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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麻醉剂
就在这小型实验室门后的位置有一个衣帽架,上面挂着的正是莫一凡需要的科研人员常穿着的白大褂和白帽子。
莫一凡心中一喜,这下可就省下了不少时间,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呀!
他忙把身上那套深蓝色的飞虎队制服脱了下来,把白大褂和白帽子穿戴起来。穿上之后,才忽然发觉这套衣服似乎和普通科研人员穿的那身不大一样,这件白大褂的领口、袖口等部位都以手工刺绣着一些云朵状的蓝色图案,而在胸口处还绣着五颗蓝色的星星。
难道这不是研究基地的通用工作服装?而只是这位科研人员自己在家里穿的工作服?
莫一凡心中暗自担忧,不知道他这样子穿出去,会不会立刻被人认出不妥来,不过此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但愿那些飞虎队成员们对于这研究基地的服装也不太熟悉吧!
事不宜迟,莫一凡根本没时间再到别处找衣服了,对着衣帽架旁的镜子照了照,看起来自己的样子实在太年轻,而且身上似乎时刻透着一股子冷厉的气质,怎么看都不象是资深的科研人员。一转头见工作台上放着一副黑框眼镜,于是他立刻走过去把眼镜戴了起来,这样子应该就有几分科学家的样子了吧?
这黑框眼镜显然是一副度数很高的近视镜,一戴起来莫一凡就感觉一阵头昏眼花,看什么东西都好象隔着一个扩大镜似的,样子古怪之极。这样子要是和人动起手来,可是会吃大亏的!
他暗自摇了摇头,想了想把眼镜摘下来把两个镜片扳掉,然后把没有镜片的眼镜框重新戴起来,这样一来他的样子看起来仍然很厮文。而若是没有人仔细看的话,根本不会发现他这副眼镜根本就是一个摆设。
正当莫一凡打算转身离开时,突地目光一凝,眼神顿时被实验台上那一排排装着各种颜色化学制剂的小瓶子给吸引住了。
最先引起他注意地是一个蓝色的小瓶子,瓶子上的标签用红笔写着“气化麻醉剂”五个字。这种字体很小,不过莫一凡眼力超群,只是随眼一瞥便注意到了。
他立刻伸手把那个蓝色的小瓶子抓起来,仔细看去。只见标签上还用小字标注着:麻醉剂遇空气立即气化,气化体无色无嗅,单位空间内浓度达到百分之0。02时,可令人在三秒钟内昏迷。昏迷时间大约在一到五小时不等,经实验对鼠、狗等类生物没有后遗症,对人体的伤害程度有待实验。
看到这里,莫一凡顿时眼前一亮,气化后三秒钟内致人昏迷。而且还没有任何气味,这可是好东西呀!
于是莫一凡立即毫不客气地把这好东西揣进了怀里,随后再向旁边的几个小瓶子看去,只见这里的化学试剂五花八门,什么虚化剂、造雾剂、强效腐蚀剂……等等古里古怪的制剂。其中有几种已完成最后地实验验证。不过大多数的制剂还处于试验阶段。
莫一凡看得眼花缭乱,想了想反正已经做了一回贼,索性把这些东西全部都塞到了衣兜里。他当然知道这些东西都是万分危险的,如果一不小心打破了一个瓶子。首先糟殃的就是他自己。因此他可没敢就这样随随便便把几个瓶子塞进兜里就不管了,而是小心翼翼地用意识之力控制着空气,在这几个小瓶子的周围各自制造了一个高密度空气保护层。
每个小瓶子四周都包上了一层粘稠的空气,这等于是世界上最好的防震包装,虽然几个瓶子都塞在一个衣兜里,其实却是互相毫无接触,即使是在高速运动中,这些瓶子也不会受到颠簸。除非是有巨大的力量直接击碎了空气保护层,否则这些小瓶子绝对不会碎裂地。
弄好了这一切之后,莫一凡立刻从这间小型实验室中退了出来,来到房间的客厅中,忽然听到洗手间内的水声停了下来,他知道房间的主人恐怕马上就要出来了,而主人一旦发现实验室中的东西少了,一定会发出警报。那可不是他希望看到地事。
想到这里。他立刻飞身来到洗手间的门前,意识微一凝聚。在刹那间把洗手间的门锁无声无息的破坏掉,如此一来里面地人要想出来,就只能破门而出了。可是这研究基地的装修十分讲究,房门都是全实木制的,一个科研人员想要把实木门打破,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也只能在里面慢慢地等待别人来救他了吧……
从那个001号的房间里走出来,莫一凡已经完全换了一副形象,一身白色的科研工作服,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手里捧着一份随手在书房里拿到的文件,一边拐进那个由八名飞虎队员守护着的通道,一边装模作样地低头翻看着手里地文件。
这条通道中的摄像头更多,差不多每隔三四米就有一个全角摄像头,莫一凡可不想让自己的样子被这些摄像头记录下来,而且前面那几个飞虎队员说不定就有认识他的人,因此他才想到这招来蒙混过关。
何新从小就特别爱看港产的警匪片,因此在很小的时候就梦想能够成为一名香港皇家警察,当然了,最理想的还是成为警察里面最牛的那种飞虎队员,看着电影里面一个个蒙面持枪地飞虎队一出击就把罪犯打得落花流水,他就别提有多兴奋了。
为了实现梦想,七岁地时候他就开始学习柔道,不过后来看多了李小龙的影片,又爱上了中国武术,十岁地时候进入香港最有名的武馆学习咏春拳。扎实的底子让何新考警校时脱颖而出,并且在警校里也一直表现得十分突出,毕业后就直接被选入到了警察机动部队特别任务连,也就是百姓俗称的——飞虎队。
从小习武的何新底子特别厚,自从进入飞虎队参加了几次内部比赛,无论是枪法还是徒手格斗。一直都是名列前毛,尤其是徒手格斗,除了飞虎队的队长曾国强,还没有人可以胜得过他。
几天前地金龙大劫案中,他的表现尤其突出,他是第一个进入金龙大厦的人,而且一个人解决徒手杀死了十二个劫匪,这才使得整个儿小队出色地完成了任务。解救出人质,安置定向爆破装置,将九楼的劫匪主力一网打尽。
然而这一成绩没有让他感觉到丝毫的自豪和骄傲,因为在那次大劫案中,所有的光芒都笼罩在一个人身上,两次从九楼跃下却毫发无伤,并且独自一人牵住了所有劫匪主力的注意力,也正因如此才让他们飞虎队的任务顺利完成。
事后何新曾经特地站到九楼那个人两次跳下地位置向下看了看。这种高度望下去,底下的行人简直和蚂蚁差不多,就算是一颗石子从这个高度扔下去都会摔得粉碎,他实在无法相信一人从这里跳下去怎么可能连骨头都没有摔断,更何况第一次跳下时。那人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女人。
何新一向不相信武侠小说里吹得满天乱飞的那种绝世轻功,但是现在却不得不相信了,如果不是会传说中的轻功,怎么可能会做到这一点。
何新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大男孩儿。对于自身的实力有着几乎狂热的渴望,如果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种奇人存在地话也就置了,可是现在知道了,他怎么可以让机会在自己的面前溜走?
好不容易从队长曾国强那里套问出了那个奇人的一点儿休息,得知对方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医生,他却丝毫不觉得奇怪,世外高人不坠红尘,真正的高人又怎么可能象他这样子在警队卖命呢?
正当他想要找个机会去拜访一下那位令他敬佩万分地高人时。却忽然又接到了一个特别的任务。他从来没有接过这种任务,居然让他们全力保护一个科研组的安全。在这种防守严密的地下科研基地里,他实在搞不懂有什么必要还让他们这些警界地精英在这里给人家看门,不过服从命令永远是一个警员的唯一选择,纵然有怀疑有不满也只能服从。
几天来何新从来没有碰到任何麻烦,不过他的神经却没有丝毫的松懈,只要是他经手的任务,哪怕是再简单的他也一定会全力以赴。这是一位警界精英的职业操守。他自认自己虽然不是什么世外高人,但却一定可以成为警界最出色的精英。
不过他地几个同伴显然没有他那么好的素质。一连几天紧绷着神精是人都会有疲惫的时候,这时候虽然没有东倒西歪,却也各个萎靡不振,各个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而飞虎队又有严格的规定,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是绝对不可以闲聊的,所以几个人直得大眼瞪小眼,无聊得要发疯。
好在换班的时间就要到了,该轮到他们几个去吃晚饭了,尽管在这该死地地方根本就分不清白天和夜晚,但是不争气地肚子还是会在准点儿闹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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