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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着带着腥味的海边空气,脚下踩着软绵绵的草地,眼前的绿色让人心情愉悦,柠檬眼尖,一眼看到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挂着一颗颗通红的果子,连忙欣喜地招呼着熙凤:“少爷,您看,那边有熟透的野果耶!”
熙凤平日里最喜欢吃水果了,可惜能带到船上的水果不多,又容易坏掉,只能用一些果子蜜饯来填补空缺,如今看到了新鲜的野果子,熙凤的嘴里不由得泛起了口水,感觉那果子吃在嘴里一定又酸又甜。美食当年,熙凤却也没忘了咨询方勇:“方大叔,您看那灌木中的果儿能吃吗?”
方勇仔细看了看,用手摘下一枚果儿便笑道:“这是覆盆子,又叫树倭泡、树莓,像是由许多个小粒儿攒成的小球,口味甚是甜美,还能入药,有明目、补肾作用,凤哥儿但吃无妨,切记不可多吃,否则会烧心的。”
熙凤一听能吃,便开心地摘了几枚覆盆子,轻轻塞入口中,软软的一嚼就有一股甘甜微酸的果汁涌了出来,满口留香,果肉里仿佛还有些小颗粒,嚼起来有点咯吱咯吱的感觉,真是美味极了!
柠檬见熙凤喜欢,自己吃了几枚后,便拿出张干净的帕子来将覆盆子捡进帕子包好,被方轲看见哈哈大笑,“你这小厮倒也娘气,吃个果子也要用帕子托着,又不是什么好玩意儿,你若想吃个饱也管够的。”
柠檬气的鼓鼓的,狠狠白了那方轲一眼:“你懂什么,这果子我家少爷喜欢,多捡些留起来,等回船上给少爷打打牙祭。再说了我的任务是照顾好少爷,你们这种粗人怎么会懂?”
方轲被柠檬的小嘴儿说的一愣一愣的,半天接不上话,只好闷闷地挠着自己的后脑勺退了开去。
方勇见熙凤颇喜爱新鲜的果子,便指了指远处的几棵高树,“凤哥儿,你若喜欢果子,我让犬子去那树上给你摘些,这果子皮后汁多,留的时日也能长些。”
熙凤顺着方勇指的方向一看,高耸入云的树果不其然便是热带海域常见的椰子树,上面挂着好多个硕大的椰子。方勇见父亲命令,赶紧脱了鞋子,拿出一颗草绳绕在手上,“嘿嘿”吐了些吐沫在手上,惹得柠檬在旁边一个劲儿的皱鼻子,然后手脚并用迅速地攀上了高大的椰子树,不大一会儿便攀到了树顶,紧紧盘住身子,然后抽出一把锋利的砍刀将椰子割下,再从容地从树上溜下来,一气呵成,看的熙凤一干人等目瞪口呆。
方勇取过几个最大的椰子,用锥子破出一个小洞,插上中空的草杆做吸管,熙凤和薛家的人们一个得了一个,美滋滋地吸气椰汁来,果然纯天然的是最好的,那椰汁真是甘美异常,在这炎热的地方实在是最解渴的饮料了。
方勇准备把剩下的椰子带回船上,让熙凤和薛家几个人留着享用,却见熙凤摆了摆手,道:“如此美味,独有我们几个享用岂不浪费,方大叔还是都打开吧,让这些辛苦了好几天的船工们也都解解渴,去去暑气。”
方勇闻言一愣,随后笑的满脸皱纹都舒展开来,应道:“如此甚好,我这就打开了,再挖出些椰肉来,让大家伙儿都尝尝鲜。”船工们皆乐不可支,这等鲜美的椰子,没有本事轻易是吃不到的,如今跟着这个小小少年,自己也没得了几个椰子,却能体谅下人,把这来之不易的椰子分给众人,可见是个心善的主儿。
方勇和众人无不感激,开开心心地一起分椰汁椰肉,吃的甜嘴巴舌的,口里心里都感觉美滋滋的。
几天的航行让熙凤这些不常坐船的人感觉甚是疲惫,当下看风平浪静,熙凤便让下人和船工们一起搭了帐篷,准备在这个小岛上歇息一晚,明日启程。一些船工们纷纷带着盛水的皮囊去岛上寻找水源,剩下的升起了篝火,架好了铁锅,烧着开水。方勇则带着几个精装的汉子,手里拿着弓箭和猎刀前去寻找些野味回来。
熙凤则带着宝琴在树丛里玩耍,几只小松鼠见人过来匆忙甩动着大尾巴爬到了树叶茂密的地方隐藏起来,几只灰色的野兔也被惊起,飞快地跑的无影无踪。
不大一会儿,方勇一行人便乐呵呵地满载而归了,手里的猎物都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兔子。熙凤见了,心里略有点不舒服,因为在前世的时候熙凤曾经养过一段时间的兔子,对这种毛茸茸温顺的小动物很是喜欢。自己在最孤独寂寞的时候,买回了一只刚刚断奶的小花兔,每天跟这种兔子朝夕相处,小兔对熙凤也非常依恋,通常在熙凤上网、学习的时候,它轻轻的跑过来依偎在熙凤的脚旁,时不时舔舐着熙凤的脚丫,痒痒的热乎乎的,让熙凤不禁笑出了声音,缓解了寂寞。
所以看着方勇杀了这么多兔子,熙凤的心里很不舒服,却也不能不让他们食用,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和熙凤一样衣食不缺,那些船工们早就想弄些肉食来祭祭自己的五脏庙了。
突然熙凤发现这堆兔子很不同寻常,除了平常多见的野兔子,还有一些耷拉着耳朵的绒毛小兔,看起来跟自己前世社会中所卖的宠物兔——荷兰垂耳兔十分相像,这种兔子长的非常可爱,脖子一般程度上是看不到的,脑袋也圆的像个球,是一个非常标准的包子脸,而且这种兔子全身的毛发都很短,毛质虽有点粗,但却非常的茂密。
喜欢兔子的熙凤对这么兔子非常熟悉,她好奇地翻了翻这只垂耳兔的尸体,纳闷地想着,这种生活在荷兰的垂耳兔怎么会出现在这片海域中呢?
一旁的方勇正得意地炫耀着他猎到的一直硕大的兔子,那兔子毛非常的茂密,像是一直巨大的绒毛玩具,体长足有一米,估量那体重也得有个四五十斤,熙凤一眼看到那巨兔,顿时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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