的子弹。”
“以美国社会的观点来看,艾淑乔女士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成功者,但是以我和上帝的观点,她并不像她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幸福。她得到的胜利太多,却没有因为自己的傲慢接受任何惩罚——她比我还需要上帝的子弹,如果不用一场失败来让她学会谦卑的话,她将来要下地狱的!”
彭透斯深吸了一口气。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背叛’艾淑乔女士。她拯救了我的生命,而我要拯救她的灵魂,我不能再容忍她对自己的灵魂犯下罪孽了,我必须要阻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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