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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偃宁简直是兴奋极了,虽然看着急速而来的野猪,心中还是有一些的害怕。
可是轻轻一鞭过去,犹如没用多大的力量,就将以往几人联合去猎都费力的庞大野猪给收拾了。
“少爷,好鞭法啊。”庆俞连忙鼓掌,双眼紧紧的盯着少爷手中的长鞭,如果不是不敢,恨不得夺过来自己试试。
金偃宁瞧着他羡慕的小眼神,立马就是扬了扬头,说道:“本少爷的鞭法自然了得。”
几个小家伙不明就已,此时也是一脸崇拜的望着,双手使劲的鼓着掌,力气大到,掌心都拍红了。
金偃宁内心膨胀,指挥道:“去将野猪给拾起来,咱们回去了就烤了吃。”
永华几个也不嫌脏乱,手忙脚乱的就上前收拾,三个小家伙力气虽然比一般的孩童来的大一些,可到底还是六七岁的小儿,又怎么能抬起一头两三百斤的野猪。
好在,身边跟随着几个侍卫,立马上前帮衬,合力抬到一边的马车上。
此时,马车上已经堆起了一座小山峰似的。
都是这一路来的收获。
野猪,野兔,还有一只獐子。
别瞧着马车上被溅得血淋淋,永华几个却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更加的兴奋。
“堂哥,你教我使鞭吧。”大头一脸的认真,心中已经认定了眼前的堂哥是一位武功高手,而且瞧着他的年纪也不大,却这般的厉害,肯定鞭法十分了得。
被这么一双黑黝黝的眼睛看着,金偃宁内心有些心虚,他左顾右盼,说道:“这个暂且不说,瞧着时候正好,先生火吃一餐吧。”
说完,双手背后,迈步向前,走的姿势与他祖父十足的模样,如果不看他脸上略显心慌的神情,还真是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
此时的大头,却是一脸的崇拜,直到很久很久之后,他才发现这个堂哥纯碎就是一个纨绔子弟,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会。
当然,这个暂且不说。
只是现今,大头仿佛入了魔一般,时时刻刻紧紧的跟着金偃宁身边。
比白旬跟的还紧。
双胞胎两个虽然崇拜,却一个本就不喜武,一个对着长鞭却是无兴趣,倒也没有像大头那般的着魔,而是吃的开心。
油中带香,原滋原味,金芸怎么都想不到,这打来的野味,略略一烤,居然这般的美味。
“这和手艺无关,而是少爷肯下本钱。”庆俞看到几人陶醉般的神情,从兜里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葫芦玉瓶。
玉瓶不大,就巴掌大小,却价值千金。
庆俞继续说道:“这乃是味滋粉,就这一小瓶子,可就的百两银子呢。”
味滋粉,如其名,只要在菜色上稍稍撒上些许,整个滋味就有了很大的提升。
不过,有一点不好的是,此粉不能遇水,一遇水整个味道都没了,一般也就只能用在烧烤上,经过大火一烤,十里飘香也不是不可能。
这样一来,用途单一了一些,买的人也少了许多。
不然,这一葫芦玉瓶的价格恐怕还得飙升,毕竟供不应求啊,不过就是卖的再少,有钱没地方花的纨绔子弟也是人手至少一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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