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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远今天身着一副崭新的盔甲,骑着曹天赐一大早就起来洗唰的干干净净的战马,带着两百扶风亲兵,一路走在前往淆城的路上。两百扶风亲兵与他一样,从包袱皮里翻出崭新的军队,穿在身上,皮带一扎,绑腿一打,甭提有多精神了。他们并没有持长矛,但背上整齐划一地背着的大刀,让他们显得更昂扬一些。
说起来高远打了许多场大仗恶仗了,但到现在为止,始终不习惯穿上沉重的盔甲,在辽西时,张叔宝曾送给他一副不错的鱼鳞甲,但他却是一次也没有穿过,套上如此沉重的盔甲,在防护性能上的确上了一个档次,但在作战的时候,却让他有束手束脚之感,很多动作根本无法做出来。
不过高远虽然自己不想披甲,但在士兵身上,却是从不小气儿,装备不起铁甲,但皮甲总要给士兵们弄上一副,再在心口等重要位置镶上铁片,马马虎虎也能过去了,高远清楚,士兵们可不像自己对格斗有如此敏锐的直觉,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候,躲过致命的一击。
不过他的这种爱好,很是受他的部下垢病。
现下高远是奉命前往淆城迎接来来谈判的赵国国相公子兰一行。这让高远有些忐忑不安,周渊似乎太抬举他一些。
这看似是一个简单的任务,但内里蕴含的意义可是大大地不简单,这一战,燕国是战胜国,派出去迎接谈判的使者,那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更何况,对方可是赵国国相,大名鼎鼎的公子兰呢!
捧你的不见得是为你好,踩你的也不见得就是你的敌人。高远始终想不明白,周渊将自己这样高高地捧起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周渊欣赏自己,想拉自己为他所用?便如宁则诚现在所做的一样?高远摇摇头,肯定不是这样的,宁则诚或许是为了恶心叶天南,也许是因为手中带兵将领不多,恐怕前者的原因更多一些,这才对自己示好,而周渊身为当朝太尉,握有实际兵权的人,有自己不多,缺自己不少,他犯不着。
也正是因为如此,高远心中才更是担心,看不透才会让人担心。周渊便让他看不透。檀锋对自己所说的事情,在周渊那里得到了证实,这位堂堂的太尉甚至邀请高远随同他一齐前往蓟城。
要封将军了,这是一个质的飞跃,虽然只可能是一个杂牌将军。周渊不无遗憾地告诉自己,如果自己是一个贵族的话,那么,凭借着这一战的功劳,自己完全可以得到一个真正的封号将军的。不过高远已经很满意了,路要靠着自己一步步地走出来,这一次出来所收获提,已经远远超过自己的预欺了。
蓟城,那是一个让自己既厌恶,又向往的地方。那里聚集着无数的大小贵族,那里充斥着与他格格不入的生活与习惯,但是,高远却不得不将那里作为自己前进的目标,那里,不仅有叶菁儿,还有他的人生理想,只有到了哪里,自己才算是获得了第一步的成功。
蓟城,你等着吧!高远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不管周渊在想什么,想干什么,自己只能被动等待,以不变应万变,兵来将挡,水来土淹,怕他作甚,了不起自己再得罪一个太尉,已经与一个国相结下了仇,还怕多一个太尉么?对自己而言,却是一样的,反正都是庞然大物,一个就足以压死自己,两个,结果也不会再坏到哪里去了。
高远突然咧开嘴笑了起来。想想也的确得挺意的,这天下无数的县尉之中,如果数起结仇家的本事,恐怕自己真要算第一了。
“弟兄们,唱起来!”高远挥舞着手臂,对着身后的青衣扶风兵来吆喝起来,”让大燕故土的同袍们看看我们大燕勇士的威风!”
此时在他们行进的道路之上,已经有了不少的普通百姓行走其间,战事结束了,先前这些不知躲藏在哪里的老百姓们,又忽然出现在这片土地之上,看着他们赶车挑担牵牛拉驴,显然是正从躲藏的地方回转家园呢!
“好嘞!”颜海波兴高采烈的答应着,转头看着麾下,”都听好,听我的口令,一,二,三,起!”
长刀所向直指吾大燕故土;
残阳如血流淌在我们的征途;
旌旗猎猎召唤着奋进的战鼓;
黄沙漫漫挡不住勇士的脚步;
大燕自古多壮士,可杀不可辱;
忠孝自古难两全,含泪别父母;
所!向!无!敌!吾!军!威!武!
血染战袍是男儿最美的衣服;
马革裹尸是英雄壮烈的归宿;
刀枪森森挑颗颗敌人的头颅;
战车滚滚碾排排蛮夷的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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