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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四章 汗血宝马(第1页)

李强耸了耸肩,一脸冷酷道:“爱瑞可亲王,您是夜媚的父亲,我是不会要你的赌注,更何况这两匹汉血宝马对我来说也没有什么用,到了我的手里,十有**也是丢在那儿了,而且我那边也没有人会养它们,所以您还是自己留着吧。”

“那可不行,男人说过的话,那就必须得兑现!身为维京人的后裔,我必须要对得起先祖的名声,那两匹马就是你的了。”爱瑞可大声说道,神情中透着几分的激动。

李强一怔,他正想说什么时,夜媚却是拉一下的胳膊一把,轻轻说道:“父亲,李的意思,是说你可以用别的东西来交换,他对于马不感兴趣,那你可以用羊来换啊?他觉得今天的羊肉特别好吃,不如你就杀四头羊,让他带走就行了。”

爱瑞可伸手摸了摸大胡子,瞄了李强一眼,颇有几分疑惑道:“李,是这样吗?可是四头羊,怎么可能及得上两匹马的价值?这至少要五十头羊才差不多,这可是真正的汗血宝马啊!全世界都没有几匹。”

李强应了一声道:“那就五十头羊吧,我不嫌多的,爱瑞可亲王,那什么,回头您替我准备好羊,送到酒店去就行了,只不过,您不是要带我去看看牧场吗?”

爱瑞可咧着嘴笑了起来,接着一拍双手道:“那好,就五十头羊,我这就让人去准备,明天早上就让你带走,走吧,我们现在去看看牧场,让你骑一骑我的汗血宝马,我保证你会后悔的。”

一侧的玛莎在这时终于醒了过来,她把红宝石收了起来,抬眉看了李强一眼,这才感叹道:“李,真是太美了,这样的宝石,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就算是我参加了那么多次的拍卖,也没有看到过这样品质的宝石。”

说话的当下,她站起身来,走到了李强的身前,末了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同时吻了吻他的脸,随后那张优雅的脸容透着几分的笑意道:“要是晚出生二十年,我一定会追求你的,你是真正的男人。”

李强的眼角抽了抽,心里却是有点莫名其妙的感触,好在这时夜媚一把拉住了玛莎的胳膊,轻轻说道:“妈,我们再吃一会儿吧,让李和父亲去牧场看看,你对李这么好,就不怕我和父亲吃醋吗?”

“噢,这样的男人,总是让人情不自禁,只不过李是看不上我的,我这样的老太太,他已经没兴趣了,也只有小索伊丝这样带着灿烂笑容的年轻姑娘,才能配得上他!”

玛莎耸了耸肩,颇有几分调侃道,李强的心中暗自寻思着:“嗯,这个玛莎人不错,还有点自知之明,比王静怡强太多了,长辈就是长辈,别玩那些有用没用的,反正能有这样的自我认知比什么都强。”

念想的当下,李强随着爱瑞可走出了城堡,这是一座有如童话般的城堡,处处透着维京风格,但整座城堡却是相当漂亮,城堡的另一侧则是大海,中午时分,海面上散着波光粼粼之感,一艘艘渔船在海面上撒网捕鱼。

爱瑞可坐进了一侧的电动车,开车的也是一名一身燕尾服的管家,这时爱瑞可指着海面道:“李,这都是我领地内的子民,他们在捕鱼,这个季节,正是三文鱼最肥美的时候,今天晚上我们就吃三文鱼了,你可以吃到最新鲜的鱼子酱。

还有大马哈鱼,那也是最好吃的时候,你来的时机真是不错,今天晚上,我们就来一场篝火烧烤怎么样?维京人的习俗,那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让你感受一下身为维京人女婿的荣耀。”

李强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道:“我这个人不挑食,客随主便,您怎么安排,我就怎么吃,不过这一次,我在冰岛最多待上一周时间,之后我就要返回兵王岛了,那里还有许多的事情等着我。”

爱瑞可一怔,他摸了几把大胡子,这才叹了一声道:“我这刚刚才见到小索伊丝,她就又要走了,真想永远和她生活在一起,在我的心中,她一直都是那个性烈如马的小姑娘,就是因为她喜欢汗血宝马,我这才让人培育了出来。

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她竟然变得艳光四射了,但她的骨子里,依旧有着维京人的狂野不羁,李,我希望你能好好照顾她!而且,这件东西,真是太漂亮了,这就是真正的神迹,就算是整个冰岛最厉害的裁缝,也做不出这样的东西。”

说到最后,爱瑞可从怀中把那件金丝内衣摸了出来,那种性感的模样一时之间无以形容,他的眼底浮起几分的狂野。

这样的神转折,让李强的眼底浮起几分的诧异,末了轻轻应了一声道:“爱瑞可亲王,如果您想夜媚了,那也可以去兵王岛看我们的,那里永远温暖如夏,和这里是两种感觉,我很愿意您和玛莎永远在那里定居,维京人的先祖,不正是在海上漂泊,这才建立了这样一个国度吗?”

爱瑞可点了点头道:“不错,我们的先祖,身经百战,什么都不怕,只不过,李,我听小索伊丝说,你现在是一国之主,自然就有许多的事情要做,回头我和玛莎商量一下,去兵王岛,倒也算是一个不错的主意。

只不过,这里终究是我们的先祖登陆的地方,有着浓厚的意义,先祖们的意志,是想让我们继续传承下去,所以我很喜欢这片土地,虽说这里寒冷,但却富饶,再加上这么多的物产,要是搬家的话,我这心里还是很不舍得的。”

李强没再应声,他也不明白爱瑞可的心态,此时他的目光在庄园之中看来看去,在城堡的一侧,还有一条大河,河水平缓,慢慢流入了大海之中,在他的感知之中,许多的大马哈鱼在河中游来游去,这正是它们洄游的季节。

这片土地的确相当漂亮,许多的大树点缀在路的两侧,一群群的海鸥在树林之中筑巢,却是没有人去骚扰它们,穿过这片树林,眼前豁然开朗起来。

前方是一个大型的牧场,一个个大型的围栏点缀在绿色的草地间,一匹匹马、牛、羊正在悠闲地吃着草,一只只均是养得膘肥体壮。

这片草地一眼望不到边,在草地中间,一条河流蜿蜒而行,应当便是城堡一侧的那条大河,在河边还有许多错落的房子,此时炊烟袅袅,一位位牧民正在放牧。

电动车停了下来,爱瑞可扯着嗓子大吼了一声:“鲁尼,把我的汗血宝马牵过来!我们爱瑞可庄园来了最尊贵的客人!”

远处,一名男子扭头看来,这是一名小个子男子,长得相当彪悍,一头长长的金发散在脑后,腰间还别着一把长刀,听到爱瑞可的话,他直接跳上马,随后绕到了一座房子的后方,再出现时,他的身后跟着两匹通体红色的大马。

两匹大马看起来相当神骏,有如天马一般,在跑起来的时候,长长的马鬃飘扬而起,轻盈至极,但它们的速度却是疾如闪电,直接就超过了鲁尼,径直向前奔来,一直到了爱瑞可的身前十米,它们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一股子烈风扬起,四周的空气都变得狂暴了起来,李强的眼神不由眯了眯,这两匹马的体内,竟然透着势的味道,它们和风之势相当契合,这才形成了这么强悍的速度。

离开爱瑞可和李强五米之时,两匹马这才减速,两条后腿着地,前腿高高扬起,它们同时发出一声长长的嘶鸣音,碗口大小的蹄子高高举起,再放下腿时,它们已经静止了下来,由极动转为极静,没有任何的征兆。

“好马!”李强喝了一声,恰恰在这时,鲁尼的马也到了,他的双腿挟着马身,双手松开,整个人随着马的前腿扬起而斜了过来,但他的身体却纹丝不动,表现出了绝佳的骑术。

鲁尼的目光瞄了李强一眼,眼底透着几分说不出来的敌意,这让李强不由皱了皱眉头,这个人隐隐间透着几分的杀意,而且他的体内,透着一缕缕的势,虽然并不强烈,但却已经是一名货真价实的高手了。

爱瑞可大笑了起来,伸手一指其中的一匹马道:“李,你就骑那匹马吧,那是一匹公马,最有力量,冲刺感极强,就让你体验一下什么是极致的速度吧!”

说完之后,他翻身坐到了一匹马的身上,这匹马甚至没有马鞍和缰绳,李强想也没想,身影一动,直接跳到了马的身上,以他的能力,自然也无需这些东西,当然了,在这之前,他还从来都没有骑过马。

爱瑞可伸手拍了马的屁股一下,汗血宝马朝着山坡下冲去,李强的双腿一紧,身下的汗血宝马直接转身,跟上了爱瑞可,末了四蹄迈开,直接向着山坡下冲去。

鲁尼的目光中透出一抹异样,接着他吹了一声口哨,李强身下的宝马直接狂奔起来,有如一阵风一般,同时身形不断起伏,看那架势,是想把李强甩下去。

这匹马的速度迅速达到了极致的状态,将爱瑞可远远甩在后面,但李强的身影仿若是小草一般,附着在马背上,一动也不动,不论这匹马怎么折腾,他都是坚如磐石,不动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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