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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新人的潘安也拎着茶杯起身,一边迈步一边整理衬衫口袋里的真丝小手帕,温柔婉约地瞟了沫蝉一眼,“纨素可是咱们新人采编部的一枝花哟,有什么事主任和主编都愿意派纨素去当代表。夏沫蝉你也是女的,长得也挺好看的,可是怎么不能好好拾掇拾掇自己?跟纨素相比,不能差太多哟。”
沫蝉冲潘安呲牙,“去去去,一个爷们儿总在背后嚼舌头,那成什么了?”
几个新人虽然来历和性别各不相同,但是都是初涉职场,于是几个人相处得也都很不错,很是同声连气。沫蝉知道潘安的玩笑没有恶意的,只是嘴碎而已。更何况,她自己也觉得纨素比她更适合出席那些活动,如果换成了她,一定找八百个理由回绝了。
倒是三书这回给说了句公道话:“其实这次不是主编叫纨素去,是纨素自己主动申请去的。”敦厚的男子推了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纨素喜欢琉森,你们大家都知道了吧?在湖西县采访,她跟我之间除了工作,唯三的话题就是琉森、琉森,琉森……”
沫蝉心里跟潘安只好相视一笑。三书果然是三书,连说话都不能说“唯一”,得说“唯三”。
不过也多亏了三书这呆萌的说法,才让她当着同事们的面露出笑容来,没有让他们看出她心里那一刹那的苦。
。
直到下班,纨素也没回来。沫蝉回家,吃晚饭的时候有点愣神儿,被秦雅给看出来了。秦雅就问是不是有事。沫蝉推说第二天要出差去安南县,只是想这事儿呢。便胡乱吃了几口饭,完后就钻进卧室里去。
白天的事,一件一件摆在她面前。就像杂乱无章堆了一床的衣服,看似知道该怎么搭配,可是摆好了次序却总觉得不对。
沫蝉还是捺不住心事,忍不住去想:琉森要跟主编吃饭,下午莫邪怎么没跟她说?难道是因为知道有纨素作陪,所以就没让她知道?
纨素对琉森的爱意,就连三书这样深井的都看出来了;以莫邪那样的绝顶聪明,又怎么会看不出来?而他既然没有拒绝纨素一起去跟主编吃饭,难道是说,他也并不拒绝纨素的?
。
沫蝉胡乱地睡了一夜,早晨顶着两团熊猫眼起来。简单收拾了行装,便赶到了汽车站。纨素已经在那里等。
白衣素裙,一把长发自然散开。脚上是一双棕色麂皮坠流苏的长靴,背上背大大的帆布旅行包,手腕垂下紫檀木的108子念珠绕成的三匝手链——整个人看上去就是波西米亚风格的行吟女诗人一般,书卷香气扑面而来。
沫蝉真喜欢这个风格的打扮,只是她自己总打扮不出这个意思来,看见纨素这样如同梦想一样出现在眼前,沫蝉忍不住欢呼一声跑上去抱住她,“诶,打扮得真好看!”
纨素倒是笑起来,随便扯了扯裙摆,“没打扮啊。呐,看脸上,BB霜都没涂。就是素颜。”
沫蝉苦瓜脸,“那就更是天生丽质,更让我自愧不如。”
“唉你这家伙,今天这是怎么了?”纨素红着脸拍着沫蝉,“时间差不多了,琉森怎么还没到?”
“琉森?”沫蝉一怔,“他没说要来啊。”
“他改变主意了。”纨素笑得但如百合,“昨晚我劝他一起参加,他答应了。”
沫蝉怔了下,转头上车。纨素帮沫蝉拎着包包,“琉森跟你是拍档,虽然只用负责图片就够了,但是让你自己在安南县去采访,我不放心。上次咱们得罪了安南县那帮村民,虽说这回有你当刑警的朋友发话照应着,可是我还是怕村民们不会善罢甘休。”
纨素帮沫蝉将包包在行李架上放好,“有琉森陪着你,至少有个伴儿。再说这原本也是他的工作,他凭什么就甩手让你自己一个人去了呢?”
沫蝉只能笑开,伸手握住纨素,“纨素我真希望有你这样一个姐姐。我不是说你老哦,我只是很享受你这样照顾我。”
纨素便笑了,“嗯,那我们找机会到庙里拜姐妹吧?”
“要义结金兰?嗯,要随份子么?”嘟嘟囔囔一声,纨素却是欢喜扬声,“琉森,你来了!”忙起身帮琉森安排行李。
。
沫蝉抬眼望琉森,只能按了按胃口。人家今天依旧还穿着花衬衫和吊脚裤,可是发型变了,不再是模仿转音小王子的蘑菇头,这回换成了三七分头;还上了很重的发油,梳得溜光水滑,冷不丁看上去一眼,还以为是被牛犊子给舔了呢。
琉森也并不寒暄,将旅行袋举到行李架上之后,便一P股在沫蝉身边的空位坐下来。全然不管方才这里坐着纨素。
沫蝉冲他暗自咬牙,“这是纨素的座儿!”
他隔着黑边眼镜瞪回来,“我的!”
沫蝉劝自己别跟他斗嘴,便坏笑瞅他头发,“打扮得这么拉风,是想到安南县认识个村姑吧,土豪?”
他却淡然地仰高下巴,“看出这是最流行的土豪头了?嗯,算你有眼光。”
“我想认识的女人呢,就你一个;至于是不是要自认是村姑,那就由你自己决定了。”
沫蝉气得咬牙切齿,又不敢发作出来,于是伸手去掐他腿。手指反复用力,他倒是好定力,硬生生地忍了。
纨素不时回首张望,冲沫蝉眨眼,“聊什么呢,这样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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