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火灵倒毙。
残破的圣灯山上,欢呼一片。尽管大火灵来这一趟,造成满山尸体,但把这个人类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摘除,每个人都重重松了口气。
秀秀抱着婴儿,看到焦急奔跑过来的丈夫。
一家三口拥抱在一起,喜极而泣。
秀秀轻声说:“我以为我和小宝都逃不掉了,结果莎莎和秋丫带着救援过来了。”
丈夫点头:“没事就好。”
“老公,得感谢那台钢铁战车的驾驶员。”
“对对对,必须感谢他。”
他们一家三口要感谢的沈聪,正驾驶金刚号走上圣灯山。无数目光汇聚到金刚号上,感谢声也一句接着一句。
沈聪对此并未有任何理会。
他只是绕着圣灯山,不断延伸自己的活性波感知,仔仔细细侦查这绵延一片的圣灯山。
吴莎莎也快赶来,与军队高层进行了沟通。
汇报了新政府的存在,和沈聪的身份。
王司令牺牲,有其他高层前来与沈聪交流,沈聪没有停止金刚号的行动,只是冷漠回应:“你们尽快迁离圣灯山,可以回去山城,大火灵的威胁将不复存在。至于这里,不要在这里停留。”
高层领导道:“黄老板,万分感激您的援手,既然您忙,等有空闲我们再好好感谢您,现在我们立刻安排迁徙。不过,可以不可以告诉我们,圣灯山有什么问题吗?我们现那只火魔……大火灵似乎也在搜寻圣灯山。”
沈聪只是说:“情况未知,不要多问,先撤离这里。”
“那好。”高层领导不再坚持。
这一场灾难,死掉大概有一万多人,需要处理的事情很多,高层只好让吴莎莎先陪着沈聪,他们着手收敛尸体并迁徙回去,重建山城。
大熊猫秋丫没有上山,会护送幸存者们离开。
吴莎莎想要上金刚号。
可惜被拒绝。
“不要跟着我,明白?”沈聪冷冷的说。
显然吴莎莎这一天多时间赶路,还没有熟悉沈聪的性格:“怎么了,黄老板?我的秋丫先离开了,我等你办完事,可以搭你的车回去。”
“我不需要人跟着,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离开圣灯山,去处理大火灵的尸体,跟火车队汇合;二,跟着你们的军队一起护送普通人回去山城,做你自己的事。我工作的时候,不想要任何打扰!”
吴莎莎无奈,只好先去处理大火灵的尸体。
大火灵虽然没有了原火种,但一身都是宝,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沈聪不要,正好便宜了蜀地建设者。
人群6续从圣灯山撤离。
很快这里就成为一片宁静的区域。
“黑头,你觉得这里有什么,在吸引大火灵?”沈聪询问脚边的黑头。
黑头挥动触角:“黑头,找东西,擅长,棒棒哒!”
沈聪本来只是自言自语而已,没想到黑头竟然吹牛,便询问:“你感觉到东西在哪?你知道要找什么?”
黑头愣了愣,大概有一头雾水的思维,它的脑火理解不了这么复杂的问题。不过这不妨碍它开始高喊口号:“黑头随时听候指示,努力完成工作!”
“哦,真是一只蠢笨的虫子。”道哥趴在车顶上,接收到黑头的情绪波动,不屑的讥笑,“为什么沈聪你要养一只蠢笨又无用的虫子,或许小泥鳅说得对,应该把它做成一道菜,看上去很营养的样子。”
穿越人士云轩,蛰伏十年,终得上古道书杀戮仙诀,从此修炼就像杀怪升级一样轻松写意。没有显赫家世,逆天背景,却有绝世功法和两世融合的灵魂本源,在绝对暴力面前,一切天才都是浮云...
穿越到三国,演绎一段传奇!暧昧三国,暧昧人间,暧昧大汉的大好河山。三国,狼来了推荐新书黑马太岁,请多多支持!!!注本书群68898747)...
关于妃常掠爱,傲娇王爷不下堂他是闲散王爷,俊美非凡,每天做的事情就是遛鸟打人逛酒楼。她是常胜将军,英姿飒爽,带领众将士抵御西夷终...
混沌初开,阴阳既分,阳者化为万物,阴者则为元灵。时光飞逝,万物乃积成,偶感元灵,生灵乃生出。草木土石能感元灵谓之怪,走兽猛禽能感元灵者谓之妖,其中万物灵长者谓之人,世先有妖怪而后有人,万千年来人族渐起而妖族衰微。但有人心之欲高炙而成魔,人灭而妄念不灭则为鬼。妖族虽败,鬼魔又出,人间妖魔鬼怪呼啸横行,欲图颠覆天地,从远古而至今不绝。猎妖者为人类精英,斩妖除魔卫护人族,若想成为猎妖者,则必先拥有属于自己的--镇妖册!...
莫名其妙的来到了一个奇妙的大陆,励志要成为天下第一的灵兽使!!!结果还没等成为天下第一的灵兽使,就被天下各路美男觊觎被劫,我跑,被追,我躲我不要爱情,就算你为我倾尽家财,就算你为我颠覆江山,就算你给予我全部的宠爱,就算我不许你献出生命!我云凌才不要美男,我要灵兽!想要讨好我!给我献上灵兽!本文1v1,轻松欢脱清水文,不喜勿喷...
他是变态,同时修炼上百种武功,无人能敌。他是害虫,到处惹是生非,四下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他讨厌受到约束,一心想离开军队,却阴差阳错成了联邦军队的最高指挥官。他的智商不高,经常做些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他的情商也不高,不懂得圆滑处理人际关系。他让对手郁闷,让上司头痛,让同事无语,让部下惊愕,让美女花容失色。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为了让父母能够重聚,他付出了一百二十分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