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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老熟人寒暄了几句,林嘉就赶紧地给李佳玉物色她的新衣服,李佳玉不喜欢花哨,如此一来就得排除掉一大半的女装,林嘉选起来特感头疼。
正犹豫间,身后忽然传来了一个热情的声音:
“哎哟,这不是我们的大校草林嘉吗?这么巧,你是在给女朋友挑衣服吗!”
林嘉转过身,却见来者是个戴着金丝眼镜、身穿英伦小西服的白嫩男生,细碎的头发明显打了发胶,看起来倒是人模人样的,不过此人最是八卦,一张嘴能唧唧歪歪滔滔不绝,而且最喜欢说三道四,跟个长舌妇一样。
“呵,这不是王老兄吗?校草不敢当,我这种纯也就是个备胎的命,哪里有什么女朋友?”
这个名为“王老兄”的眼镜男是林嘉的“劲敌”,当然,指的是网络小说方面,因为此人也是混网的,跟林嘉倒是半斤八两,都是三流得不能再三流的那种,半点名气都没有,区别就在于林嘉只是业余爱好,没事写点玩玩,赚多少钱都无所谓,而“王老兄”则是一门心思都扑在网络小说上,偏偏越写成绩越差。
“林嘉校草,你跑来女装店作甚?”
“给表妹挑衣服,不行吗?”
“这么巧!我也是给我表妹挑衣服!表妹你快过来!”
来者招呼一声,当即就有个还算长相靓丽的少女蹦跶过来,她上下打量了一眼林嘉,摇头道:
“这男的是你同学?”
“是啊,怎么样,帅吧?”
“帅毛,反正就是配不上我。我在我学校可是班花的哩,全校男生都在追我,据说有杂志想要邀请我去给他们拍个封面,还有影片公司找我要我去拍电影呢,像我这种姿色的美女,迟早是要当女星的……”
林嘉咧咧嘴泛起了白眼,怎么现在的中学生都那么狂拽酷炫吊炸天,这妞儿也就有几分姿色而已,用得着那么眼高于顶吗。尤其是跟林嘉家里面的某人比起来,简直是云壤之别,惨不忍睹。
“哥,我去玩陌陌了!”
“去吧……你记得少交那些整天想着约炮的损友……”
“知道啦,真啰嗦!”
少女跑去一旁玩起手机。林嘉才有空闲继续与“王老兄”调侃几句。
“林嘉,我这段时日特别郁闷,连续写了几书都扑街得不行……”
“嗯?”
“第一写的是丧尸加修真,主角是个大罗金仙,降临反间的时候恰好生化病毒大爆发,大部分人都变成了丧尸,此时主角神威天降。尽显仙人手段,驰骋生化末世,泡校花,追女教师。勾勾手指头就能让美国妞也过来跪舔……但尼玛这书愣是成绩惨淡!”
“呃……”
“你先别说,继续听我讲!我痛定思痛,觉得是给主角开挂开的太牛逼了,于是我就开了第二书。这是仙侠,一个古时候的山村少年。无意中得到了一台手机,靠着那台手机的智能软件,他跑去修真门派里混日子,想不到如鱼得水,所有功法都能破解得无比透彻,他也一路顺风顺水,脚踩同门恶师兄,拳打古板抠门老宗主,连宗主的老婆和女儿都给哄上床,可尼玛还是没人气,还被一群读者喷我脑残!”
“你……”
“这次真的伤到我了,可是没有关系,我痛定思痛,又开了第三书,这次写的是都市,主角拥有一头白鸽分身……啧啧,白鸽够牛叉吧,样子温顺又可爱,主角就操控这头白鸽分身去偷窥女孩子洗澡,还去偷女孩子的内衣内裤,必要的时候还能驯服一大堆麻雀,啧啧,爽点不断……可是尼玛又是成绩不好!”
“好……”
“继续听我说!这三的人气都不高,于是我决定放手一搏,我想啊,现在的读者都是那般的浮躁,他们肯定喜欢看一些刺激的,引爆眼球的!所以我就写了第四书,里面参杂了一点点的艺术……唔,主角是个八辈子轮回的处男,重新投胎之后阎王给了他一个奖励品,那就是搜阴手,只要被他碰过的女人都会爱上他,非他不嫁,而他也凭着这只手受尽天下群美,夜夜笙歌,什么母女花的全部纳入囊中,光是床戏我就写了五万多字……”
“结果呢?”
“结果被和谐了!整书都被删掉了,我日!”
“哈哈哈,你这不是活该吗?”
“哎,这四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每都写了七八万字的……”
“七八万字你就断定没人气,义无反顾地太监,活该你扑街扑到死!”
林嘉愤愤地喷了一句,再也不想跟这个“王老兄”浪费口舌,随手就挑了一套蓝黑色的女式牛仔套装,找老板结账去了。
“王老兄”站在原地干瞪眼,左思右想才憋出了一句:
“靠,大家都是扑街货,扑街何苦为难扑街呢……就冲着你刚才的幸灾乐祸,我就不把我表妹介绍给你!”
林嘉以最快的速度骑车回到家里,此时李佳玉还在卫生间里面享受着难得的沐浴,她不是白佳玉,既没有光明魔法也没有水系魔法,以前想洗个澡都特别不方便,如今好不容易有个机会静下心来尽情享受水的滋润,她当然乐此不倦,浑然不知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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