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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郡、汉阳郡、陇西郡、金城郡。
七日,途径四郡十五县。
马越直至此时才真切的体会到“中原”两个字,对于百姓而言意味着什么。这一路各地的荒凉百姓的穷困几乎是递进着上升,之前扶风县距离司隶近,感受不够明确,后来举家搬至陇县又是州治,条件多少要好上一些,以至于他始终都对凉州人的苦了解的还不够深刻。
这一次旅行,他明白凉州有多苦,也了解中原有多富庶。
一路向西,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遇见的多是羌人赶着牛羊,游牧民族出生就带有的沧桑刻画在他们的脸上,肥沃的草场未必能为他们带来舒适的环境。
牧民们自给自足,衣服是兽皮,鞋子是兽皮,取之于自然,他们的凶悍建立在与天争命,日复一日的生存中。朔风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凉州一年三五次的天灾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盗匪作乱不能阻止他们活下来。
这些不能杀死他们的东西,都让他们变得更加强大。
马越见过四五岁的孩子学习弓箭,也见过七八岁的孩子从马上摔下去又爬上去最终征服一匹小马驹。
更何况他本身十二岁的时候不就奔入山中猎狼了吗?
人的潜力是逼出来的,你不争取,永远不知道你会变得有多强大。
尽管他是汉人,但至今都未曾踏上真正意义上的中原土地,这一次来金城激发了他迫切的想去凉州之外的土地看一看的欲望,他想要走出去,甚至他想带着他们走出去。
带着羌人、氐人、凉州汉儿走出去,让他们看一眼汉家的大好河山,穿一下绸缎做的华丽服饰,喝一碗不辣喉的中原美酒。
哪怕只是短暂享受呢。
尽管他知道这不可能,数百年祖祖辈辈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习惯于此,他们习惯于草原上的生活,习惯了出门便是穹庐盖四野,习惯了野狼时常骚扰家中羊群,习惯了塞北的朔风吹干的脸庞,也习惯了因为一头牛羊便拔刀相向见个生死。
女人们卯足了力气生孩子,因为她们不知道生下七八个能不能长成一个。男人们终日与弯刀骏马为伴,饮酒论缸吃肉下手,因为他们猜不到自己会死在什么手上,是四处劫掠的盗匪?还是昼伏夜出的野狼?他们都不在乎,反正整个群落都没有哪家的祖宗活过五十,没必要那么惜命,凉州的汉儿被中原视为蛮夷之人,将他们的豪爽当做不识礼法。诸如羌人氐人,那些文士整天嘟囔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凉州的悲哀,也是凉州人的悲哀。
众人一路风尘仆仆,在这寒冷的边地没有办法洗去,这一夜马越没有好眠,身下的兽皮毡子扎的脖颈起劲的发痒。
毡房还算严密,好过前几日风餐露宿的凛冽寒风。
第二日马越走出毡房打算跑上几圈,碰巧看到董卓也从他的毡房出来,两人相视一笑,马越才反应过来连忙见礼。
董卓摆摆肥手,面上一笑肉挤得像个包子,“没想到二郎也起的够早,怎么,陪某骑马溜上一会儿?”
马越低头应诺:“校尉相邀,越怎会推辞。”
董卓的坐骑是一匹及其雄壮的西域骏马,背比马越还高四蹄粗壮,一看便是不可多得的好马。别看他身形肥硕,上马却是轻松,只是踩蹬一撑人便已经稳稳地坐在马上,看到马越的墨云不由自主“咦”了一声,“二郎怎么不骑某送于你的那几匹马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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