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之前在冯家的时候,我有两次差点死在疯牛手上,一次是开车闯卡的时候,一次是来自冯千月的命令,天知道我有多烦这个疯子!但是现在,他说他记得我,还问我的枪伤怎么样了,我简直激动地要死,恨不得抱住他亲上两口。
所以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说不清的,没有永远的恨,也没有永远的爱。
我的枪伤当然已经无碍,李爱国的伤药还是很管用的,能够大大缩减伤口愈合的速度。我拍拍自己的肩膀,说我没事,疯牛大哥!
疯牛显然有些诧异,问我是怎么好的,我说我有种特别灵的伤药,擦伤以后就能好的很快。我一边说,一边瞄向疯牛的腿,说疯牛大哥,你的腿怎么样了,要不也擦点我的药吧?
疯牛的腿上缠着一圈绷带,伤口显然还没好透,我也不是想要向他献好,只是现在有求于他,当然要表现出点热情来。不过疯牛拒绝了我的好意,说他们冯家也有上好的伤药,接着又说:“你们是来找大小姐的?”
疯牛主动提到冯千月,我赶紧说是的,说我们找她有点事。接着,我又把郝莹莹拉过来,说这是冯千月的好朋友,和我一起过来的。
郝莹莹也赶紧向疯牛问了声好,疯牛看了她一眼,点点头说:“我知道她是小姐的朋友,而且是小姐在学校里最好的朋友。”
我和郝莹莹的身份都得到了疯牛的认可,这让我觉得见到冯千月的希望更大了,结果疯牛话锋一转,说道:“不过,我劝你们还是回去吧,你们见不到小姐的!”
我不解地说:“为什么啊?”
疯牛告诉我说,自从那天回来,冯千月就一直在面壁思过中,他们家主不允许任何人见她,所以我来这一趟也是白跑。疯牛的这一席话,无疑如同当头泼我一盆凉水,我着急地说:“疯牛大哥,我真是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找千月,你看看有什么办法吗?”
或许是因为我那天帮冯千月挡抢的行为让疯牛对我很有好感,他对我也不是冷冰冰的,而是问道:“你有什么事情?”
我便把这两天所遭遇的事情都讲给了他,并说:“野狐已经死了,我们剩下的人都和千月关系不错,希望冯家能够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一马!”
疯牛沉思了一下,说:“这事是家主的命令,小姐也插不上手,所以你们要找,也只能找我们家主。”
疯牛这话说了等于没说,我们要是有资格和冯天道对话,又怎么可能苦兮兮地来找冯千月?我不就是想通过冯千月,来向冯天道求情吗?正当我感到绝望的时候,疯牛又说:“所以,你们在这等一等吧,我去向家主通报一声,好歹你救过小姐的命,或许他愿意给你一个面子!”
我一听,心中再次燃起熊熊的希望,立刻说道:“那就谢谢疯牛大哥了!”
疯牛点点头,吩咐岗亭里的保安招待一下我们,便走向路边的一辆摩托车,骑上车子绝尘而去。说是招待,其实就一个破岗亭,有什么好招待的?不过听说我救过冯千月的命,而郝莹莹又是冯千月最好的朋友,保安的态度便对我们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还对之前自己不好的态度道了个歉。
对于这种仗势欺人的看门狗,我才没有心思和他计较,便跟他说没事。
保安又邀请我们到岗亭里坐坐,我谢过他的好意,说不用了,我们站在路边等着就好。
之前的事情,我并没和郝莹莹描述的太详细,毕竟她也不是这个圈里的人,现在她听说我救过冯千月的命,立马拉着我追问细节。没有办法,我只好大概地给她讲了讲,郝莹莹听得激动不已,连连夸我实在是太酷了,挡抢这种事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没想到生活中竟然也有。
“我觉得千月真是要迷死你了,你比唐临风那个草包不知道强多少倍!”郝莹莹的语气里充满赞叹和崇拜,虽然也有那么一点酸溜溜的,但更多的是开心和兴奋,显然很为我感到骄傲。
我们虽然不是男女朋友关系,但是也算有过未来之约,上次我和她承诺,说我忙完手头的事,可以考虑和她的感情问题。所以在很多时候,她是将我当作未来男朋友一样看待的。
而我哭笑不得,说唐临风怎么草包了,人家学习成绩那么优秀,多少女生迷死他了!
郝莹莹撒着娇说:“我不管嘛,反正我就觉得你比唐临风强,也比唐临风更有男人魅力,千月现在肯定也是这么想的!让千月在你俩中选一个,她肯定是选你,我和她一起长大,实在是太了解她了!说真的,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愿意退出,成全你俩!”
这个郝莹莹,真是太惯着冯千月了,什么好东西都愿意给她,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牺牲型人格?
我问郝莹莹怎么总是想要撮合我和冯千月,她说:“因为千月很可怜嘛,被唐临风伤的那么惨……”
这个论调,上次在小花园,郝莹莹就提到过了,当时我就觉得荒谬,现在一样觉得不可理解。我说她可怜个毛啊,不就失了一次恋而已,人家大豪宅住着,大豪车开着,以后什么样的男人找不到?
我又逼问郝莹莹到底是为什么,她才告诉我说,小时候没少被冯千月照顾和保护,因为她这个性格,很容易被人欺负,每次都是冯千月帮她出头。冯千月帮过她无数次,而她却一次都没有帮过冯千月,所以她总是希望自己能起到朋友的作用,什么时候也能为冯千月做一件事情。
“即便是喜欢的人,只要千月看中,我也会双手奉上!”郝莹莹握着拳头,信誓旦旦地说着,看上去像个中二病爆发的幼稚少女,我估计她是日本漫画看多了,才会说出这种“友情大过天”之类的话。
我伸出手,轻轻在郝莹莹脑门上弹了一下,说你别再开玩笑了。
郝莹莹捂着脑门,委屈地说:“没有开玩笑嘛……”
我没有答话,心里却想,就算冯千月现在对我这个“王峰”有好感了,可当我有天撕下自己的人皮面具,露出“王巍”的真身来时,她应该会立刻弃我而去吧,毕竟我们两人彼此都烦对方,甚至恨不得把对方弄死,这种仇恨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化解掉的。
所以让我选择的话,我宁肯选择郝莹莹,也不会选冯千月的,我在冯千月身上根本不抱一点希望。
当然,现在说这些都为时过早,也远远不是考虑这些问题的时候,所以即便郝莹莹拼命想把话题往冯千月身上引,我也懒得接招搭茬,而是和她扯点别的。
在路边等待疯牛的过程中,我突然想起一个可怕的问题,在来冯家之前,我是作为陪客,想着让郝莹莹进去带给冯千月消息;可是现在情况有变,疯牛进去通报冯天道,是以我的名义,如果冯天道答应见我,那我不得进到冯家去了?
这是我千方百计想要避免的啊!
当绯红星辰耀于天际,谁曾想神罚将至。当宿命少年背负血仇,却不料执掌天道。黑暗和光明,杀戮和反抗,禁锢和自由,人性和神性,玄天可逆,诸神灭寂。一切尽在天道殊途的世界。一段可歌可泣的草根成长史,一曲悲欢离合的泣血长歌。请诸位看官随夜雨踏歌而行,用…...
李一白带着时空传输系统重生在了北宋。他把古代的字画瓷器运送到现代社会卖掉,他把现代社会的白银,手机,电脑,汽车,疗养院,酒吧等等,带回北宋。他在古代一样过着现代生活,并且改变了古人的生活。他不进行任何辛苦的创业,科技研发,只运送实物,一座城市也照样运。他成就了,不仅仅是超级富豪的辉煌,还有功成名就,万人敬仰。PS求推荐,求收藏,求打赏,无泪用精彩的故事回报大家。...
曾经的杀手界暗杀星,居然被派出去给一个大小姐当保镖!好吧,虽然我叫林天坏,确实有点儿坏,但是我真的没有猥琐到爬窗户偷窥你洗澡!一切都是误会啊!没想到英雄没做成,却成了偷香窃玉的大色狼了...
一朝穿越到古代,涂新月发现自己成了死肥婆。不仅又胖又傻,还被表妹和未婚夫联手设计,嫁给了村里最穷的书生!没事,她可是21世纪的特种兵军医!还有灵泉在手!渣男背叛?一巴掌啪啪啪打脸!极品亲戚?一脚送她们上一天!说她丑的?她摇身一变美瞎对方的眼!只是,她本想安静的种种田,发家致富。那俊俏的小相公为何像打了鸡血,不仅夜里猛如狼,还一不小心权倾了朝野...
杨平是一个喜欢文玩的平凡男人,心里装满了丰满的梦想。但是骨感的现实让他不得不寄情与那些文玩,籽料,核桃,手串。。。。。。奇遇会改变一个妻管严的生活吗惊艳的相遇你问过我弱小的腰子吗?到底是要超越李超人还是老老实实先超过楼下的李超市呢。这是个问题。文玩,按字面儿上的意思就是有文化的玩,玩的有文化底蕴。小玩如和田翡翠,核桃菩提,象牙犀角,手钏把件等等,体积再大点儿,提笼遛狗,花鸟鱼虫,草缸造景,家具摆件等等,再大点儿,自行车,摩托车,越野酷跑,再大点儿?海天盛宴?这个光有钱不行,还要有强大的腰子。一切尽在文玩天下。...
风火水土,光暗阴阳,万般属性,化为纹理,世人皆称为天之所赐,顾谓之天纹。诸多天纹皆有称帝所在,且看少年如何执掌帝纹屠尽天下。天赋异禀却因千年前一难不被世人所容,本是率性少年终被世人所迫舍身成魔。只为红颜一笑,覆了这天下也罢,你说我恶,那又如何?我说我善,那便是善。快意恩仇,管他世人眼光,切记,莫以天纹断善恶。希望大家若是感觉门人写的还不错的话,就收藏一下吧。另外若是有条件的话,也请大家撒点花,盖盖章,投点票吧,门人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