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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车票,什么时候才会到。
一路走着下山,徐富贵显得很是平静,他没有功夫去欣赏景色,也没有兴趣去过多的流连,二十年的棺椁长眠,对于一个思维清晰且正常的人来说,是一种无声的折磨,足以把你对这个世界任何的东西都觉得麻木起来。
只是,
走着走着,
前面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对方应该是一个男子,身穿着藏青色的衣服,从搭配上来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对方的一双眼眸,却像是鹰隼一样,一直盯着徐富贵。
从自己进入这座山脉开始,这双眼睛,其实就一直盯着自己,当自己准备离开时,对方终于忍不住,现身了。
徐富贵忍不住笑了,
年代,
确实不同了啊。
对方看见徐富贵在笑,脸上显得有些不自然,因为这位有着鹰隼般目光的瘦削男子已经很久没有处于这种气势上被动的环境中了。
的确,在如今这个两年前上一批大佬级听众刚刚坐火车离开的当下,硕果仅存的大佬级听众真的是绝对的一方大佬甚至是一域巨擘的存在了。
不过,正是因为他看不透这个中年发福男子,所以才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我只是来找我媳妇儿。”徐富贵伸手指了指骨灰盒,“你不用紧张。”
对面的男子默默地点点头,然后微微侧身,算是让开一条路了。
其实山上哪里有路,或者可以说,到处都是路,毕竟这里又不是断臂悬崖的位置,也不是华山一条道,但这个侧身的动作,算是摆明一个姿态,那就是你走吧。
他叫褚喜文,广西大佬级听众,而广西,现在也就他一个大佬级听众,所以当徐富贵从云南来到这里时,他感应到了,然后就跟了过来。
就像是一个陌生人来到你家时,作为这里的主人,你可以不急着拿棍棒将他打出去,但你至少得盯着他。
徐富贵点点头,继续走了下去,而褚喜文没有再跟过来,对方的目光也就是神识也没有继续跟随着自己。
徐富贵其实不是广西人,但是他人生最重要的岁月是在广西度过的,在这里插队,在这里结婚,在这里有了自己的两个孩子。
结婚生子,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之一在这里完成,也因此,这里,对于徐富贵来说,有着很难割舍的情怀。
当初破落的乡村,此时已经变成一个小镇了,不得不说变化之巨大,徐富贵一只手捧着骨灰盒慢慢地行走在傍晚的街道上。
现在才七点多,街上还很热闹,只是徐富贵却发现自己已经找不回当初的感觉了。
还记得自己的妻子曾经拿着布票和辛苦挣下来的工分钱来这里扯布,新布扯回来后,妻子肯定会先紧着自己,自己的一套新衣服是必备的,哪怕两个儿子,都得先将就一点,至于她自己,印象中哪怕是后来条件好了也很少给自己买什么新衣服。
好吃的好喝的好穿的,媳妇儿都紧着自己,这个农村丫头,一辈子就认这个死理,在那个年代,她居然也能觉得自己能嫁给一个知识分子是一个很光荣的事情,是她占了徐富贵的光,徐富贵娶了自己,对徐富贵来说,是一种委屈。
所以她想方设法地对自己好,无微不至地对自己好,好到村子里的人哪怕都在骂徐富贵是个懒汉她都无所谓,依旧继续伺候着自家的男人。
或许,以后重新发达的徐富贵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在无数次的天人交战后,依旧没有和妻子离婚的原因吧,人心,毕竟都是肉长的,你说这女人傻嘛,她确实傻,傻乎乎地只知道对自己好,但你要说她聪明的话,她也确实聪明,她这么对自己好,自己还真的割舍不下她。
一路走,慢慢走,轻轻地走,徐富贵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骨灰盒,记忆里,他似乎从来没和自己的妻子逛过街,
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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