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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7章 这只山鸡挺有个性的(第1页)

完颜金刚在各大城池张贴文书告示,将我跟柳清风的画像张贴出来。为躲避追踪,我换上了最后一具梅川给我的面皮,化作一公子哥,在小镇之中买了件北周服装,慢悠悠的赶路。

对方没有了鹰隼作眼线,本以为会舒服一些,但仍有几次差点陷入险境之中,要不是运气好,再加上对方轻敌,才能及时逃离。我笃定除了鹰隼之外,完颜金刚他们应该还有懂追踪术的高手。

那只鹰隼,成了可怜的倒霉鬼。

自从被我捉住后,我把它翅膀拴住,又弄了根绳子牵着,一开始它目露凶光,还极不配合,后来被我在地上拖着走。

每次我遇到危险,我把它修理一顿,不是弄晕就是给它拔毛,两天下来,已经没有几根毛了。脾气也收敛不少,开始懂得讨好我了。因为我一生气,它就会整日吃不到东西。

一连行走几日,路上遇到几拨官兵,说是要捉拿要犯,实际上盯着我的前囊,若是人少,直接送他们上路,遇到人多,难免破财一番了。

我跟柳清风约在落雪城见面,这日来到城南三十里处一处小镇时,已是傍晚。正准备投宿,路上遇到一支队伍,大约有三十多人,骑着快马从我身旁驶过。

为首是一名二十岁左右年轻男子,一头金发,相貌英俊,不过眼神中透着一股倨傲、阴鹜之色,与他同行的还有一女子,也是金发,与那金发男子有些相似,看上去应是兄妹。

那男子看到我拖着半死不活的鹰隼,停下马来道,你这只山鸡造型不错,挺有个性的,不如给我如何?我说可以啊,你准备给多少钱?

金发年轻人道,我乃黄金家族之后,看上你这个贱民的山鸡,是你的荣幸,怎么还敢跟我要钱?

我盯着这年轻人,黄金家族?这个家族若放在以前,那可是北周如雷贯耳的家族,曾是北周最为显赫的贵族。只是三十年前,上一代家主忽心烈暴毙,整个黄金家族四分五裂,被若干势力瓜分。

金发年轻人显然被我这无礼的举动给冒犯了,吩咐手下道,把那小子的眼珠子给我挖出来,晚上给我泡酒喝!

一个彪形大汉靠过身来,伸手就要扭我,我心中冷笑,一个手刀将他劈晕在地,笑眯眯望着年轻人,果真要喝?

金发年轻人没料到我竟出手反抗,你这个贱民,竟敢跟我作对,来人,给我把这人给剁了!四五人抽出兵刃,向我围攻而来。我暗叹,果然是落魄的贵族,手底下连个像样的高手都没有。

三息之后,金发年轻人护卫被打趴在地,除了几个贴身护卫外,其他众人见状,轰然逃散。

那人喊道,你们别跑,还要不要工钱了?见众人不理他,怒狠狠的将马鞭摔在地上,总有一天,你们这些贱民,全部钉死在圣墙之上!接着又道,孔有德这奴隶贩子,口口生生帮我夺回大权,却派了一堆废物!

年轻人神色冷傲的望着我,本王乃黄金家族的忽隐,你报上名来!我不由佩服这人,身边护卫跑的精光,何来的底气,对我颐指气使。

我冷笑不语。

忽隐勃然道,见了本王,还不下跪?

我心中不由可怜这个忽隐,他似乎生活在自己的精神世界中,把自己当做那个世界的王,就算不是疯子,也有心里障碍了。

他身旁那女子道,这位公子,我哥哥就是这脾气,你不要见怪!

忽隐突然怒道,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嘛?

一把揪住女子头发,粗暴的撕扯一番,那女子直呼痛,眼泪都留下来,跪在地上求饶,他才满意的点点头,说,这是对你的惩罚,若你再犯,决不轻饶。

我这才道,在下秦三,见过忽大王!

忽隐满意的点点头,说你武功不错,不如留下来,给我当护卫如何?那种口气,仿佛能收留我,对我是一种恩赐。

等本王到了落雪城,跟楚中天借到兵马,杀回奔马草原,夺回属于我黄金家族的荣光,我封你为领主,给你奴隶,给你庄园,如何?

我笑了笑,反问道,落雪城主凭什么会借你兵马?

忽隐抬头望着落雪城方向,傲然道,就凭本王是黄金家族之后,身体内流淌的是黄金家族的血液,他楚中天,就不能不出兵。而且……

忽隐看了妹妹一眼,得意道,上月他写书信,要娶本王胞妹忽然为妻,作为条件,他将派兵马帮本王平乱,杀尽那些忤逆之徒。

那叫做忽然的女子闻言,连垂下头,忽隐说,抬起头来!

忽然头更低了。

忽隐上前一脚将忽然踢到在地,忽然脑袋碰到一块石头上,鲜血直流。

忽隐暴跳道,你竟然把头给磕破了,谁让你破的!本王还指望用你来换落雪城五千精锐的战士呢!说罢,上前又是一串巴掌,女子连连求饶,忽隐才气呼呼作罢。

我暗想这男子不能以正常人来对待了,正要告辞,转念一想,如今各城池都在通缉我与柳清风,若能跟着他们一起混入城中,岂不省了不少麻烦。于是道,我愿意为黄金家族效劳!

忽隐冷哼一声,贱民就是软骨头。

要不是你还有些用处,老子一巴掌拍死你,我心中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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