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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入魔(第1页)

在冲入敌阵之前,白音沙王把一样东西放进了口中,当时宋阳还曾问他‘吃啥呢’,并非什么吃食,而是一只娃娃小指粗细、长不过半寸的木头哨子。

哨子很小,含在口中也不影响说话,但刚才沙王心情稍有激动,吼喝全族时一不小心把哨子给吐了……差不多就在宋阳为杀人而欢喜诡笑同时,白音沙王也从地上摸到了哨子,好歹就着雨水冲了冲又重新塞回到口中,起身后还不忘皱眉问宋阳:“怎么笑得这么邪?”

此刻白音战士层层推进,已经护住了沙王和宋阳,两人暂时脱险,这才能说上几句话。

宋阳也被自己的笑声吓了一跳,耸了下肩膀:“我也不晓得…你吃的到底是啥?”

沙王用牙齿咬住哨子末端,咧开嘴巴对宋阳一笑,等若把哨子展示给他,宋阳更好奇了些:“哨子?这么小的东西,吹得响么?”

舌头一卷,沙王把哨子压入口中:“响亮的很,就算漫天惊雷也压不住它的声响…不过你们都听不到!”也不解释什么,又把话题转到宋阳身上:“杀人以后,你笑得很快活的样子,还杀不杀?”

战场厮杀只有你死我活,哪有什么正义邪恶?全不用矫情什么,宋阳只问本心,闻言笑逐颜开。沙王见状哈哈一笑:“随我身边,一起杀!顺便比一比。”

说完,沙王转头对身边的战士传令几句,集结于附近的白音立刻整队起身,借着先前振起的气势,继续向敌阵发起猛冲,顶在在队伍最前列的,正是沙王和宋阳两人……神眷武士必须冲在最前,正如白音沙王自己所说,他敢冲,儿郎们就敢疯!

不久前的一声惊雷,闪电怒劈大王旗,让两军士气判若云泥,由此第一次对冲,沙主军队立刻溃败下去,可是被白音冲碎的,充其量不过是人家的前锋而已,真正大军还在后面。沙场决胜,士气固然重要,但远非唯一要素,沙主这次有备而来,大军人数远胜白音,且人家也是彪悍沙民,这一仗还远远不曾打完。

……沙民天姓热情,不过他们世世代代居于荒原、不曾走出去过,外人又很难进来,所以千百年来,他们过着几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极少与外界接触。很简单的道理,就算再主人家再怎么热情好客,没有客人来访也是白搭。

他们对外没有贸易,一切都靠着自给自足,荒原上有什么他们就用什么;反过来也是一样,荒原上没有的东西,沙民便无从发展…落在军事上,最重要的一重便是:沙民没有箭阵,因为荒原上树木做不成强弓。

虽然黄羊和野狼的筋是上等弓弦的本料,可是他们没有制作弓背的合适木料。沙民手中的弓都很软,难以及远更毋论力量,平时对付些小猎物还可以,用到战场上则几乎没有用处。

这么多年里,沙民被牧民死死压住,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手中无弓,赶沙能够掩护自己但无法杀敌,终归比不得震天蔽曰的箭雨,打起来沙民太吃亏。

现在的沙民内战,双方都没有弓箭、都不善骑战,就只有最原始、最野蛮也最直接的步兵鏖战。而越是这样的情形,兵阵战法的重要姓也就越突出。沙主大军也有些朴素的战法,可沙民自己总结出来的那一点点打仗的道理,又如何能和集结无数名将心血沉淀出的中土兵策相提并论?

两军相较,高下立判,沙主大军的手段不外是集合猛士发动突击、或依靠优势合围;而白音则以一支八千人的精兵作为主队,余众化作两千、一千甚至几百人的多支小队,各有精战长者带领,彼此配合、互为掩护,在敌人的大军中穿插不停,每当敌人想要以人数优势合围总会被几支白音割碎得七零八落溃不能战;每有沙主的精兵猛士冲阵,总会不知不觉陷落在白音局部优势的兵阵中无法脱身……即便如此,白音沙王还老大的不满意,满脸都是焦急神情,懊恼自家儿郎平时练习得要比现在更好。

毕竟,白音也没能力供养军队,他们的战士也只是普通的青壮族人,不过以前经常艹练战阵罢了,第一次用于实战,难免会有不足,但是用来对抗眼前的强敌,差不多够用了。

高昂士气和精妙战法,弥补了人数上的劣势,白音硬是挡住了近三倍于己的敌人……如果说沙主大军如洪水般扑来,白音战士便是屹立在滔滔浊浪中的猛兽。洪水与猛兽的滚滚恶斗,来自同族、曾经在世世代代中兄弟相称、同甘共苦的两支大军,在荒原中、在暴雨中鏖战不休。

果然,如白音沙王所料,空中的乌云压得太低,不会是持久大雨,这一场雨来势凶猛无匹,且伴有雷暴与冰雹,但持续了不到半个时辰便告终结。

雨停、天未开。等头顶的乌云散开,大家才恍然的发现,在云上仍有云,依旧阴霾密布,天空不见往昔颜色,只剩灰蒙蒙的一片,虽然高远无及,可注目稍久就会把一份沉甸甸的抑郁直接压入人心;雨停,战不休。十万人的恶战已经陷入胶着,无论白音还是大族沙民,都已经杀红了眼睛,有哪会管什么雨停雨歇。宋阳也一样,没去理会天气。

不过与其他人不同的,沙民知道大雨已经停了,只是不予理会,继续作战;宋阳则是根本不知道雨停。不止天气,他甚至连战场上的情形都不存于目、不存于心,他只专注于一件事:杀人。

杀第一个人后宋阳开心怪笑,杀掉第二个人时他兴奋得头皮发麻,杀第三个只觉得心神舒畅,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到现在他自己都没法数清杀了多少,之前那种引杀人而起的快乐感觉也已无存,换而全身心的投入杀戮。

他杀得认真无比。

严格算起来,杀人也是一门手艺,这世上真就有人沉迷此道。

比如大活佛手下最得力的‘皮匠’,追求让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界’。他最喜欢做的事情是把人皮完完整整地活剥下来,然后在把皮子摆在尚未断气、被活剥之人面前,问一句:你看还好么?

又比如南理刑部杜大人手下有一位卢姓刽子手,此人每天都用鬼头刀砍人脑袋,但却又是个虔诚佛徒,是以他追求的杀人手艺是‘快、全’两字。他行刑的时候,一刀下去必会从颈椎第二与第三节的缝隙间切进,不等割碎咽喉就先切断了脊髓、经络和神经,犯人从不会觉得疼痛,也不会有一刀没砍死的状况,犯人充其量只是觉得脖子一凉便告归西,这是他的‘快’;而‘全’指的是全尸,不论犯人是壮如熊罴的大汉还是瘦若芦柴的老弱,在他刀下都不会人头落地,他的刀子只切进‘半个’脖子,绝不会在多进一分。

脖子是个‘圆柱’形状,从后面只砍进一半,犯人已死,但入殓时躺于棺内,从正面看不出一丝伤痕,至少是落下个完整尸首。所以这位卢爷虽然做着砍人头的行当,却在南理得了生祠供奉,得了无数罪人眷属的祝福。

不过宋阳现在的专注,与皮匠或者刽子手都不同,他的刀直劈横斩,全无规律可言,更谈不上什么节奏、记忆,被他斩杀的敌人身上伤口狰狞,个个死得凄惨无比,这绝不是什么手艺或者造诣,更像是个疯子的发泄……真让他全神贯注的并非如何杀人,而是‘杀人’本身吧。

杀死眼前这个,再去杀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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