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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错呢。”
在店里饶了一圈,庄明歌很快就相中了一副女式拳套,是银白色的皮手套,将自己的手背和手心保护起来,却将洁白纤细的五根手指暴露出来。
造工很惊喜,摸上去很舒服,虽然是皮的,但材质非常的好,滑滑软软的十分舒服,庄明歌可以让李兰使用了一下。
“怎么样?有什么感觉?”他问。
“嗯,戴上很舒服,完全没有粗糙的感觉,对女孩子的皮肤也很好,就这样吧。”李兰感受了手套贴紧自己皮肤的触感,活动了一下手指。
“五指活动非常的舒适,没有一点的阻碍。”
看样子她也很喜欢这样的手套。
“客人你可真有阳光。”站在一边的店员连忙说道:“这个手套可是我们店长专门从帝都进回来的高档货,花费了很大的价格才买了三套,现在这个已经是最后一套了。”
“多少钱?”庄明歌决定就买这个。
“一共是十二万三千。”
在这个世界,只要和魔女扯上关系的东西,都不是什么便宜货,这家魔女专用店里最便宜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戒指,非金非玉非银也不是钻石,就价值五千。
“好贵!”李兰惊讶的叫了起来。
店员赶紧说道:“虽然很贵,但确实价有所值,客人你有所不知,这个手套外面这层皮,可是真龙皮啊。”
“真龙皮?这你也相信?”庄明歌反问。
店员一窒,呵呵呵的干笑起来。
据说在大秦王朝的宫殿里,养着一条真龙,真龙每年都会蜕皮,而蜕下来的皮就会做成各种各样的东西,被大秦王朝的王室收藏,赐给有功的大臣们以示奖励。
市面上。这种真龙皮是禁止买卖的。
任何触及真龙皮的交易,都是重罪,满门抄斩都是轻的,即使如此,黑市里有关真龙皮的交易一直都在进行。
如果这副手套真的是用真龙皮做成的,价值百万不在话下。
十二万三千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跳楼价。
不过即使如此,花费十二万来买一套手套,除了奢侈的有钱人之外。普通人根本负担不起。
但庄明歌不缺钱。
准确来说,是他的青丝姐不缺钱。
成为了魔女之后,楚青丝每个月都会往庄明歌的账号里汇款,多则十万。少则一万,现在的庄明歌也可以大摇大摆的说自己是一个有钱人。花女人的钱,庄明歌心底一点压力也没有,不如说从小时候就已经习惯了。
爽快的付账之后,庄明歌带着李兰走人。
“现在去哪里?”从魔女的专卖店出来后,李兰轻声问。
“去给青丝姐买几套衣服,当然,兰姐的也要买,兰姐喜欢什么。我买给你。”
李兰顿时红了脸,懦懦的说道:“我……我就不用了吧。”
“这怎么能行。”庄明歌不干了,“兰姐今天听我的,兰姐这么漂亮,不买几件漂亮的衣服这么能行,或者说兰姐希望我给你挑一件衣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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