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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一身半旧运动衣,袖子上四条杠,胸前是“Adibas”的大字母。
身材十分瘦削,两手在“Adibas”的口袋里面揣着,似乎不大愿意露出来,但光靠着一只露在外面的大拇指,也看得出来这个的手肯定又细又长又有力,一定特别灵巧。
只有靠手艺吃饭的人,才会有这种手。
屁股盯着这个人,瞬间目露凶光俯下头,发出了威胁性的低吠。
唐本初看了看这个人,不认识,露出了一脸茫然,但是再一看屁股的这个表情,顿时也给想起来了,忿然作色:“师父,这个人是昨天那个……”
没错,就是在我下车的时候,在我身边蹭了一下的那个人。
我跟屁股和唐本初摆了摆手,他们只好不不甘心的缩回去了。
我则和颜悦色的冲他笑了笑,拉出椅子来:“坐下说话。”
那人望着椅子,似乎有点犹豫不决,我添上了一句:“都是外八门的,别那么客气。”
就说明天还能再见他一次,怎么样?
那个人露出了一副挺满意的表情,猴儿模猴儿样的就给坐下了:“您真不愧是阴阳门里说了算的,眼睛真毒!”
不用说,他偷了那个布之后,左看右看,看不出这是个什么鬼,估摸是跟谁打听了一下,还真打听出来了这是个什么东西,寻思着我肯定是个得罪不起的人,不如破桌子先伸腿,先把这个布还给我,而他运气好的话,我可能就不跟他追究了,算是亡羊补牢,运气更好一点的话,没准还能跟我攀攀交情,那就是意外之喜了。
我本来就对盗门的在这里出没觉得有兴趣,这下正好能跟他通通消息,干这一行的,观察力特别敏锐,一定也是万事通。
“说起来,您怎么知道我是盗门的?”那个人一双眼睛特别活,一个劲儿滴溜溜的转,看向了桌子上的浓汤。
我抬手给他盛了一碗:“昨天您那手艺,一般的小毛贼,没有。所以我看得出来,您不但是盗门的,想必,还是在盗门之中有名气的。”
我早看得出来,他因为瘦削而显得格外修长的脖子上,喉结滚滚的动。
“您可太过奖了,不是我说,您也真不愧是在阴阳门这个位置上的人,确实只有您这样的人配得上!”这人还挺感动,先一挑拇指,赶紧双手接下来,客气了一句就真喝了下去,咂咂舌,有点不好意思的说道:“不瞒你们说,我两天没吃饭了。”
唐本初瞅着他,因为心软,又有了点同情:“你,是饿的没办法了才出来偷东西的?”
那人看了唐本初一眼,没答话,跟看小孩儿似得,又看了我一眼,嘿嘿一笑。
“盗门的人,怎么可能混到没饭吃的地步。”我答道:“因为格外小心罢了。”
这个地方到处都是蛊,他肯定是新来的汉人,而且是不请自来的那种,根本不懂里面的规矩,为了不中蛊,只好委屈自己,不吃了。
盗门的人,都有盗门的本事。有些名手,为了偷一件东西,能不吃不动不喝水的在一个狭小的地方窝很长时间,饿一两天,对他们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
所以很多盗门的人看上去都很瘦,一方面是练出来的,还有一方面,体积太大了,引人注目,他们这一行,最大的忌讳就是引人注目,长相也是,太美太丑都不行,必须掉进人堆里找不出来的那一种相貌。
穿着也必须要普通,举止也必须要低调——他穿山寨的旧衣服,不是因为他穷,是因为他想尽量把自己淹没在人群里,这一行有好些人,钱多的你数都数不清——这一点很像是田鼠,看着不显山不露水的,洞里粮食多着呢!
你看他可怜,他看你可能更可怜。
可能有很多人觉得那么多钱也是不义之财,活该吃喝花用起来都不方便,这也只能说见仁见智了,他们选了干见不得光的这一行,注定舍弃光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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