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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徽趁机道:“郡主,可否举荐我为三阿哥伴读?”
宜萱那执着玉管狼毫的素手一凝,忙抬头问道:“什么?你想做弘时的伴读?”
星徽点头,面色依旧是那如三春暖阳一般温润的微笑。
宜萱不由心头一暖,星徽的性子,沉稳灵敏,若有他在弘时身边,时时提醒劝导,的确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弘历留在宫里读书的事儿,宜萱虽然嘴上对弘时说无妨,可她心里明白,弘历留在宫中,无疑会在皇上面前,给阿玛有很大的加分,而且宫里一旦有了变动,弘历也能及时向雍王府传递消息。
这样一个有用的儿子,阿玛又如何会不喜欢呢?
而弘时,虽然读书不错,但性子终究太不稳重,也太毛躁,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长此以往下去,他现有的优势,早晚会被弘历超越。
阿玛如今最喜欢的儿子虽然是弘时,但宜萱心里明白,在自己这个四爷爹心目中,感情的事儿永远都是次要的。可想而知,将来他登极九五,在选择继承大统的人选上,必然选择的是最成熟稳重的儿子,而不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
所以,弘时现在太需要一个像星徽这样的人来帮助他了!!
宜萱将刚刚蘸饱了徽墨的狼毫搁在青玉笔山上,缓缓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朝着星徽蹲身做了一个万福,道:“如此,多谢三弟了。”
星徽被宜萱的举动惊了一下,他慌忙伸手去搀扶宜萱:“郡主折煞星徽了!!”
宜萱不动声色地抽回了被他扶起的双臂,又施施然回到座位上,重新拿起狼毫,书写家信。
“父王台鉴:
见字如见吾。旬月未见,拳念殷殊。谨以尺素,略吐愚思。”——口头上,宜萱自然是要称呼四爷为“阿玛”,可在书信中叫“阿玛”,便有些不太正式,也不够尊敬,便汉化地尊称一句“父王”。
宜萱腹中仔细斟酌着话语,按照古人的习惯,徐徐写着,将所发生之时,也细细娓娓道来,又言本不愿惊动阿玛,私告之弘时,故而弘时马不停蹄亲至,又劝自己不该隐瞒,故而特在书信中赘述。
“星徽此子,请父甄鉴。”落下这么最后一句,再写上“敬请福安”,和自己的姓名落款,方才搁笔。
宜萱吹了吹尚未干透的墨迹,问星徽道:“你看这么写……可有问题?”
星徽笑了笑,“很合适。”
还好以前怀恪经常写信回雍王府,宜萱便也只照着从前的习惯来,没有做太大变化。既然星徽也觉得没问题,宜萱便将信笺折好,放入信封中,又再新封上写上“父王亲启”字样,再以蜡泥封口,改上印戳。便算是完工了。
古人的家信,可当真不好写……宜萱暗自咕哝了一句。
弘时在昌平皇庄留住了一日,第二日便辞别的姐姐,与星徽一同结伴回了京城。
果然不出宜萱所料,第三日,便见到了阿玛的回信。
信的内容相当简洁:“勿为汝弟开脱!伴读之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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