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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的再怎么开心,都得在某个时间段挥手道别。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这话很靠谱,叶采怔怔的望着坐在计程车里、不断朝自己这边挥手的娇小身影,陷入一阵失神,她不禁害怕,想到未来的某一天,闺蜜间要来个深情的永别,那她又该拿怎样的姿态去面对?
是放声哭泣还是释然欢笑,但似乎不论哪种姿态,都会让人伤感。
叶筱筱凑上来,恬静的看着她的侧脸,不忍贸然惊扰她默默目送萧雪逐渐离去的伤感状态。
深吸一口气,左手上提着一袋子鹦鹉饲料的叶采转过身来,用手指挑了挑“煞笔”的下巴,道:“小雪走了哦……”
“煞笔!”
于是萧雪拼命阻止叶采想要宰了“煞笔”的冲动行为,到底是六千软妹币啊!
一个电话,召唤伟大的老妈。
在街边奶茶店静候片刻,老妈风尘仆仆赶来。
上了车,驾驶着那辆红色大众的老妈询问起了叶采肩上那只“葵花鹦鹉”的来历,叶采悉数交代,但当老妈得知这只鹦鹉的名字以及它伟大的功绩后,差点笑岔气,以至于险些酿成一场车祸。
叶筱筱并没有插嘴,她知道叶采此时处在一个非常天真萌动的状态,所以有些话不能说的太透,因为太苍白所以很伤人,不然会让叶采有所警惕,乃至脱离这种状态。她舍不得,因为叶采这样很好,很像个女孩子,她希望一直这样下去。
像之前硬拽着叶采去找个男人之类的行为,的确会引人反感,乃至于逐渐疏远距离。叶筱筱了解她的“哥哥”,“哥哥”善于隐藏自己的情感,她明白,“哥哥”多半是出于内疚才甘愿陪着她俩一起去参加单身party,叶采嘴上不说,但心里多半是相当抵触的。
但这次的行动,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是成功的。这让叶筱筱很欣慰,不禁感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要想做到毫无隔阂,除非两人都是傻子,不然绝不可能。人心隔肚皮,所以产生猜忌与怀疑,心,才是一切的根源。
而饱受来自世界的痛苦的叶采,她的“哥哥”,是个甘愿做傻子的人,大致是因为这样无忧无虑。但当只有面对另一只傻子,叶采才会放开警惕与顾虑,叶采对鹦鹉、傻子对傻子,这样似乎挺好,叶采不用遮遮掩掩,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也许,这就是只属于叶采的幸福。
途中,老妈为这只家里的新成员,取了个好听的名字,让叶采也无力辩驳——“萌萌”。
当然,叶采经过了一阵恶寒的辩驳后,然后在“萌萌”冲她叫唤了一声“煞笔!”,才垂头丧气的接受了这个名字。
她很懊悔,认识到一项严重的错误,她为“萌萌”做的启蒙教育教错了方向,日后若是想要扭转过来,似乎是件艰难的事情。
路过一家大型商场,老妈带着俩姐妹上杂货区买鸟笼,叶采得知后大为反感,她不想将萌萌囚禁在狭小坚硬的空间里,想想都觉得自己好残忍的样子,于是几番争执,最终敲定下来,买了个做工精巧的鸟架。
但老妈严令叮嘱,萌萌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间必须用细绳系住脚,以防逃离,到底是身价高达六千软妹币的存在啊!
有些问题叶采不想面对,她渴求萌萌离不开她,她不相信萌萌会狠心离开自己,所以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回到家后,她将萌萌的落脚鸟架搁在了电脑桌一角,然后犹豫着解开了萌萌脚上的细绳。
她紧张不安的直楞楞盯着萌萌,等待着它重获自由后的反应,结果萌萌一低头,鸟嘴挠了挠羽毛,然后昂起鸟头喊了声,“煞笔!”
叶采顿时泪流满面。
叶筱筱走进房间对叶采坦述将来的作息安排,假期的时候,早晚学习,其他时间用来写小说;但在校期间,就必须全心全意搞学习。
深感无所事事会遭人鄙视以及暗地里唾弃嘲笑的叶采,郑重的点了点头,然后露出一张苦逼脸恳求妹妹,一定要多多指教,记得温柔点。
妹妹哼了一声决然而去,今日毕竟是开始,所以大白天的她也不想干涉叶采的安排计划,反正晚上的时间归她所有,到时候想怎么虐|待都是妥妥的。
此时大抵是上午十一点左右,时间还算富裕。叶采洗了下手后连忙扑向了电脑桌,打开文档一愣,然后一脸认真的冲萌萌说,她要成神,最大的宝剑要成神。
一连说了好几十遍,站在鸟架上懒懒散散的萌萌终于有反应了,抬起鸟头高呼一声“煞笔!”
叶采泪流满面,假装没听到似的,木木的移开视线,咧开嘴呵呵直笑,心说尼玛现实好苍白啊,萌萌也太不厚道了。
怀着郁闷的心情,她开始阅读自己写下的《都市豪杰》的第一章,同时绞尽脑汁琢磨今后的剧情。忽然,她想到一个好的点子,既热血又富有正义感,同时还带有“杀手”这种黑暗风格的标签,想来若是写出来,八成受市场追喷。
首先给作品定下主要元素——“异能”、“黑暗”、“杀手”、“温情”。异能是什么呢?她一脸严肃去想,首先,“龙啸天”是个业界有名的杀手,那么也就是说,他很了解这个世界,所以“异能”这项元素,要在前中期才能掺入。
如何掺入呢?她抠着下巴转换无数角度去想,最终还是回到了原点,那就是杀手集团针对强化身体素质与能力的研究,开发出来的改造人基因药水,成功率极低,失败品会生机急剧凋零而亡,而成功者,也将在未来的日子饱受基因排斥所带来的身心煎熬,寿命也非常短,从注射药水开始起,最多活不过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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