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李逍把吃干净剩下的玉米棒子丢到地上,早已经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马上一口咬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这只黑狗以前是只无主的小野狗,李逍经常给它丢个骨头扔块饼子,慢慢的这狗也就不再那么凶悍,在李逍的食物下,这只狗最终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开门狗。
如今这狗每天能吃饱,隔三差五的还能嚼几个骨头补补钙,长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过去那样瘦骨嶙峋。不过几个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来。
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几大块,然后吞咽下去。
“慢点,傻狗,没人跟你抢。”
小黑似乎对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满,呜呜了几句,然后低头继续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还吃这棒子呢!”李贞新奇道。
李逍解释,“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炖过,里面浸了肉味,狗当然喜欢吃。这棒子其实也还可以喂牲口的,当饲料吃也行。”
“哇,那这玉米岂不全身是宝?”
“那可不是,玉米杆子嫩的时候,可以做牲口饲料,老了可以烧火。这棒子也一样,既可以喂牲口,也能当柴烧。”
狄仁杰忍不住道,“那如此宝物,更应当献给朝廷啊。”
李逍嘿嘿两声。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说这玉米是个宝物的时候,只怕你心里其实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现在,你心里也未必就有几分真信。有些东西啊,别人没有亲眼看到之前,我们说的越多,别人只会越加不信的。倒不急于那一时,等到他们能亲自看到的时候,也不迟啊。”
玉米这样的宝物,李逍当然没想着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间之中。这个时代,耕地产量极低,而且天灾也多,粮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无数的人,还经常吃不饱饭。
若有玉米推广,可以说能够让大唐许多百姓吃饱饭,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只不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一样,光凭他空口中白牙几句话,谁信呢?
他现在跟朝廷献宝,朝廷说不定还要定他个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话不是如此说的,大家不信,你就让大家信啊。你把种子献给朝廷,然后告诉朝廷怎么种,到时百天一过,玉米收获,到时事实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
“现在我可没种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时。”
李逍想的还是等空间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种。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获摆在那里,只要到时大家能够亲眼看到这玉米的产量,这玉米可食用,到时大家才会真相信这是宝。
狄仁杰现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宝物了。
“如果等到那时,岂不是要错过一季的好时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种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产,岂不是极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种植,这得减少多大的灾情损失啊!又得让多少百姓填饱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还是那句话,谁会相信呢。
李逍拿几根玉米献给朝廷,然后说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亩能增产两三倍,既抗旱又好种,还好吃有营养?
朝廷信吗?
让朝廷大面积种植,怎么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试种之后,试收成,试食用等等,然后才会决定吧。
要是李逍是骗子,那朝廷大量种植玉米,到时没收成,岂不成了害民?
再说了,李逍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虽然神奇的结了八根棒子,但现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后,也收获不了玉米种子。
一根棒子顶多能收获六百来粒玉米,而据他所知的,一般干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来克,一个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种子。
七个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两,一两约四十克左右,总共也就两斤三两左右,这么点种子,还不够种一亩地的。
一般一亩地起码也得种个三斤玉米种下去。
所以说,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险直接大面积种玉米,也是不现实的。
还不如他自己先种一季,等收获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时眼见为实,朝廷要种,也有了种子。
一顿饭吃完,狄仁杰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长安。
他也顾不得再管阎立本交待的打探乡约堂之类的任务了,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玉米,玉米。
子曰前世不努力,重生没药医一枚弱质重生心计女,却被生活从娇弱小雏菊逼成了无敌霸王花嫡母狠毒?助你上路嫡姐善妒?给你添堵。前世不与世争,这世遇神杀神。这位公子,你好眼熟,不过请你让开,本姑娘不想滥害无辜咳,那为夫先去床上等娘子你了,还有,今天我要在上面!...
雪域之君,人称雪域狼君,他是东吴之子,归去东土复仇。从此,三国不再,天下再乱。他是对是错?...
任天涯刚毕业就身陷妖界公子美男团一对是世间罕见,性格迥异的妖界双生子一个是默默保护自己四年心思缜密的学长一个是放荡妖冶的妖界至尊灵月一个是妖界特立独行又淡漠的存在究竟花落谁家?且听分解扭扭捏捏双目含笑先把妖界翻个底朝天再选吧...
一对一宠文,甜蜜爽文。爱情篇第一次见他,肤如凝脂,蛾眉曼睩,好一个出水芙蓉的美人!等等,怎么没胸?!第一次见她,满脸污泥,呆头呆脑,好一个大胆好色的小兵!等等,怎么有胸?!美人,放心,我就是故意偷看你洗澡的!美人冷眼一扫,利剑瞬时出窍!流氓!你往哪刺呢?正剧篇神级无赖降临异世,再睁眼时却要替兄从军,她不再是那个懦弱的小庶女,又会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她是一个异数,创造了不可能发生的奇迹,仅用十人便破了敌国大军。她是一个神话,开创了圣国第一先例,以女子之身封为镇国大将军。她女扮男装酿造了无数杯具,不论男子女子,此生非她不娶不嫁!★该拍马屁的时候绝不手软,不能动口的时候就动手!她是小兵谁怕谁,小兵怎么了?小兵照样能打得敌军屁滚尿流,耍得大臣跪地求饶,争得美男俯首投降,哄得皇上赏赐连连,最后随便讨个将军来当当。假病的兄长来给她提鞋了。虚伪的嫡姐来给她捶肩了。仗势欺人的嫡母被她整惨了。什么?那个高冷的长孙将军乃是天人下凡?战神附体?再加上嗯,身材也不错。那就斗得他弃械投降,骗得他以身相许,气得他卸甲追妻!不过将军令放她这里!万贯家财直接充公!侍妾偏房统统不要,外带签字画押保证书一张!夫人绝对没有错,有错也是我听错。夫人最大,夫人最美,别的女人不瞧一眼。出事我顶着,有事我扛着,夫人的仇人就是我的仇人,砍了!窥觊夫人美色的男人,斩了!夫人窥觊的男人,废了!好了,夫人,为夫签完了,该就寝了等等,最后一条不是我写的!抗议无效,关灯困觉!...
姜天亮,原是天之骄子,云城第一天才,却在婚礼上被圣地的圣子一掌打成废人。婚礼被闹,新娘被抢,修为被废,濒临死亡,第一天才成为人人唾骂嘲讽的最大笑话!然而苍天有眼,姜天亮昏迷半年后苏醒过来,修炼一卷禁忌死经,觉醒两大傲世神通,就此重新崛起。既然老天爷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那我就一定要修绝世神通,用无上战技,雪耻辱,报仇怨,战乾坤,打得天地失音,战得百族臣服,万界称尊!...
白天,她是霍云霆的首席秘书。 他时刻遵守,有事秘书做,没事‘做’秘书。 晚上,她是霍云霆的合法妻子,任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只要他想,就可以为所欲为。 因为赎罪,陆朝阳默默承受着,谁让自己的母亲做了小三,逼疯正妻,嫁入豪门。 这笔债,霍云霆讨上了门。 用你的身体帮她还债,一天一次。 她别无选择。 如果你实在没过瘾,我们可以离婚然后再结,我向你保证,不管结多少次婚,我每一次的新娘都会是你,老婆,是不是很感动? 陆朝阳每每在午夜梦回时惊醒,总会记起男人吻在她耳侧时留下的承诺。 感动? 不可能! 霍云霆,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